2013年3月23日 星期六

解讀Firstrade和TD Ameritrade報稅文件 1042-S表格帳目核對

(2014/3/19 已更新2013年的相關內容)
如果只想了解美國券商投資的退稅問題,請改看 美國券商的國外投資人要不要報稅? 能不能退稅?;如果打算採用NEC方式退稅,請直接看美國券商NRA投資人NEC退稅總整理如果只想核對Firstrade的1042-S內容是否無誤,可直接看Firstrade 1042-S 對帳試算表 v2.0的說明。如果只想了解1042-S表格的內容,請跳過核對的部分,可以大量減少閱讀負擔。

非美國居民 (NRA, non-resident alien) 在美國券商投資證券,且有遞交W-8ben表格的話,股息入帳時就會被預扣30%的稅,而且每年3月15日之前,券商就必須開立1042-S表格給NRA客戶,內容是該客戶去年度的相關所得與預扣稅,我們可以根據根據這份文件申報1040NR表格請求退稅。簡單的說,就相當於台灣的所得稅扣繳憑單
2015年以前,券商提供的1042-S大都是把全部所得、預扣稅、稅金退還都整合在一個表格內 (Consolidated) 方便客戶使用,但編排往往各不相同。2015年開始IRS規定給客戶的1042-S必須和給IRS的版本 (Copy A) 內容完全一樣,每個戶頭、每種收入類別 (Income Code) 都需有單獨的1042-S表格,收入類別、戶頭比較多的話就會變成一大疊,但主要的欄位並沒有改變:

  • Box 1 Income code:收入分類代碼,1042-S附有代碼說明,後面相關部分也會說明。
  • Box 2 Gross Income:按Income code不同,列出各類收入的稅前總和
  • Box 3b (2014以前為Box 5) Tax rate:美國來源股息 (Code 06) 要預扣30%的稅,其他免稅。
  • Box 7 Federal tax withheld:預扣稅金
  • Box 10 (2014以前為Box 9) Total Withholding:總預扣稅金 (如果Box 8沒有其他機構也預扣了稅金,那麼金額和Box 7相同)。
  • Box 11 (2014以前為Box 10) Amount Repaid to recipient:稅金退還金額 (Firstrade有退還稅金,但空著沒填)這個欄位的處理以前IRS的1042-S填表說明中講得並不清楚,各家券商的填法各有不同 (後面會詳細討論)。2018年的填表說明開始在Box 10 (總預扣稅金) 下方有明確的範例說明,標準的填法應該是【預扣稅金】-【稅金退還】=【總預扣稅金】,但過去這些不同填法都沒有造成退稅的問題。我想,如果IRS真要處理這些不標準的作法,自會去函各金融機構提醒改善,和我們不會有直接關係。
2018年的1042-S有些變化 ,主要是稅金退還的位置挪到Box 9,並有更詳細直觀的標題,格子的編排順序也做了調整,但實際使用上並沒有不同 (新增Unique form identifier和修改Box 3其實自2017就開始)


以下內容最早是由我對Firstrade和TD Ameritrade 2011-2013年份1042-S表格內容的解析成果而來,內容相當瑣碎,如果只是為了退稅其實不必浪費時間搞這麼多。不過此一解析過程除了可以對帳和滿足求知慾外,也幫助我深入了解美國券商對外國人的課稅原則,以及兩個券商的稅金退還 (Repaid) 詳情。這對於後來探索NEC退稅方法很有幫助。這裡也提供了我設計的試算表,有興趣的話,可以自己動手對帳,可以和本文內容對照著看:
免責聲明:本人並非稅務專業,上述試算表和以下討論僅僅是個人經驗和消化網路資訊的成果,僅供網友分享討論,對其正確性無法負責。
股息 (Dividend,Income code 06, 37, 01)
非美國居民 (NRA) 的投資人,且有遞交W-8ben給券商的話,只要有股息收入,入帳時就會被預扣30%的稅。(Firstrade在交易紀錄中標示為NON-QUALIFIED DIVIDEND和NON-RES TAX WITHHELD,TD Ameritrade在交易紀錄中標示為ORDINARY DIVIDEND和W-8 WITHHOLD,但在2013年也碰過誤標為QUALIFIED DIVIDEND的例子)
Income code 06代表的是股息(1042-S上的說明是Dividends paid by U.S. corporations-general),本來應該和帳目中的股息總和相同。不過,被預扣稅的股息當中有一部分其實是免稅的
  1. Foreign source income:國外來源收入,後面有詳細討論
  2. Return of Capital (ROC):本金返還,在稅務文件中則稱為Non-Dividend Distributions,這類配息並非來自於股利,如券商主動退還稅金 (Repaid),會被改列於 Income code 37
  3. Qualified interest income (QII) :即利息相關的股息,如券商主動退還稅金,可能會被改列於Income Code 01 (Interest paid by U.S. obligors-general, 後面利息的部分會進一步討論)。最早是根據American Jobs Creation Act of 2004從2005年開始免稅,歷經多次延長,2015起永久免稅 (注意不要和QDI Qualified dividend income弄混)
TD Ameritrade會在股息入帳時全額預扣30%稅金,翌年再退還QII、ROC和短期資本利得分配的預扣稅,並將該部分免稅股息會改列為對應的類別。Firstrade則只指退還ROC的預扣稅並改列Code 37 (退還稅金的問題後面還有進一步討論)。

此外,Income code 06在某些券商也包含短期資本利得分配,所以還要等下一段繼續討論後,才知道其確實的數字。
資本利得分配 (Capital gain distribution, Income code 06, 36)
此類配息(distribution)並非來自基金持有證券之股息(dividend),而是來自基金賣出資產的獲利。按持有時間是否滿一年分為短期和長期兩種。 (Firstrade在交易紀錄中標示為S/T CAP GNS和 L/T CAP GNS,TD Ameritrade在交易紀錄中標示為SHORT TERM CAPITAL GAINSLONG TERM GAIN DISTRIBUTION)
長期資本利得分配 (L/T CG)
不會有任何預扣稅,列為Income code 36。
短期資本利得分配 (S/T CG)
和QII同樣的免稅法源,但處理方式曲折的多。在免稅之前,S/T CG按相關稅法規定是列入Income code 06並要預課稅,但免稅之後IRS建議和長期資本利得分配一樣列入Income code 36,但不是每個券商都按建議調整Income Code,處理方式也不一致:
  • Firstrade 2011-2013都無預扣稅,根據2013年的核對結果,可以確定是列入 Income code 06 (Firstrade年度帳單的Total Non-Qualified Dividends=未退稅前股息+短期資本利得分配,Total Capital Gains Distributions=長期資本利得分配,但在月結單裡Texable dividend=退稅前股息+短期資本利得分配+長期資本利得分配,再單獨列出Texable capital gains=長期資本利得分配。會有這些名詞是因為一般美國人資本列得分配需要課稅,只是短期資本利得分配和股息都適用一般所得的累進稅率,而長期資本利得分配適用較低稅率)
  • TD Ameritrade有預扣稅,在2011-2012年並無退還稅金,而且是列入Income code 06。2013年我曾向TD Ameritrade 反應此一問題,他們一開始還說優惠已經終止,但提供佐證資料後,2013年的1042-S已經正確列入Income code 36並主動退還稅金。因為計算方式不同,所以TD Ameritrade的對帳試算表內有兩種不同的表格,請按正確年度使用。
綜合這兩段的討論,Income Code 06的可能狀況如下:
  • TD Ameritrade
    • 2011-2012 = 帳目股息 - QII - Code 37  + S/T CG
    • 2013~ = 帳目股息 - QII - Code 37
    • 預扣稅 = Income Code 06 * 30%
  • Firstrade
    • 2011-12, 2015 = 帳目股息 + S/T CG - Code 37 + 未知國外預扣稅
      扣稅 = (帳目股息 - ROC) * 30%
    • 國外預扣稅的由來根據券商的解釋,是源自非美國來源股息在當地政府被預扣的稅金,由於已在國外扣除故未實際入賬,但Firstrade仍將之列入Income Code 06 (這部分當初對帳時完全無解)
    • 2013, 2014 (Corrected) = 帳目股息 + S/T CG Code 37
      預扣稅 = (帳目股息 Code 37) * 30% =
      (Code 06 - S/T CG) * 30%
利息(Interest, Income code 01, 29)
  • TD Ameritrade
    • Cash sweep如果選FDIC INSURED DEPOSIT ACCOUNT,其利息總和列於Income code 29 (存款利息,2016年起不再列於1042-S) 。
    • 非貨幣基金的利息,如債券、定存單等利息,對帳結果顯示,這類利息是在Income code 01 (Interest paid by U.S. obligors-general)。
    • 資金匯入後因故當天沒有轉入Cash sweep時,會出現FREE BALANCE INTEREST ADJUSTMENT,由於金額很小,不太容易和計算誤差區分,故無法確定是否有列入Income code 01。
    • 綜合本段和前面QII的說明:
      Code 01 = QII + Other Interest (Code 29以外的其他利息)
    • 2015年起,Code 01因為免稅原因的不同分開表列,其中QII列為免稅類別02 (Exempt under IRC (other than portfolio interest)),其他免稅利息則為免稅類別05 (Portfolio interest exempt under IRC)
  • Firstrade
    • 其貨幣基金利息總和就是 Income code 01。另外還有INTEREST ON CREDIT BALANCE是沒有掃入貨幣基金時的帳戶利息,這些其他的利息應該是完全不列入1042-S (詳見後面的收入總和核對)
  • 上述這些利息都是免稅,也不會有任何預扣稅。但有的券商提供的貨幣市場基金,其配息會被當成股息 (Income code 06) 看待,就要預扣稅。
退還稅金 (Repaid to recipient)
每年的1~3月有時會出現一些源自退還稅金的收入,如前所述,這是因為某些原來被當成一般股息的收入,後來有一部分被重新認定為其他免稅的收入類別,因而退回一部分的預扣稅。
  • TD Ameritrade
    • 退還稅金的交易紀錄標示為W-8 WITHHOLD (xxx),看起來和xxx的預扣稅一模一樣,只是一般預扣稅的金額是負的,而退還稅金是正的,其總和列於Box 10。
    • 交易紀錄沒有說明是來自什麼收入種類,所以就要根據ETF公司提供的稅務資料,計算每一筆退息的免稅項目,才有可能確認其分類方式。
    • 目前可以確定,QII收入的預扣稅會主動退還,相關收入則改列為 Income code 01 (一般利息),ROC 則改列為Income code 37。2013年還罕見的出現改列為Income code 36 的例子。S/T CG在2011-2012年並無退還稅金且列於Income code 06,2013年起會主動退還,並改列為Income code 36。
    • QII主要是發生在美國債券、Reitz等利息收入為主的ETF,例如AGG幾乎每筆配息都有近80%屬於QII,VGIT幾乎都100%。少數國際債券基金也可能因為持有美國標的而有少量發生。
  • Firstrade
    • 退還稅金的交易紀錄標示為... REV NRA ... 應該就是 Reverse NRA Withheld Tax 的意思。我碰到的都是REV NRA ON ROC,頭先看到 ROC 嚇了一跳,後來才發現其實是 Income code 37 的Return of Capital。
    • 除了ROC之外,並沒有其他類型的免稅收入會退還稅金,其S/T CG是一開始就沒有預扣稅。
    • 就算有退還稅金,其1042-S的Box 10也都空白不填。
稅金退還金額和預扣稅總和的核對
最究極的和對方是是根據稅務資料和券商的稅金退還狀況進行比對,如要做到這一步,請參考美國券商NRA投資人NEC退稅總整理

但即使不細就退稅的詳細類別,也可以就全部退稅金額完成相當程度的帳戶核對。首先是預扣稅總和會因為退稅而相應減少:
  • 1042-S預扣稅總和 (Box 9) = 帳目的預扣稅總和 ─ 稅金退還總和
核算結果,TD Ameritrade除了2011年有0.1的誤差外,其他都完全相符(差額恰巧為某筆退稅的金額,或許是漏算了退稅)。
Firstrade 的預扣稅很奇怪,常會有一小筆是列在免稅的 Income code 36後面,而且完全找不出那筆數字來自哪裡。還好,用預扣稅總和去驗算還是相符的,但會有小數點以下的出入。由於其帳目沒有列出實際的預扣稅金額,而是直接列出預扣稅後的入帳金額,所以只能而根據入帳金額*3/7來推算預扣稅金額,這樣的計算會放大誤差,所以誤差比TD Ameritrade 是可以理解的 (對試算表設計有興趣的話可以看技術細節的說明)。
收入總和核對
退稅之前帳戶裡的現金收入來源如果排除賣出證券的收入,就只有股息、資本利得分配、利息三種。因為外國人不必管資本利得,所以如果其他現金收入都有列入1042-S申報,則:
  • 1042-S收入總 (Box 2) = 股息+長短期資本利得分配+利息 = 交易紀錄配息總和
核算結果TD Ameritrade 除了 2011有$0.34的差額外,其他都完全相符。而這數字看起來和前面提到的預扣稅的差額比例相當,所以確實可能是有一小筆退稅漏算了。
Firstrade 2011-2012 的狀況很傷腦筋,1042-S的收入總和都多了三位數的收入。2011年我寫信去Firstrade問了,結果只答覆:「請以1042-S為準。」跟沒答一樣。2012年長達數月的時間和Firstrade來回討論,最後才從Apex得到答案:"有些股息在國外被扣稅,這些被扣的稅金不會入帳,但會顯示在1042-S表格的股息裡。"。確實,美國居民報稅時需要如此處理,但那是配合遠比1042-S要詳細的1099-DIV表格使用的,該表格也會提供國外扣稅金額,計算起來就沒有帳目不相符的問題,而簡略的1042-S根本不適用這種方法。除非根據基金公司的稅務文件一筆筆計算,否則不可能確認國外扣稅金額
所幸,Firstrade 2013年的1042-S已經明顯改善此一問題,對帳時可以達到完全相符了。
從退稅金額分析配息分類的調整
由於前述三種現金收入來源都有清楚的預扣稅規則,所以:
  • 由退還稅金逆推免稅收入金額 = 退稅金額 ÷ 30%
  • 1042-S美國來源股息 (code 06) = 帳目股息總和 - 由退稅逆推免稅收入金額
  • 1042-S免稅收入總和 = 全部利息 + 長期資本利得分配 + 退稅部分的原始收入金額
TD Ameritrade帳目核對結果只有小數點以下的差異 (主要來自退稅金額逆算的免稅收入),這表示TD Ameritrade的1042-S上列出的各種收入類別已經充分反應了全部稅金退還的名目。由於利息不會有重新分類的問題,所以其實也可以排除利息的部分,單就其他免稅項目來核對,有時更能抓出帳目上的漏洞,譬如2013年就被我抓到有利息漏列的情形。2016年起1042-S取整數位,已經不太容易看出進位誤差。
Firstrade 2011-2012, 2015 因為Code 06包含有無法確知的國外扣稅列入稅前所得(Gross Income),所以無法直接套用上述核對方式,但若改用 "預扣稅金額÷ 30%=逆推應稅股息" 取代1042-S的美國來源股息Code 06來做核對,結果就大致相符。

另外,Firstrade有時會出現Code 37也有部分歸入Code 06但也有退還稅金的情形,此時,前述退稅比對結果就會不相符。如果收入總和相符,1042-S表示沒有包含國外扣稅,則可以改用這個方法核對:
  • 1042-S收入總 (Box 2) - 逆推應稅股息 = 全部利息 + 長短期資本利得分配 + 退稅部分的原始收入金額
國外來源收入?
為了避免重複課稅,IRS對NRA的非美國收入原則上是不扣稅的。那麼投資非美國地區的ETF股息是否也免稅?
綠角大大曾發現他Firstrade 2007年2008年的1042S記錄中,預扣稅總和高於美國來源股息 (code 06) * 30%,而且他還確定2008年的Gross income未列入投資非美國債券的ETF配息。他推測那些多出來的預扣稅是源自於非美國來源,也據此成功退稅 (實際上填報1040NR並不需要敘述原因,單單看預扣稅總額超過應付稅金就能退稅,所以這只是一個推測)
但我在2011、2012年反而都是Gross income都超過預扣稅逆推的金額。這是怎麼回事?
香港嘉信理財的美國稅務與海外投資者即有說明:概括而言,在美國稅務規定下的 "美國來源收入" 釋義為來自由美國公司或美國註冊共同基金發出的證券的股息及利息收入。
但傻瓜投資日誌VWO股息預扣稅款能否退稅詢問IRS的結果顯示券商的說法不盡正確。不過純粹就預扣稅的法律層面講,當配息來源尚不能確定時,確實是應該要先扣預扣稅才合乎規定。而且從基金公司提供的資料來看,Foreign Source%的計算也是只有整年的數字,不像QII按照每次配息都有確實數字可以計算。所以相對於QII來講,我們更難向券商爭取到國外來源收入的主動退稅。萬一該扣而沒有扣的話,券商是要負責任的。而且,Firstrade雖然曾經直接把外國來源收入排除在收入總額之外,但現在也向其他券商看齊了。
最正確的作法是,國外來源收入應該另外列入Income Code 08,也不需要預扣稅。但目前沒有聽說哪家券商有這樣做的。
該退沒退的稅要怎麼辦?
如果1042-S總收入沒有超過免稅額,那麼按申報個人免稅額就可以全額退稅,並不需要收入類別的問題。雖然許多人已經成功退稅,但有些人對此退稅方式仍有爭議 (請注意:美國於2018年已經完全取消個人免稅額,已不可能全額退稅,而是需要使用累進稅率計稅)。
如果1042-S總收入已經超過免稅額,或是2018年取消免稅額以後,用前述方法申請退稅,實際上有被駁回的案例。不過,有些券商歸類為應稅股息的收入實際上可能含有免稅項目,此時仍有申請退稅的空間,但這需要自行計算每一筆配息的免稅項目才有辦法申請退稅,但這個方法需要一點時間學習,而且對於國外來源部分是否可以申請退稅,如前一段所述,也可能有爭議。

關於兩種退稅方式的進一步比較和說明,請參見配息超過(取消)免稅額後的報稅考量
Corrected 1042-S ?
券商有時會發出Corrected 1042-S,修正1042-S的內容。以目前的例子來看,主要是因為配息重新分類的結果。所以到底有沒有Corrected 1042-S應該還是看配息內容有沒有需要調整。我覺得這個問券商應該也不太準。錯誤要等到被察覺後才能知道是否存在,要是可以真的確認,那從根本就不會出現任何Corrected 1042-S。
不放心的話還是等到5月上旬再報稅,也不用太早報。真的有問題,以後也可以用1040X修正。不過,就算報稅之後才收到Corrected 1042-S,只要其內容改變不影響退稅金額,就不用理會。何況,有時收到的Corrected 1042-S內容根本就沒有任何改變,不知有何意義。

由於我已經逐步出清在Firstrade的部位,2014年以後很可能不會繼續有Firstrade的相關討論,但如果有朋友願意提供帳目資料的話,我也很樂意繼續追蹤。雖然剛開始要搞清楚這些東西有點辛苦,不過弄清楚後其實也就不難了。

74 則留言 :

  1. 整個看起來超級麻煩= =

    好不容易辦了ft的帳戶,每年又要經歷這一個難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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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請不要被這篇嚇到。

      對於沒有超過免稅額的人來講,只要管Gross Income總和,還有Withdrawal tax總和,就可以報稅了。這篇的內容純屬打破沙鍋問到底而已,對報稅沒有任何影響。

      當然,這篇文章除了滿足自己對帳的需求和個人學習的興趣外,也是為了找尋在超過免稅額時還能退更多稅的方法做熱身準備。但這部分其實還沒有人有具體的辦法。很可能算來算去,到頭來也不一定能退到更多稅。

      所以您如果對這種瑣碎計算沒有興趣的話,就當作沒看到這一篇吧。別為了這個打壞您的投資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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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感謝Rib大的分享,投資的路上是個長期的馬拉松,路上越多的阻力,不論是買進賣出的價差、佣金、管理費、稅務等等,都只會讓你的投資效果打折,很很重要的事情,千萬別小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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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现在2022,沒了免稅
      最简单方法是
      把gross income總和
      從tax table找到实际扣稅費(Y)
      預扣费(X)是1042s表item8的总和
      Tax return=X-Y
      給多一点免得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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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也有 firstrade 數字對不起來的問題,我寫信去問,客服寄給我一份報表(像是純文字轉 pdf) title 寫 "year end dividend transaction detail",跟我說以那個為準。
    我對了之後才發現是我自己的問題,就如你本文所說,直接加總月結單上的數字,多算了前一年的,少算了後一年的。重新算過就只差不到一元。也許你可以跟 firstrade 要那個報表來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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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firstrade也給我那個東東了,不過還是對不起來。而且是差多了200多的Gross Income,連續兩年如此。而且Withhold tax是對的,這也證明我有算對。

      firstrade已經回覆會向清算公司查詢了。

      另外您有提到找不到年度帳單,或許那是Valet account才有的特殊服務也不一定。莫非我那個症狀也是Valet account才有的?(不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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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後來和Wu兄私下討論,其實我們的狀況是差不多的,也確認了年度帳單是Valet account才有的服務。

      Wu兄還有提到一個狀況,就是有部分Withhold tax是列在Income code 36,這部分應該是沒有預扣稅才對,其實我的狀況也是這樣,只是Withhold tax總和沒錯,就不影響報稅,所以就沒特別提,免得讓文章看起來更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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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Hi Rib 大
      Gross Income 多很多,但Withheld 是正確的,要以比較多的(1042S)來報稅,還是用實際算出的來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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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Hi Rib大
    無意間google到您的部落格,還請多指教。
    說實在我還是對能不能用ECI扣免稅額持半信半疑態度,不過至少現在QII和Foreign source income是有法律上的背書了...只是券商能不能提供正確的1042S的問題而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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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和Nova兄的討論在綠角財經筆記"2010美國券商退稅申請"非同步進行中)

      仔細想想,如果我們有雇用CFA、CPA,我想他們都可以幫我們處理好這些問題取回退稅,只是我們必須花錢雇用他們。或續這才是"American Jobs Creation Act"的真正意涵。

      再提醒一下,還沒超過免稅額的朋友請不要被這些討論嚇到,安心照綠角大教的方法簡單申報就能退稅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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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很高興發現你們的討論。
      我前兩年也為了退稅的問題研究半天。
      我的疑問之一是,先不論錯綜複雜的各類收入來源, NRA 真的可以用 免稅額 來退稅嗎? 我從 1040NR 報稅的表格,實在看不出來該怎麼填。
      例如美國公司的配息 (例如 JNJ) 的配息,可以退稅嗎?

      http://www.unclefed.com/AuthorsRow/Kleinman/nonresidentaliens.html 這裡有一段話
      No personal exemption or deductions can be applied against investment income (which is, technically, "income not effectively connected with your US trade or business").

      http://www.invest-faq.com/articles/tax-non-us-nat.html
      這裡也有

      而我自己以 JNJ 為例寫信詢問 IRS 的結果是:
      "Also, since this income is not effectively connected with a U.S. trade or business, you cannot take a personal exemption on line 40 of Form 1040NR, U.S. Nonresident Alien Income Tax Return."
      http://foolinv.blogspot.tw/2012/04/irs.html

      所以有人利用免稅額取得退稅的案例,真的感到困惑。目前我是當成IRS退稅處理沒那麼嚴謹。小錢先退再說,事後再抽檢補稅。因為也聽說有網友事後被補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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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又一位本尊現身了...您之前的詢問對於了解相關問題有很大的幫助喔,不只是先前幾篇文章內引用連結,我接下來打算再一次爭取Foreign source的免除預扣,也打算把您的VWO問題當成佐證的一部份。

      我接下來會再整理一篇各種報稅策略的探討,不過您不妨先看看Pub519第17頁,對於投資收入如何判定是否ECI有明確的規定,所以並非投資所得一定Not ECI。

      但是,我們其實並不符合那個規定。

      簡單的說,我們是Not ECI沒錯,但IRS對這部分的認定看起來很寬鬆。因為他大可要求你補ECI的證明,否則直接把你改列為Not ECI拒絕退稅,一點都不費事,然而他還是都退了。

      我的理解是,ECI與否的區別除了稅率不同外,主要的差別是課稅難易的問題。真正的ECI收入不會這麼單純,既然在美國有業務就不怕課不到稅,所以可以填報W-8ECI免除預扣稅。而且ECI並非免稅,超過免稅額部份是累進稅率,對大咖來講,最高稅率是超過30%的,人家還巴不得用Not ECI的30%來分離課稅。

      對於Not ECI收入來講,不預扣很可能一毛錢都收不到,所以採取30%的高標準預扣。

      所以我的判斷是--IRS對於小散戶是採取從寬從簡的原則處理。大咖才是他們需要全力關注的對象。他們更在意的是非法打工,沒有預扣稅,又排擠美國人的工作機會。

      至於"聽說有網友事後被補稅的"天知道他的收入情形如何。大咖也好,移民需求也好,找一位合格的Tax adivosr就好,在這裡跟我們算這幾百美元做甚麼?

      當然,如果用ECI申報,然後又因未超過免稅額想要爭取外國來源QII等退稅,增加IRS工作負擔,那麼IRS會怎麼處理,恐怕真的要有真實案例才知道。這也是我目前煩惱的。

      刪除
    4. 謝謝您的觀點。
      我只是希望一切合法,而不是只是因為我們是小咖,只退稅幾百美元,就遊走灰色地帶,甚至不合稅法。只是因為IRS 懶得細究小咖,而獲得退稅。

      刪除
    5. 了解。

      我只是盡量在分享訊息時採取中立的立場,把判斷留給大家自己思考。

      另外,看了另一管道來源的私人信息後,感覺rigel大的"抽檢"一說還是有可能發生的,所以用ECI方式報稅要有萬一數年後可能被追回的心理準備。而一旦有記錄,以後鐵定只能乖乖用NEC報稅了。

      刪除
    6. 能不能確認一個簡單的結論:

      使用免稅額退稅,是把收入歸類於 ECI, 就是您說的 用 ECI 報稅。

      如果收入歸類於 NEC, 就不能用免稅額扣掉。也就是說,免稅額涵蓋的是 E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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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結論我正在整理,不過就是您說的這樣。

      NEC雖然沒有免稅額,但那些免稅的income類別就是針對NEC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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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你好,TD有Box10,請問要報稅時,可退回數目的是否為(Box9 - Box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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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不。Box10是券商已退回的部分,Box9則是退回後剩餘的預扣稅。

      如果您的Gross income低於免稅額,能退的金額就是Box9。

      如果超過免稅額,我還在研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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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HI~Rib大
    如果以BIV(Vanguard)為例,配發的股息並非100%屬於QII。
    FT的1042-S form 直接把他歸類為 06(Income code),
    已預扣30%但沒退稅。

    那在辦理退稅時,理應該提出證明QII占多少才對。
    但問題是,如果非QII的部分,是不是就該把它列為ECI。
    還是說,在沒有超過免稅額的情況下,直接列為ECI是不是比較省事?

    另外一個疑問是非美國來源收入。
    在 Rib 大提供的稅務文件中,FXI(iShare)的非美國來源收入是96.86%,
    所以我也要證明非美國來源收入站的比例或金額。
    或是跟上述的例子一樣,乾脆全都併入E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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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沒有超過免稅額的情況下,直接列為ECI是不是比較省事

      絕對是。而且差很多。

      但如果要用ECI申報,我覺得就照綠角大建議那樣全部Gross income總和填入應稅收入風險較小,那些QII、外國來源收入的區分用在ECI我覺有可能會被挑毛病。這部分我另有 "美國券商收入超過免稅額時的報稅考量" 專文探討。不過要強調一點,超過免稅額和NEC退稅目前都沒有看到很明確的實務經驗分享,我也只是先做評估考量而已。實際結果如何不敢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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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的確,直接列為 ECI 然後用免稅額申請退稅的確比較省事。
      但是重點是,那些收入是不是真的是 ECI 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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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rigel兄真是苦口婆心啊,我再換個方式講一下我對這個問題的想法好了。

      我沒有能力也並不想成為稅務專家,我只是想要搞定退稅,所以我最優先考量的還是實例。當然,現在退到稅不保證以後不會有問題。也許會也許不會,不知道。因為我們不是真正的專家。真的哪天有狀況,IRS要求我們修改,那我們就照辦。反正最壞也就是吐出原被就被扣掉的稅了。這也是我在"報稅考量"那篇後來又去重新考慮稅務成本的用意。

      事實上連國外來源收入的問題也都有爭議,不是嗎? 我覺得您問的結果對我有幫助,我可以試試看,就不會因為反面的說法退縮。反正試試看就知道答案。同樣的,就算我真的退成了,我想還是會有人說 "不符合規定" "IRS弄錯了"一類的,你說我會不會去管這樣的說法? 當然如果沒退成,此路不通,大家以後也就不必再爭論了。

      不退稅其實也沒甚麼不好,無事一身輕。當然,這個選擇應該是IRS最盼望的。

      當然,以上純屬個人的想法和選擇,所以我也沒有把這些想法放到正文去。我尊重每位朋友各自的想法。最後的決定還是得自己負責,因為承擔後果的都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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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請教一下 Rib 大:
    在填寫1040NR 時,外國公司的dividend(美國境外ADR的配息)需要計入10a的ordinary dividends嗎?
    因為我碰到的2家券商,其中一家發給我的1042s,把ADR的dividend放在code 08,另一家則根本没有給我這一項的1042s 呢!
    踓然ADR没有預扣稅的問題,但是這樣看起來10a的數字還是有差,所以想請教一下,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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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不必,但要填也可以,當然,如果加進去超過免稅額就不要自找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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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Rib大:
    我今年度的income code 01 裡的Amount repaid to recipient 有數字,
    是否申請退稅時我的預課稅款總額 income code 06 的Federal tax withheld 要扣除income code 01 裡的Amount repaid to recipient 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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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如果您是TD Ameritrade的客戶,按我的經驗,他的Federal tax withheld 是已經扣除Amount repaid to recipient的。也就是說,列於01的Amount repaid to recipient,退的就是那些Gross Income的預扣稅,這您只要自己算一下就可以印證,該張1042-S表格 Gross Income X 30% - Amount repaid to recipient = Federal tax withheld。所以,如果您用個人免稅額申報退稅的話,直接用他提供的Federal tax withheld就行。

      我會這樣講,其實是有對帳結果作為依據的。如果您是其他券商提供的,其1042-S內容未必如此。例如據網友的分享 IB 的1042-S似乎就是Gross Income X tax rate = Federal tax withheld - Amount repaid to recipient,此時,Federal tax withheld 確實需要我們自己扣除Amount repaid to recipient。

      大概過去用1042-S退稅的人少,像這樣1042-S填表方式不規範的問題影響小。當退稅的人多,恐怕這些讓我們煩惱的問題也會同樣困擾IRS。2015年IRS對1042-S的規定已經有調整過,不再容許使用替代表格而需使用IRS的統一格式,應該就是為了方便核對。或許未來IRS對1042-S還會有更嚴格的管理,這樣的問題才會逐漸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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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Rib 大:
      不好意思不是很懂,因我是以個人免稅額方式來申報退稅,是TD券商,1042-S表裡有Income code 01、06、29這三項,這三大項的Gross Income都有數字,Federal Tax Withheld只在06這項有數字,Amount repaid to reciplent只在01這項有數字,想問的是1040-NR裡的62d要如何計算呢,是接填Income code 06的Federal Tax Withheld,還是要Income code 06的Federal Tax Withheld去減Income code 01的Amount repaid to reciplent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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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TD的話填Income code 06的Federal Tax Withheld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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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Rib大您好:
    我今年度的1042-s income code 有36 51 52 三張,申請退稅時我的稅款是否相加總額退稅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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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不好意思,其實看不太懂您的問題。不過,預扣稅一定要相加,所得是否相加請看這裡的說明:
      http://ribtw.blogspot.tw/2013/03/blog-post_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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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嘉信 2016 年的 1042-S 已經可以下載了, 又到了準備報稅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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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也收到啦,不知道通过免税额要求全额退股息的方法好有效吗,有人说不适用免税额,2015年irs还专门进行培训,有人去年成功现身说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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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一直都有人退稅成功,但偶而也有人失敗,這事沒有十拿九穩的,還是要看各自選擇。建議看看這篇有詳細討論,2015退稅狀況和該文討論的內容沒有差別:
      http://ribtw.blogspot.tw/2013/03/blog-post_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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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好的,谢谢,我已经寄出1040NR税表啦,希望能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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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不好意思,老實說1042S上的預扣金額很低,我也懶得處理.可以就不理會券商1042S的通知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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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可以啊。其實這就是預扣稅制度的目的,IRS感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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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今天老闆收到兩張1042-S表格 叫我翻譯 來爬文看了上面的文章 還是有點看不懂到底要做甚麼.............. 想問下是否BOX2*0.3 -BOX10=0 或相差不到0.1 是不是就可以不用管他?? 退不了稅?? 不知道專業人士能不能幫我回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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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如果只是要翻譯根本不用研究這麼多,上面也沒甚麼高深的術語。

      1042-S只是告訴你某人來自甚麼地方的某類收入已經被預扣多少稅金。這東西其實就像台灣的所得扣繳憑單,只是1042-S是外國人專用的 (台灣也有專門給外國人用的扣繳憑單,內容和國人收到的有些不同,只是沒有這種表格代碼而已)。

      有這個類比您就該知道,能否退稅、是否須報稅,光看扣繳憑單這是看不出來的,也不是您該回答的。稅務問題要看所得人的身分、其在美國狀況、收入的細節等等,請您的老闆自己找合格的美國會計師提供專業服務,不想花錢的話就去IRS官網研讀各項稅務說明文件。至於這部落格參與討論的人完全沒有專業人士,內容也僅侷限於單純透過美國券商投資有價證券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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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Rib大:

      以Rib的情況推論出1042-S 中

      預扣稅總和 (Box 10) = 帳目的預扣稅總和 ─ 稅金退還總和

      但我的情況卻是剛好相反

      預扣稅總和 (Box 10) = 帳目的預扣稅總和 "+" 稅金退還總和

      為了避免混淆 以1042S 格子英文內容描述則為

      預扣稅總和 (Box 10, Total Withholding credit) = 帳目的預扣稅總和 (Box2, Gross Income)*30% + 稅金退還總和(Box11, Amount repaid to recipient)

      舉例來說
      Income code 06
      Gross Income(Box2) = 1000
      Tax Rate (Box3b) = 30
      Total Withholding credit (Box10) = 538
      Amount repaid to recipient(Box11) = 238

      538= 1000*0.3+238

      所以才會覺得我的情況似乎是另一個公式,不知有沒有人和我的情況類似 ?

      我在IB(盈透)開的戶,開戶3年,第一年沒這樣的情況,第二年開始連續兩年都是這樣,Gross Income是我一整年06 的Dividend沒錯,但就是找不到這238從何而來,反正有多出來的,我假設哪個ETF標的該退給投資者的稅務,去年試著報看看,結果順利地收到Box10總額的退款,只是拿得有些不知從何而來,想釐清一下。不知是否我們對Amount repaid to recipient(Box11)的認知與實際有出入,還是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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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之前就有網友分享過IB的狀況,您對Amount repaid to recipient的解讀並沒有錯。而且據我研究的結果,其實IB這種列法【可能更正確】。但我也不是專家,無法確知。而且可能IRS對1042-S比較沒在查核,一堆錯誤沒人管。

      自己會對帳在這種狀況就很重要了。如果您找不出238哪裡來,又願意提供交易紀錄供研究,我是很願意找看看,不然就是直接問券商到底是退了甚麼稅,甚麼時候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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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本來期望有人分享過經驗,結果似乎還不能如願。不知如何提供交易紀錄,IB的紀錄實在令人一頭霧水,我再研究看看,看能不能有一些端倪,有心得的也麻煩能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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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券商應該都有提供下載交易紀錄的功能,一般是以CSV或EXCEL格式下載,如果願意提供資料研究,把該檔案分享給我就行了。為了確認無誤,1042-S也是需要的,如擔心個資,只要把1042-S數字給我就行。

      對我來說最方便的分享方式是,您要有一個Google雲端硬碟,然後建立一個資料夾,把那資料夾設定為 "共用...>進階>變更...>開啟--任何知道連結的使用者",然後在這裡留言給我該資料夾的共享連結,我會注意不公開。
      初步分享的話僅供檢視我就可以取得資料夾的內容了,如果可以允許編輯的話當然對我上傳資料雙向溝通更方便。為了安全起見,您放進該檔案夾的最好都是副本。

      需要的資料包括:報稅年度到翌年3月全部交易資料下載檔案,還有券商報稅年度全部1042-S。如果狀況較複雜,有時還會需要報稅年度1月/12月和翌年1月的對帳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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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感謝Rib大的熱忱,我再依據前述資料,仍然看不出來自何處,上傳相關資料又覺得有些麻煩,就等待是不是有人可以分享自己的經驗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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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TT留言說:Firstrade由於2015年沒有辦法下載稅務資料(我跟客服要,但不論怎麼要就都沒有),所以我現在只能用交易明細(20150101~20160331)來對帳...

    Firstrade現在只支援前一年的交易資料下載,所以...

    06比預扣稅/0.3要大,就是文中提到的狀況,Firstrade會把投資美國以外市場基金的當地政府預扣稅也加入所得。您對帳的結果看起來是相符的,所以對帳沒問題。至於報稅可能面臨的問題,請看下列文章的相關部分:

    http://ribtw.blogspot.tw/2016/04/2015-firstrade-10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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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版大您好: 謝謝您的熱心回答,所以我就是將 [Income(code 06)-稅前總股息收入]列為[Foreign Tax Paid]嗎?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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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版大您好:
      我已經對起來了,感謝您的提醒,太感恩了~
      但由於沒有辦法弄出2015的資料,所以只能手動作出類似您的[NRA Income Reclassification Summary],請問方便給我一個範本是有呈現[Foreign Tax Paid]的讓我可以複製格式,以呈現給IRS嗎?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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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全部已完工,太感謝您了~ 給您一個大讚,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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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由於沒有交易紀錄,無法直接套用試算表,不過既然您已經手動作出Reclass summary,應該還是可以利用試算表的報表功能。

      您可以刪除退稅計算工作表中R3:V3格的內容(即配息資料自動填入公式),然後按標題輸(貼)入每個配息的 【排序類別】股息/短/長期資本利得分別是1,2,3、【ETF代碼】、【交易日期】、【配息總額(扣稅前)】、【預扣稅金】,即使計算結果那裏有錯誤提示,但報表內容應該沒問題才對。

      雖說核對正確的話,[Income(code 06)-稅前總股息收入]應該是等於[Foreign Tax Paid],不過試算表還是會根據輸入的ETF配息的稅務資料(記得輸入Foreign Tax Paid)計算看看是否相符。

      如果您不想花功夫再去輸入稅務資料核對的話,在您整理的表格後附註說明taxable income = income code 06 (gross income) - Foreign Tax Paid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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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版大您好,由於有FIRSTRADE 2016的資料,我就仿照2016的CSV格式,弄出股息、利息的格式貼在您提供計算表,在貼上Foreign Tax paid的每股金額、然後選[YES],並且手動將您表中已經計算出來的[應課稅所得]填入後,整個就完工了,而且數字對的分毫不差,感謝您~沒有您肯定會辛苦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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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恭喜,您也辛苦了。還好配息紀錄還不算多,不然真有得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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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請問在 Income code 06中,
    Gross Income * 30% = Federal Tax Withheld = Total withholding credit
    這樣是不是表示不會退到稅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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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42-S只是扣繳憑單而已,只是通知(證明)你有被預扣那麼多稅金。實際上能否退稅要看你採取的報稅方法和收入屬性。

      所以這篇文章講的只是【對帳】,能否退稅請從這篇開始看吧:
      http://ribtw.blogspot.tw/2013/03/blog-post_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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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請問如果券商有對1042S報表進行修正,修正後的1042S除了數字調動以外,後面新增幾頁,頁面的Amended被勾起來並附上日期,但所得數字(Gross Income)為0,這部分的Copy C是不是也要印出來給IRS呢?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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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如果所得和預扣稅都為0,不附應該也無所謂,不過要我自己大概還是會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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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請問我是賣土地時被扣了FIRPTA withholding15%,這個稅可以退回來嗎?要填什麼表申請退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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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您好, 冒昧請教, personal exemption好像是針對居民納稅人, 像我們這種非居民納稅人也能適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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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就是法律條文看起來不行,所以才有人反對用這個來退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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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您好,

    我的 2018年 1042-S表裡Income code 01、06、36的Gross Income都有數字,Federal Tax Withheld在01、06有數字,Amount repaid to reciplent都沒有數字,

    請問Income code 01 稅率是 0, 為何會被預扣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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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猜您應該是使用Schwab吧。有些01是包含在股息一起發放的,所以當初也和股息一起預扣稅金了,這多扣的部分,TD會退還並將收入歸入01,Schwab會歸入01但不退還,其他券商則仍歸入06。如果您是使用Schwab或同樣狀況,您可以直接根據1042-S填寫1040NR,申請01部分多扣的稅金。如果您是第三種情形,那麼您必須自己作配息重分類才能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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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您好,謝謝回覆。
      我使用 Firstrade.
      在2018, 2019 的 1042-S表裡的 Income code 01 都有被扣稅,約 30%。

      請問這個部份是否可申請退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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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可以。目前Firstrade的01也屬於有再分類的情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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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今日把這二年的CSV資料 跑了您提供的 Firstrade 1042-S 對帳試算表 v2.10 。
      結果:預扣稅額幾乎一致,但 Income code 01,06 的數字有出入。
      在您的試算表都未顯示出 Income code 01 的值,但在 1042-S表裡都有數字。請問這種情形需要再細查嗎?
      另,預扣稅約 600美元,這樣會建議退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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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01和06加起來可以相符就行了,這兩年01分類有變,但這試算表做不到。如果想要弄清01、06,請用NEC退稅試算表。01要不要退稅,怎麼退稅純屬個人考量,無法提供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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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請問一下如果有兩個證券戶,納在申報填寫1040的時候,是要把好幾份1042s的金額加起來嗎? 另外如果有之前年度想一起報,是一張1040然後把全部1042s的金額加起來一起報?還是要一年一年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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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同一年度的要相加。不同年度有不同年度的1040NR,要分別填寫,分別計算,分別裝訂,倒是可以一起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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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請教 Rib 前輩,
    據你所知,可否澄清一下:
    1. 上文所提劵商退稅是指 capital gain 的部分。 Dividend 預扣的30%劵商不會退稅。 這理解正確嗎?
    2. 填 2019 1040-NR Schedule NEC Line 1a Dividend 是否應該用 Column (c) 30%?
    3. 我們只有 dividends。假如股利稅率就是30%,預扣稅金30%,兩相抵銷,就不會有退稅。這假設是否正確?
    4. 前文提到“免稅額”,是否指2018年前舊稅法的 personal exemptions? 從 2018年起已不存在?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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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這篇文章比較舊而且討論範圍較窄,有興趣徹底了解的話,請看文章開頭推薦的文章。特別是【NEC退稅總整理】那篇。

      1.Dividend預扣的30%有些部分可能也隱含免稅的項目,各家券商處理方式不一,有列出但不退稅的,有列出並退稅的,也有不列出也不退稅的,甚至同一券商對不同基金公司的基金也可能因某些原因有不同處理方法,無法一概而論,有時需要對帳後才能確認。

      2,3.是的。所以如果要填NEC表的話,必須自行將1042-S上歸類為應稅項目但其實免稅的部分列出,將之扣除後再重新計稅,才有可能退稅,也就是所謂NEC退稅方法。近年來由於IRS對1042-S要求日趨嚴格,部分券商(如嘉信)的1042-S開始有將免稅部分列出,此時就可以直接對(稅率0,但有預扣稅)這部分預扣稅申請退稅完全沒問題。但如內文所說,這部分不會包含非美國基金的國外來源收入。想主張這部分退稅的化仍須自行計算列表才有辦法申請,但不保證一定能退稅成功。

      4.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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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Rib 前輩,

    非常感謝您抽空回覆我們的問題。會去參考【NEC退稅總整理】。多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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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Rib大,
    請問就您的了解,年度的資本利得(買賣價差利得)是否會列入1042-S計算收入呢?還是1042-S內只有年度的股息收入呢?因為台灣的最低稅負制的報稅需要考慮股息跟資本利得的總和,不知道1042-S是否同時會包含這兩種年度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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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NRA如果有定期遞交W-8BEN,買賣價差在美國是免稅的,所以不會列入1042-S,不過很多券商還是會按美國人的報稅需求提供年度GAIN/LOSS表格,可以用那個數字做參考,不然就要自己下載交易紀錄做計算

      雖然沒有看過實例,但如果所得真的超過門檻需要申報,或是被查稅,台灣國稅局可能會需要你提供帳目資料佐證,而這細節就要跟稅務機關商討了,最嚴格的要求是需要提供認證的對帳單中文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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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Rib大,

    請教一個今年1042-S表格問題

    我2023年嘉信的報稅單中有出現一個我不能理解的異常,就是income code01的稅率為0但卻預扣30%的金額如以下貼圖連結( https://imgur.com/a/F7IiCyB ),這樣填單時該如何處理?是不是表格有誤,要等correct版本嗎?

    註記:同年度嘉信裡另一類別的income code01的稅率為30%有出現,應該表示前述類別的稅率為0應該是沒有錯誤才是,會不會是從TD轉移過程中出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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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不知道你為何認為這有問題。TD的1042-S算下來01等於沒預扣是因為他在下一年退了預扣的30%稅金,嘉信沒有主動退還,所以就還是1042-S呈現預扣了的30%稅金。稅率為0,所以該1042-S所列的預扣稅金屬於溢繳,可以透過報稅請IRS全額退還。(正確的說,TD的1042-S完整呈現了最初預扣的稅金,已退還稅金,以及剩餘已扣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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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感謝說明。因為這是第一次我看到有這樣狀況,所以才以為是錯誤的,謝謝Rib大的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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