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2日 星期五

美國券商的國外投資人要不要報稅?
能不能退稅?

(原文是"綠角財經筆記的留言回應") (最後更新:2019/3/27)
由於美國2018年已取消個人免稅額,如果願意當開路先鋒,或許可以試著繼續使用類似下文的方式嘗試申報2018年的退稅,只是需要以10%起跳的累進稅率計算稅額,所以無法全額退稅。按2018年的稅率來算,只要應稅收入不是高達48萬美元以上就還是可以退到稅,只是應該是不可能再全額退稅 (計算方式詳Instructions for Form 1040NR末尾的簡表和公式)。雖然過去有人超過免稅額後仍然使用這個方式拿到退稅,但也有人失敗,所以請自行斟酌。另有一種NEC退稅方法比較沒有爭議,也不受個人免稅額影響,但相對複雜許多,需要進一步了解的話興趣可以參考這裡的討論。
聲明:本人沒有法律會計相關背景,英文程度也不算好,無法保證內容的正確性。歡迎各方朋友交流指正,但相關稅務責任尚請自負。
很多申請2014年退稅的朋友被耽擱到2016年才拿到退稅,並收到IRS的利息補償,此利息必須列入2016年的所得,並計以30%稅 (最好不要和股息dividends合併,另填於Interest欄位較清楚)。2018年沒有個人免稅額,2017年個人免稅額和2016同樣是 $4,050 USD (2015=4000),詳情可參考IRS網站。由於單純的外國投資人可以不報稅,而按規定報稅期限的2年內都可以申請退稅,所以2017的稅到2020/6/15才真正截止退稅申請 (需要主動報稅者的申報期限4/15之前應該更保險)。而到到2018/6/15之前,2015年以後的預扣稅都還可申請退税。
美國券商國外投資人(NRA) 的報稅退稅問題,網路上不同立場的說法可能越看越混淆,本文試著用中立理性的角度歸納我所知道的事實。

簡單的說,以NRA身分在美國券商投資,其美國所得所需要繳的稅,會由券商從配息中直接扣除 (預扣稅 Withholding Tax),並交給美國國稅局 (IRS),所以NRA投資人拿到的收入都是稅後所得,不必報稅也不會有任何問題。報稅,其實只是為了申請退稅。

最常見的退稅方法,是主張應稅所得低於個人免稅額 (personal exemption,類似台灣綜所稅的基本扣除額) 請IRS退還券商全部的預扣稅款 (2018年已取消個人免稅額,詳見最前面的說明)

如何計算應稅所得?

按美國稅法規定,美國券商必須在3月15日之前 (假日順延) 提供1042-S表格,上面會列出NRA全年度的稅前所得 (Gross income)所得類別 (Income code)稅率 (Tax rate)預扣稅款 (Federal Tax Withheld) 等關鍵信息,可據以計算應稅所得和已扣繳稅金 (相當於台灣的扣繳憑單)。券商會同時提供郵寄實體文件和下載PDF電子文件,兩者效力相同,但前者用平信寄,往往要等比較久才會收到。





最簡單而比較沒有爭議的計算方式,就是把全部稅前收入加起來,當成應稅所得。如果往來券商超過一個時,就要把全部券商的應稅收入加總一併計算。

如果券商有主動退還部分預扣稅 (如TD AmeritradeFirstrade,即所謂自動退稅)、或是沒有退還但是有將配息中免稅部分進行再分類 (如Schwab自2016年以後),或者是直接持有債券、定存單等狀況,其1042-S可能會有一些免稅的收入類別 (稅率為0、免稅類別不為0)。其中Income code 39確實免稅而且沒有爭議,但Income code 01、Income code 36用此法報稅時是否可以免稅恐有疑義。因為把收入填在1040NR的第一頁Effectively Connected Income的相關欄位時,有可能被認為適用美國人的稅法而改變免稅所得的認定方式。保守的作法是列入應稅所得加總,或分別將其填入應稅利息 (Interest) 和資本利得 (Capital gains) 對應的欄位。但如果超過免稅額或在免稅額取消之後,這些原本沒有預扣稅、或是有預扣但已被退回的收入,就需要重新計稅,其增加的稅金會使退稅減少,極端狀況甚至可能變得不划算 (這裡有詳細說明)。

過去確實有人只把1042-S中被預扣稅金的所得 (主要是 Income code 06/34/52等) 列入應稅所得而成功退稅,雖然此算法明顯比較有利,但就如前面所說,理論上會增加被挑剔的風險,只能請大家自己衡量利弊。特別是個人免稅額取消後,或許,花點功夫學習複雜但比較沒有爭議的NEC退稅方法是更好的選擇。

Firstrade 的1042-S有時比較怪,過去曾出現 "稅前收入x稅率>預扣稅款" 的奇怪狀況,此時,也可以用 "預扣稅/稅率" 當成應稅收入 (細節請參考這裡)

前人退稅的經驗分享

上述幾種不同的應稅收入算法,都有網友都分享成功退稅的經驗。甚至過去沒有申報、或已經申報過但發現還可以退更多時也可以申請,包含當年度和過去2年,總共可以一次報最近3個年度的退稅 (如2019年可以同時申報2016-2018的退稅。也有人成功一次退4年稅,即2019退2015-2018的稅。另有專文進一步深入討論)。雖然以前絕大多數用此方法退稅的人都成功了,但如果收入總和超過免稅額,或在2018年取消個人免稅額以後,狀況就比較不確定。雖然過去有人超過免稅額後仍然用這個方式成功退稅,但也有人被IRS拒絕,所以請自行斟酌。另有一種NEC退稅方法則比較沒有爭議,但相對複雜許多。需要進一步了解的話可參考這裡

NRA報稅是用1040NR表格。不知道如何報稅的朋友,可到最早討論此議題的綠角財經筆記參考相關說明及範例,包括首次報稅時如何申請ITIN (新版FORM W-7右上角要勾選Apply for a new ITIN)、如何填寫報稅表格的基本資料報稅退稅金額都寫得很詳細,轉帳資料填寫可參考這篇等。如果想同時申請數個年度的退稅,需要按年度不同分別填寫對應年度的1040NR表格。如果是聯名帳戶,則以1042-S列名者申報全部所得。當然,這樣的申報方式只能使用一個個人免稅額,如果想要取得更多免稅額,可參考這裡的說明。如果英文閱讀還可以,實際操作時,最好再看看考IRS的說明文件 (ITIN 1040NR 1040X),更能確保資訊的及時與正確。雖然IRS說明文件指出2016年的1040NR可以用電子報稅 (e-file),但網路上查到的資訊顯示,外國人仍然只能用書面申報。不過,我沒能在IRS網站得到更確定說法,也沒有花時間去實際測試,真有興趣的話可以試試看之後和大家分享經驗。

釐清ITIN的申請程序

由於歷來的經驗分享有些分歧,我以前也曾搞混,這裡特別加以釐清。申請 ITIN 必備的文件包括:外國人身分證明、需要申請 ITIN 的理由證明。後者對首次申請退稅者來講就是 1040NR和所需的附屬文件 (主要是1042-S)。所以,用來申請ITIN的FORM W-7一定要在首次報税時,連同1040NR一起寄到FORM W-7的專屬收件地址 (而非一般報稅的收件地址),否則一定會被退件。甚麼樣的文件才是有效的身分證明,也是爭議和困擾的來源:使用護照正本絕對沒問題,但照一般經驗需要2個月或更久才會收到寄回的護照,也有寄丟 (IRS用平信寄) 或弄壞的風險,所以需要出國的朋友請留意一下時間。按IRS的說法如果超過60天+郵寄天數仍未收到寄回的護照,請致電IRS確認。

比較安全的是用外交部驗證過的影本 (certified copies) 申請,但須另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申請出具「護照正影本相符」證明程序 (費用400元)。據jwhei的經驗分享和本人的實際驗證,此影本和護照一樣會寄回,也可以重複利用。特別要注意的是:IRS 有特別註明不接受公證的文件 (notarized document),護照影本一定要經過護照發行機關驗證才有效力。有些人不是走前面提到的正本相符驗證程序,而是走領務局的另一個文件證明程序——國內文件要拿到國外使用。此程序先走法院公證再由領事事務局驗證,好像更加嚴謹,但實質上此程序是由申請人自書聲明與正本相符,而公證人則證明此聲明確實是出自本人,然後再經過領務局的複驗。問題是,經過領務局的複驗或許也有證明影本與正本相符的意義,但也可能被誤為只是驗證公證程序的效力,這就會增加被 IRS 退件的風險。就我所知,用影本申請發生問題的狀況,都是出在公證程序上,最好別再自找麻煩了。另外有些舊資料提到可以透過AIT公證辦理,但這條路自2012-6-22已經公告不通了,結果連AIT網站自己都沒更新。不過,這個網頁有提供一些可以協助外國人處理美國稅務問題的會計師事務所,有需要的朋友可以參考一下。

如果您之前申請過ITIN但後來沒繼續報稅,IRS已於2016-12-21宣布,由於修法的結果,從2017年開始,如果申請到的ITIN連續3年都沒有用來申報所得稅,則該ITIN將會失效,需要時就要重新申請 (感謝Jean再次提醒)。也就是說,如果2013~2015年度都沒有報稅,2017年想要一次報2013~2016的稅,那麼因為ITIN過期,需要重新申請ITIN。如果報稅時沒有注意更新ITIN也不用太緊張,按IRS的說明,IRS「會處理含有到期個人納稅識別號碼的美國稅表並視為按時申報,但是不會處理所申請的任何免稅額及(或)稅收優惠,而且屆時不會支付退稅。您會收到通知,解釋退稅延遲的原因以及必須更新個人納稅識別號碼。一旦更新個人納稅識別號碼之後,國稅局將會處理任何免稅額及稅收優惠,而且會支付允許的任何退稅。」所以只需要按IRS通知補程序即可,除了延遲退稅處理之外,並不會影響其他權益。ITIN的程序大致和第一次申請差不多,只是申請表W-7右上角要勾Renew an Existing ITIN,並填寫6e勾YES、6f填寫舊的ITIN資料,就可以了。
是否報稅還要考慮退稅成本

有些朋友可退的金額不多,申請搞不好反而要多花錢,所以要先評估一下到底划不划算。報稅需要的成本如下:
  1. 郵寄費用:建議用掛號或快捷(EMS),不過國際掛號的追蹤系統比較不可靠,費用相差不大時還是快捷比較穩當。最好不要為了省錢用平信,以免搞不清是否寄丟是否需要重寄時,還要跟電話超難打的IRS確認,徒增困擾。
  2. 首次申報時要同時申請ITIN,用護照正本的話有寄丟補辦的潛在風險,用認證影本則需另外負擔認證費用。
  3. 直接轉帳存入如有券商有提供 Direct Deposit 服務或可申請到支票帳戶,則申請退稅時可以在1040NR填入帳戶資料申請直接存入,無須費用。不過,按 cyutptw 大的經驗,一次申請多個年度的退稅時,即使都有申請退稅直接轉帳存入,可能只有當年度的退稅會直接轉帳存入,其他年度都會郵寄支票,所以最好還是每年申報才能避免支票兌現的麻煩。IRS 明文的限制則是同一帳戶最多直接存入3筆退稅。目前有提供 Direct Deposit 的券商包括 TD AmeritradeSchwabE*Trade。目前外國客戶可開立支票帳戶的有 Schwab、E*Trade (TD Ameritrade 、Firstrade 於2014年先後中止,但Firstrade 2017年已提供帳戶資產25000以上可以開立現金管理帳戶提供相關服務)。
  4. 手機照相存入美國券商:很多美國券商都有提供手機照相存入支票的功能,但似乎只有Schwab有對國際投資人開放此一服務 (Mobile Deposit)。這個方式也無須兌現費用,詳情參見cyutptw大詳細的圖示說明。早期說要開戶九個月後才能申請,但後來已無此限制,下載APP後就能申請使用。
  5. 郵寄支票存入美國券商:TD Ameritrade可以接受政府、公司、配偶等開給帳戶持有人的支票,但要正確背書 "Pay to the order of TD Ameritrade / FBO {姓名}. 並在Memo欄位加註帳號 (感謝S.J大想到這個方法也向客服確認了,而熱心的cyutptw大更提供了詳細的步驟圖解分享)。這個方法只要負擔郵資,比光票託收更快更便宜。不過也有些券商(如Firstrade) 完全不接受third party check,所以還是要先向券商確認是否接受退稅支票存入,以及如何背書。
  6. 光票託收:如果沒有前述存入管道,只能讓IRS把支票寄到台灣,這支票要在台灣兌現的話,要透過銀行光票託收。各銀行收費方式不一,通常需要幾百塊台幣,而且要等一個月左右才會入帳,有些銀行還只服務平常就有往來的客戶,總之請自行洽詢銀行確認。另外要注意,雖然退稅支票的有效期限是一年,但按美國規定銀行有權拒收超過支付日期六個月以上的支票。有網友分享台銀可以把美國財政部給的支票視為國庫券,不需另外收費,但該文後續又有人說台銀對美國國庫券只買入不託收,雖可立刻取款,但費用比託收高 (700 vs 600),但也有人託收成功,看來還是自己問比較清楚。
  7. 累積幾年的退稅一起申請? 前面提到最多可以一口氣申請最近3個年度的退稅,可以節省郵寄成本。而雖然是一起申請,但IRS大部分情況都是每年度的退稅分別開立支票,所以兌現成本通常省不到。但如果是寄到美國券商存入,當然就又節省不少郵寄成本。
券商有自動退稅?
由於被預扣稅金的配息中,其實包含了一部份是原本應該免稅的收入。這部分大多數美國券商都沒有任何處理,惟有TD Ameritrade會完整的主動退還這些免稅收入的預扣稅金 (據說台灣富邦證券的複委託也有),其中影響較大的是美國債券型ETF,一般來說,其配息的預扣稅會在翌年2月退還40%~100%。其他ETF也可能有不固定的少量稅金退還。能退否退還或能退多少稅金,會因為ETF的收入是否免稅而有很大差異,絕大多數的股票型ETF並不會有稅金退還。想徹底了解如何判斷甚至計算哪些ETF會退多少稅金的話,需要花功夫理解學習。有興趣的話可以看這篇

雖然美國稅法有規定,非美國來源的收入不必課徵美國所得稅,但一般券商都認為投資國際市場的美國註冊ETF,其配息仍為美國來源收入,TD Ameritrade 也不會主動退還這類 ETF 的預扣稅,想要主張這部分的退稅仍須自行申報 1040NR 表格。
Firstrade也有稅金退還,但不完整,僅有不固定的少量稅金退還。

所以,如果不辦理退稅,慎選券商就很重要。當然,願意自行報稅的話,這部分的影響就僅有降低萬一退稅失敗的影響。理論上來說,如果退稅的方式比照TD Ameritrade的規則,並不會有退稅失敗之虞 (詳下一段)。曾經試圖建議其他券商應該要比照TD Ameritrade主動退還多扣的稅金,但目前為止沒有聽說過任何正面回應。而且,依法券商確實也沒有義務一定要提供這樣的服務。

有人說不能退稅? 

網路上有些人主張不能退稅或不應該退稅,不過其間夾雜了很多不必要的人身攻擊或意氣之爭。如果想了解,可以看下面這兩篇:
簡單歸納其重點:根據IRS明文的報稅規定,NRA單純投資美國券商的股息收入,不能用個人免稅額扣除。這一點,我在「配息超過或取消免稅額後的報稅考量」也有比較深入的說明。不過,綠角財經筆記上Connoisseur的經驗分享,卻也是IRS人員主動提醒他可以申報個人免稅額,加上實際成功退稅的經驗分享,才為後來眾多投資朋友的退稅提供了指引(再次感謝Connoisseur和綠角大大)。

其實,能不能退稅大可以交給IRS判斷,目前聽說的極少數退稅失敗個案,大都是收到IRS通知退稅金額被歸零 (CP13 Notice),如果沒有反對意見不必再做其他動作。無論如何,因為NRA需付的稅都已經預扣了,並不會變成需要補繳稅金狀況。而且,由於稅金均已預扣,即使退稅失敗也談不上逃漏稅的問題,當然更不會因此受罰。

當然, IRS 也可能擺烏龍。曾有運氣不好的網友分享他因承辦人員失誤被要求補稅的經驗,但去電IRS釐清該承辦人員忽略了已經預扣的稅金,最後當然一毛錢都不需要付。不過他的應稅所得已經超過個人免稅額,被盯上的危險或許比較高。這時可以考慮換一種無爭議的退稅方法 (下一段)

網路上有人分享在多年之後被IRS追索稅款的例子,不過要強調一點,那只是追回多退的稅金和利息,而不是「罰金」,而且他的身分和單純利用券商投資的外國人也有些不同,或許有其他因素才造成IRS去查稅。目前為止單純透過美國券商投資都是報稅後直接收到判定,以網友私下的分享為例,他過去以ECI成功退稅多年,後來在某個收入超過免稅額的年度用ECI申報退稅時被拒絕,但並沒有補稅,也沒有被進一步追查過去退稅

擔心破英文?
如果因為擔心英語溝通能力,對於萬一需要與 IRS 對話的狀況感到憂慮,其實前面提到的網友分享也提到 IRS 服務人員很有耐心,破英文也無妨。其實美國移民眾多,英文爛的人還不少。所以不用太介意。真的沒辦法的話,個人也曾經用 Skype 撥打 IRS 的免付費電話 800-829-1040,既免費用不怕長時間等候,又可利用三方通話請英語流利的親友救場。不過因為美國境內都用同一支免付費電話、同樣的開放時間,用Skype撥打會轉哪個時區接聽很難說,我碰到的是PST (-8),夏令時間 +1,會比平常股票開市習慣的EST (-5) 還要晚三個小時。付費的國際電話則是東部時間,就不知道轉接有沒有比較快。

另有無爭議退稅的方法 

如同前述某些券商主動退還稅金的說明,有些配息原本就是免稅的,找出這些部分配息就可以申報退稅,這不涉及個人免稅額,也沒有上述爭議。

但將配息重新分類的計算方式比較複雜,需要蒐集相關稅務資料並加以計算,相較之下麻煩許多。雖然我陸續寫了一些文章、設計了一系列試算表以簡化這個過程,但從理解到使用還是比一般的退稅方式難得多,而且通常只能退一部份,不像低於個人免稅額時那樣能全額退稅。其可退稅的範圍相當於TD Ameritrade的主動退還稅金,再加上投資國際市場得到的配息的預扣稅。

有興趣進一步了解兩種退稅方法的差別,可以參考「配息超過或取消免稅額後的報稅考量」的說明。如果想直接了解無爭議退稅方法的詳情,可直接看「NEC退稅總整理」。

理論上來說,萬一用個人免稅額申報退稅被拒絕,也可以改用此方式要求退稅。雖然沒看過這種經驗分享,但根據IRS的說明,在收到IRS通知 (CP13 Notice) 知道退稅被拒時,在該通知開立後60天內 (不是送達日期) 去電IRS釐清問題,然後要求重新申報。事後再填寫1040X改用這個方式重新申報退稅,應該也是可行的方法。

無論有無退稅,美國註冊ETF仍有費用優勢

30%的稅聽起來很高,但因為只針對配息的部分課稅,影響其實沒那麼大。即使不退稅,在美國券商投資的成本還是低於在台灣購買海外基金。這部分議題,綠角財經筆記有深入的探討。

一般ETF如果用年配息2%來估算,不退稅的話,30%的稅會增加0.6%的成本。投資組合常用的被動投資指數型ETF中,Vangurad與其他美國債券ETF總開支均不超過0.2%,國際債券是0.5%。根據晨星網站資料,台灣核准的海外基金中,股票型基金總開支幾乎都在1.8%以上。所以美國註冊的股票型ETF就算加上預扣稅,每年仍有1%以上的投資成本優勢。如果是投資美國股市的部分,海外基金得到的美國公司配息其實也會被課稅,美國註冊ETF的優勢還會更大。台灣核准的海外基金中,全球債券型基金比較低的是0.9%,大部分落在1.1-1.5%區間,投資成本差異沒那麼大。不過,台灣根本沒有好的純政府公債基金可以買,而且都是主動投資且有匯率操作,用在資產配置時其實不好掌握,而美國註冊的債券型ETF則有更合乎資產配置需求的產品線,想要自行規劃資產配置和匯率風險時非常方便。高配息的ETF因為預扣稅而增加的成本就比較多,以6%來算會增加將近1.8%的成本,就不划算了。所以,投資高收益債、新興市場債等基金,其稅務成本就需要仔細思量了。此外,某些ETF可能因為種種原因突然大量配息,此時沒有退稅確實損失頗大。

總而言之,就算是退稅失敗,或者懶得退稅,透過美國ETF進行全球投資布局,仍然有其無法忽視的優勢。所以,千萬別為了煩惱枝節退稅問題,而忘記了更根本的投資決策

350 則留言 :

  1. 請問
    1) 為何不要用平信?
    from.... 1. 郵寄費用 (請用掛號或快捷,千萬不要用平信)。

    2) 是否要將所有的1042-S, 1040NR 等都一起寄出才可

    3) 1040NR既然有pdf可以填,是否一定得用郵寄的,而不能用線上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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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用平信可能會寄丟,而且一來一回可能就錯過時間了。如果有辦ITIN,因內含證件,更應掛號為妥。文件都要一起寄出沒錯。如果有好幾家券商,都要一起匯總辦理。1040NR要印出來,務必記得親筆簽名,不能線上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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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感謝Rib大大~
    另外想請問,若是美國公司的股息的話,怎麼區分他是Ordinary dividends 或是Qualified dividends呢(10a and 10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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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NRA這邊通通都是Ordinary dividends。你注意看帳戶記錄,每筆都會寫明是Ordinary dividend或是Non qualified dividend。

      如果您在免稅額以下,建議還是照綠角大建議的簡單填報方式辦理就好。多做有可能多錯,反而延遲退稅。用那樣簡單申報退稅通常都很快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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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Rib大您好, 最近我也開始準備進行人生中第一次的報稅 XD, 無意中發現綠角及您的這篇文章提到可以將退稅直接匯入TDA的帳戶中, 所以想進一步請問一下, 這個是需要具備TDA的支票帳戶才能辦理, 還是說只要在TDA有券商帳戶就能自動存入呢?

    另外還想請教, 因為我一直未收到FT寄送的2012 CORRECTED 1042S, 因此去信詢問, 得到的回答是因為我的original 1042S已經是正確的數字所以不會在提供corrected的版本, 請問您那我可以直接就用original的版本進行退稅了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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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原本TDA有提供Direct deposit和支票兩種方式,但現在先後都停了。我自己是還有FT的支票可用,如果沒有其他管道,或許再和TDA討論看看,如果很多人去反應,TDA或許會考慮有條件重開Direct deposit吧。現在再去另外開戶或申請支票似乎有點趕,但也可以問問看時間上有沒有可能。或者等全部搞定明年再報也是一種考量。

      2.直接用Original就行了,其實就算真的後來有Correct,只要不影響退稅金額,也不會有問題。1042-S就像我們的扣繳憑單一樣,IRS那裡也會收到,所以如果真的有問題IRS會來要求補正,如果沒有特別連繫,通常就是沒問題,沒問題的話一直到退稅下來,IRS都不會有另外的聯繫。真的有問題,再用1040X更正就行了,甚至可以明年報稅時再一起送件,就不會浪費郵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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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謝謝Rib大的詳盡回覆, 突然又想到一個問題, 那假如我今年是一次報前三年的退稅, IRS會將總退稅金額開在同一張支票上或者是分三張支票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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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應該是分三張吧,http://greenhornfinancefootnote.blogspot.tw/2009/03/how-to-file-for-refund-of-overpaid-tax.html裡頭的例子,分2年的結果是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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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小弟於2014年申請本人及家人2013,2012退稅,各收到"一張"支票,金額是兩年合計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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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謝謝分享,看來分幾張還是要看IRS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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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Rib大如果只單純投資VTI,也可以透過ECI來申請退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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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請問一下!最近也因為想要申請退稅的事!想說來填填1040NR!卻發生一個疑問就是我的1042-S上income code 06我把它填在10a,可是income code 01 與36卻不知該填在哪一欄?如果不填,算起來 adjusted Gross income 又與1042S不合!照綠角的意思又似乎不管3721全部填在10a!這樣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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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請在10a填入全部Gross income總和,只要這總和不超過免稅額,就可以全額退稅。這是已知可行的退稅方法,不建議您自己隨便更動,除非您確定知道自己的作法是正確的。

      就我個人的淺見,如果您打算區分這些不同的income類別,就有可能不適用這種簡易的報稅方法,最壞的狀況甚至可能會退不到稅。至於不這樣報的話,又該怎樣填報這些不同類別的income,因為目前沒有人分享經過實證的申報方式,您得自己弄懂1040NR的說明文件和Pub 519,而且其中某些部分的在網路是有些不同看法的。有興趣研究的話也可以先看我其他幾篇討論稅務的文章,但要先說明,裡頭都還沒有任何具體的報稅方法分享,而且內容相當繁瑣。具體的報稅方法成敗要等到我今年報稅結果出來才會在這裡公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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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嗯!我了解了!看來我今年只好先這樣報報看!謝謝你的解答!也期待你超出免稅額後退稅的分享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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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大大您好:

    目前網路上多半是講一般個體戶的報稅規定,如果是已公司的名義申請海外帳戶的話,這個報稅該如何去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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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唉,連自己的個人戶都沒搞定,怎麼可能有心力去研究離自己更遠的公司戶? 您還是自己去IRS網站研究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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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Rib大,

    我今年仍會選擇簡單的報稅方法,發現今年TD的1042S有一條目為Income Code 29,請問仍是加總Box 2的gross income後填入Line 10a嗎?或是將income code 29填入Line 9a?還是把Income 29當作是免稅,不用填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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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Gross income總和不超過免稅額的話,填9a 10a退稅結果都是一樣的。Income 29是存款利息,只有填在NEC時才是免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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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退稅支票背書後寄給TD, 順利存入帳戶成功, 的確是比台灣光票託收來的快又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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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對啊,這和前進美國券商同一個道理。

      乍看之下麻煩又充滿不確定性,但克服心理恐懼之後反而更快更簡單。

      真是感謝S.J兄和dogz兄的經驗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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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請問...我的投資income 只有11塊美金,這樣如果不理它會有什麼風險嗎? 像說拒絕入境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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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不太了解您的意思,不過如果是NRA,也有填W-8BEN,基本上什麼稅都不報也可以,因為可以扣的稅都已經從源預扣了。說得更清楚些,這種情況下如果真有漏稅,要負責任的其實是有預扣責任的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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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Dear Rib大,
    "全部收入總和低於個人免稅額時,即可以退回全部預扣稅款", 是指所有的投資標的嗎?(REIT,美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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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透過券商投資ETF雖然有各種類型的標的,但基本上發的都是股息,沒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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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Hi Rib,
    這個連結已經看不到 IRS 說明,可否告知
    "自2013年開始,新申請的ITIN有5年期限,期滿必須重新申請。還好過去已經有ITIN者,目前不受影響 (IRS相關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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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Rib大:
    請問income code 36 capital gains distributions 要填入Line14 or 15呢?
    income code 37 return of capital 是不是不用填入?
    又income code 01, 29是不是填入Line 9a? 很抱歉問了這麼多,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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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有兩種填法,一種是把收入總額填入10a (比較安全),一種是把Code 06填入10a (比較不會超過免稅額),其他收入全部填0。除了10a之外的項目,各有其定義和根據,不能望文生義,不要亂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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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謝謝Rib大,我所有的income (01,06,29,36,37)加起來還沒有超過免稅額,那就把它全部填入10a了,謝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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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請問Rib大:
    今年截止日是6/16,我如果當天才寄出這樣會被接受嗎?還是乾脆明年再申請?
    會拖這麼晚是因為昨天晚上才收到TD Amerritrade的DDA number,在綠角那邊看到有人以DDA直接退稅入帳成功,這真是一個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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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郵戳日期為準,根據見
      http://www.charitableplanning.com/document/674145
      這篇有更詳細的解釋和說明
      http://www.thefreelibrary.com/Reliance+on+foreign+postmarks+to+establish+timely+filing+of+U.S.+tax...-a076403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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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過了退稅的截止日就退不了稅金了嗎?><....過期了...4月份收到firstrade寄來的通知, 出差, 現在才想要處理...7月3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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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明年請早。明年可以一次申請2011-2014的退稅,但要記得每一年用各自年度的1040NR分開填寫。據說只有當年的可以退稅入戶,其他都會寄支票。

      不過,我想過一個問題,既然明年可以報1年多前的退稅,那麼現在先申報不行嗎?我覺得說不定可行。當年申報期限應該主要是針對需要繳稅的人,過了期限需要罰款,但如果是申請退稅,退稅的期限其實應該是那個三年期限,所以說不定過了當年期限也可以申請,就不知道有沒有人想做白老鼠試試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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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Rib 大:IRS這個網頁提到----ITIN連續五年沒用來申報退稅才會取消,如果是真的,就免去每次申請時的漫長等待了 http://www.irs.gov/Individuals/Individual-Taxpayer-Identification-Number-(ITIN)

    Je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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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感謝Jean提供信息。順帶一提,因為您的留言後面還是署名了,建議可以直接選擇「名稱/網址」的身分回覆,個人覺得會比用匿名更好。

      根據Jean提供的連結近一步搜尋確認,此一新規定IRS早在2014-6-30的新聞稿就已經發布。http://www.irs.gov/uac/Newsroom/Unused-ITINS-to-Expire-After-Five-Years;-New-Uniform-Policy-Eases-Burden-on-Taxpayers,-Protects-ITIN-Integrity

      根據新的規定,無論何時拿到的ITIN,只要連續5年個報稅年度均未申報所得稅的納稅人,其ITIN就會失效,反之,只要一直有申報所得稅,則ITIN就會一直有效,包括之前曾經宣布的2013.1.1以後申請通過的ITIN只有5年效期的規定,將不會執行。不過,為了給納稅人適應的時間,IRS到2016年以前都不會開始註銷IT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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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謝謝Rib大,Jean大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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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哈,我不太會用這個回覆功能說,謝謝Rib大指點

    以下網址提到:護照影本 IRS只認外交部認證的,而不接受法院公證的,因為護照是由外交部核發的,一份經過原發證單位“認證”的副本才能證明你的身份,而法院的“公證”只是說明這份文件是合法的,並沒有身份核實的功能,所以要用影本申請ITIN的人別去法院啦!

    http://www.irs.gov/Individuals/2013-ITIN-Updated-Procedures-Frequently-Asked-Ques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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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RIB 大大
    我投資美國公司
    該公司破產
    目前破產接管單位退還40%原始款項
    但被預扣30%TAX
    請問我可以在什麼時候向IRS提出退稅(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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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因為看了您和綠角大關於退稅的經驗後,還有些疑問,故我直接詢問第一理財的線上客服,以下是我和他的對話:

    我: 我想請問利用該賬戶所買的債券或股 票的etf都需要繳紅利稅媽?紅利稅有免稅額度媽?
    Agent Yan: 只要发放红利就需要缴纳红利税
    Agent Yan: 没有免税额度
    我: 那我所購買的基金配息來源如果不是美國股市或 債券的話,也需要繳交紅利稅媽?
    Agent Yan: 您在第一证券交易的都是在美国上市的股票
    我: 所以說如果購買etf投資標的是“新興市場”、“日 本”...之類的也要繳紅利稅
    Agent Yan: 只要您是有分到红利或是股息,都要缴纳红 利税

    他的意思好像是不管怎樣都要繳稅耶,而且也沒什麼免稅額,那是哪一類的基金可以退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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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券商的義務是按IRS規定將NRA客戶的股利預扣30%稅金,除非有租稅協議的國家,不然一定跑不掉。至於之後客戶怎麼報稅退稅都和券商無關,大部分客服的標準答案是「我們不提供稅務建議,請洽詢專業的顧問」,您當然可以因為那位客服的說法不退稅,但Firstrade肯定是不會為此負責的。

      如果想要了解各種退稅的方法和爭議,請有耐心的看完相關文章和討論,我就不重複說明了。如果有看不懂的,請再針對該部分提出討論。

      不過要先提醒您,這些討論本就是沒有結論的,您只能搞清楚為什麼有人會這樣主張,了解這些論點的依據是什麼。我只是幫助想理解的人理解,協助想退稅的人退稅,無法替任何人做決定。

      如果您實在擔心,那就不要報稅退稅就好了,不退稅的朋友也很多。由於這個問題有些不確定的因素在,不同人有不同的偏好和選擇是很自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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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請問rib大大
    1:在國內投資盧生堡註冊境外基金,可以申報退稅嗎?
    2:我在firstrade個人帳戶和schwab聯名帳戶(主要帳戶人)都有股利,申報時只需要填寫一份嗎
    3:在看完綠角和rib大大的文章今年才開始投資,是否明年再報稅就好,一般是甚麼時間可以開始申報,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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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不行
      2.一個人只能填一份,報稅是以人為單位的,把全部所得和預扣稅加起來報
      3.本來拿到全部1042-S就可以報,電子版3月中應該會拿到,紙本會慢一些,但一般會等到四月,看看有沒有更正,特別是Firstrade常出錯,最好核對一下預扣稅金額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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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Rib大您好
    請問DBC 尚未賣出 但收到Form 1065 我有$351的decrease 可報稅 拿回嗎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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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對這方面沒什麼研究。不過,就我的印象,要申報資本利得(損) 是非常麻煩的事情,也會讓稅務狀況變得複雜。為了多扣除351的所得,不但要多研究很多表格,而且搞不好會讓整個退稅承受更大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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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Rib 大
      感謝您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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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Rib您好
    請問 聯名帳戶 報稅時 能不能就一個人報 一個人申請ITIN?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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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來就一個人報稅就行了。以1042-S上的名字為準,上面寫的名字是誰,就由那個人報稅並申請ITIN。通常是聯名帳戶申請時第一個列名者。

      進一步的討論請見「Schwab聯名帳戶與稅務運用」,右上角有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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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您好~前幾天第一次收到Form 1042-S了,但其實是否像您說的不必報稅也不會有任何問題,因為在券商那一定都事先被扣稅了,報稅的目的是為了退稅?因為我只有15美金的金額可退(把護照寄去的費用也差不多了)是否就不用作報稅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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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只要確定合乎NRA身分(建文內連結),就可以確定不用報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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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剛剛留言不見了?再打一次
    我有成功一次申請4個年度退稅,其中一張支票是2個年度退稅金額的合計,最有趣的是還一直重複收到退稅支票(沒有拿去兌現當紀念就是了)
    想請問版大,您說(特別是Firstrade常出錯)該如何驗算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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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今年我收到的Firstrade 1042-S不算都知道不對,因為預扣稅總額居然是0。

      最簡單的驗算就是預扣稅總額是否正確,您可以從12月對帳單第一頁看到Nonresident tax paid,year to date就是當年的預扣稅總額,但要注意檢查一下2014和2015年1月初入帳的配息的預扣稅,會分別計入2013、2014報稅年度,要分別扣除、加入。

      我是有設計1042-S對帳試算表,可以下載交易資料輸入後自動計算,有興趣可以看一下右上角的連結。不過最近忙別的事,我自己都還沒用過,不知道有沒有新的問題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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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今年的1042-s,金額不對,差很多。已向第一理財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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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看來我今年被 Firstrade 算錯不是特例....我預扣約有1000 美元,1042-S預扣竟只有寫200多元!! 我已經寄郵件請FT更改,他們說會幫忙連絡交割銀行。如果沒得到善意回應,我會考慮全部轉到 TD Ameritra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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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每個人的錯法還都不同,難怪問題報上去很久都沒看到更新版。

      今年1042-S有蠻大變動,或許因為這樣錯更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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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今年收到Firstrade的1042-S資料也有錯,不過已經不想去反應了。去年時已經把資產轉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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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的FT的1042S看起來是對的... 不過應該是我去年就只留單純的美股+美債在FT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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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S.J大真是徹底死心了吧,可是如果要退稅,FT的1042-S也不能放著不管啊? FT和APEX應該也很頭大吧。

      J大的信息有點意思,我的是VWO,莫非和ETF投資區域有關? 過去FT曾經把國際ETF配息當成免稅的,但這還是無法解釋預扣稅總額都弄錯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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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對阿,會把資產轉到TD的主要原因,就是FT提供的稅表每年都有問題,與其每年都去反應,倒不如徹底解決這個問題,就是出走。而且TD還會自動退債券類ETF的預扣稅,兩者在稅務上的服務差太多。加上TD可以補貼帳戶轉移費用,實在沒有理由繼續用FT。
      我今年就直接用FT錯的1042-S報稅,會少$50左右。如果FT有更新1042S,也許在用1040X更正。或者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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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今天把Firstrade的帳用試算表算過,他2014配息又開始像以前一樣把國外預扣稅的部分加入配息收入了。ETRADE的狀況也完全相同─國外預扣稅的部分加入配息收入,預扣稅全部為0 (我那裡也是只有國際基金)。

      看來兩家券商用的是同樣的稅務系統,才會錯的一樣。其實以前看兩家公司的1042-S長的一模一樣就有點懷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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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請問我irs退稅支票忙到忘了託收 銀行說發票日六個月內才接受託受 我的發票日是 2014 07 14 .請問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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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等他過期,IRS會寄新的給你。當然,也可以主動打電話去IRS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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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請問今年申請退稅的寄件地址一樣是如下嗎?
    DEPARTMENT OF THE TREASURY :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CENTER
    AUSTIN TX 73301-0215 U.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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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是的。關於1040NR的狀況,也可以自行參考http://www.irs.gov/instructions/i1040n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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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請問Rib: 如果我已經有了ITIN號碼,今年是我第二次申請退稅.除了需要填寫1040NR文件,.請問還要附上"護照公證"當輔助文件嗎?謝謝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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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不用了,只要在1040NR填入正確的ITIN就行了。
      ITIN的審核通過後,這個號碼本身就有證明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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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請問
    用複委託的方式,,可以申請退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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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如果選用的券商有給1042-S的話,理論上應該也可以退稅,但好像沒有人分享實際經驗。 就我所知,目前凱基會主動給1042-S,富邦可以給,但要付一筆不輕的費用,其他券商我沒問過就不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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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凱基可以免費將國外股票匯回,也免費出1042s,無股息再投入服務,買賣都是0.3%,低消30usd,富邦0.15%,低消18usd,但1042s每年要100usd。無遺產稅問題。最近考慮轉一些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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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謝謝分享,希望您有實戰經驗後也能繼續分享
      不過要記得確認一下股票匯回機制,因為不同機制收費會不同
      如果ACAT的話,TD部分匯出是免費的
      我之前問的時候工作人員說他也不知道確實機制為何,最近忙別的事也沒有繼續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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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請問jwhei,有人拿凱基的1042-S退稅成功嗎?
      目前問到永豐有兩個方案,但目前沒有1042-S,有網友說今年會有,但只是謠傳,問營業員沒有確定的答案。
      1. 0.15% / 11.99 (min.)
      2. 0.2 % / 7.99 (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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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請問Rib,TD或Schwab有提供DTC匯出嗎?這方面匯到永豐是不收費,如果是DRS或DWAC方式,依每個股票代理商收費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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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今年凱基的1042-S也沒下來,據說是花旗那邊的問題。但應該還是會有。

      沒看過人分享凱基退税,但之前有位朋友詢問複委託退稅問題,而且他似乎是事後發現損失太大,申請Subaccount取得1042-S成功退稅,但細節沒有分享。

      按後來實作的經驗,我看複委託的證券部位轉移應該都是走DTC。TD雖然網頁有個地方說要收費,但問客服的結果說部分匯出都不收費,實作2次確實也沒有任何費用。Schwab應該是會收吧?ACAT $25/position 是否適用於DTC可能要問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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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我比較疑惑的是,既然是複委託,怎麼會有個人的1042-S ?

      國內大多數的券商營業員對複委託的業務都不熟,有問題大多要轉問總行專員,跟他們要專員電話也不給。

      問過永豐、凱基、富邦,目前比較確定的是都沒有股息再投資(DRIP),ADR股息要收手續費,上手券商可自動退稅的,台灣也會晚一點退。

      如果能提供可報稅的1042-S,以0.15%手續費,如果是長期投資BUY&HOLD,我覺得還蠻有優勢的,至少不用擔心遺產稅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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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對複委託有興趣的話,就如您說的,問分行很沒效率。直接打券商的服務電話,詢問複委託事宜,自然就會轉到專門負責複委託的部門,接手的自然就是熟悉複委託的人,開戶甚麼的也都可以處理。問分公司的話,為了抓住客戶,分公司或許不會輕易把客戶轉出去。

      上手券商自動退稅應該是需要開立付管理費的Subaccount,有Subaccount其實應該也就會有1042-S,但似乎也只有富邦確定說有。凱基比較特別是不用開立Subaccount就有1042-S,但也是可以選擇開立Subaccount。

      我還沒有收到過凱基的1042-S,但看網路上有人貼出來的樣本,他的扣繳義務人是凱基而不是上手券商,所以其實就看帳怎麼做,公司願不願意花心思去搞稅務,並沒有複委託就一定無法開立1042-S這回事。

      就像TD Ameritrade可以做到完整自動退稅,但其他美國券商就是沒有。這當然不是沒辦法,而是不想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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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Rib大是開凱基嗎?手續費優惠嗎?
      我問的那家凱基給我的手續費是員工費率0.3%, 20(min),大概是別家的兩倍,我跟她說其他家優惠的手續費,她覺得很不可思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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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綜合各方意見,0.3%大概就是凱基不用談就有的行情,要更低就要努力去談了。而且我問的時候還被告知,因為上手券商的緣故,最低費率無法優惠(牌價$39)。反正目前我只會是放著,所以就沒怎麼努力去談,反正等到進入提領階段的時候,最低手許費影響不那麼大,而看這個趨勢,未來手續費應該也有自然下調的機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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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受Rib大幫助不少,這邊回饋一下資訊

      富邦,目前我自己有,只放VTI,反正不能退稅,複委託建議從不能退稅的美國股票ETF開始上手
      0.15%, 低消18鎂 申請1042S表格 一次就要 100鎂,但沒聽過有人申請後退稅的例子

      永豐金
      1. 0.15% / 11.99 (min.)
      2. 0.2 % / 7.99 (min.)
      已有業務通知確定了,但是1042s的部分年底才會知道,希望可以便宜一點,如果能夠降到50鎂以下,那永豐金幾乎可以通殺國內的複委託市場了,有特殊需求的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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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謝謝分享。照說凱基弄得出來,永豐金有心的話沒道理不行,希望能有好消息,也希望有更多券商重視顧客的需求,提供更實惠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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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富邦提供的1042S如果跟國外券商一樣,且是個人的,應該就可以申請。
      前幾天看新聞,據說新政府為了長照穩定財源,有意把遺產稅從10%提高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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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2014免稅額是3950
    請問會建議多少才去退稅比較合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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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咦?我記得有回復過,今天才發現好像沒有正確發布?

      多少才退就要看您退稅的成本了,只要覺得划算就行,沒有甚麼合不合理的。也有人把這個當成是一種學習體驗而不太計較成本,或是拿到支票當紀念 (不過沒兌現的話IRS有時會主動重寄支票,好像有點麻煩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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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想請問有關1040NR的填寫
    如果是採用個人免稅額申請退稅,
    Page3,4如果不適用是否不用填寫?
    Page5的Item L對我們來說是否也不適用,所以不用勾選?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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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Dear Rib,

    在綠角的網站看到 "根據 Tax code 6511 可以要回過去兩年溢繳的稅款" , 請問Rib 這邊說可以要回過去 3 年的稅款是根據哪個 Tax code ?
    做法是不是填寫 2011-2013 的1040NR, 再寫一封 類似 Solo Woo 寫的說明信即可?
    另外關於1040NR 的填寫, Page5 的 Item I 是不是問我們之前有沒有報過稅 ? 如果之前沒報過稅就勾 No, 有就寫最後申報的檔案.
    不好意思, 因第一次報稅, 問題比較多, 在此先謝謝你的回覆.

    BR

    Ro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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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就是section 6511啊,2年只是那個例子只申請前2年的,您要仔細看條文內容。所謂一次退4年稅,比如說2011的稅本來2012就該報,但報稅期限三年內也可以報,就是說到2015年的報稅期限前都可以申請退稅,所以2015年可以一次報2011-2014一共4年的稅。前面Unknown2015年3月25日 下午5:14的留言就有實際經驗分享了。IRS也會發新聞稿提醒大家最後退稅期限
      [http://www.irs.gov/uac/Newsroom/IRS-Has-Refunds-Totaling-$1-Billion-for-People-Who-Have-Not-Filed-a-2011-Federal-Income-Tax-Return]
      當然,不含薪資的1040NR的期限是6/15,和美國人的所得稅期限不同。

      至於那個信,老實說,我覺得寫或不寫影響不大,因為這對IRS來說根本就是例行公事,該填的表格填對,規定要附的文件有附,一切依法完成審查程序而已。又不是遲交作業,還要夾個便條請老師手下留情。所以重點是表格要用對年份,要有ITIN或ITIN申請表和有效證件,1042-S要準備齊全按年份裝訂好,要記得簽名,這樣就行了。就算你留了電話EMail什麼的也沒用,如果有問題,IRS的程序就是按1040NR填報的地址用平信通知,你急IRS可不急。

      Item I就如您理解的沒錯。不過,我有年報稅時不慎勾錯,也沒啥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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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更正] 先前理解恐怕有誤,還是一次最多退3年稅為妥。
      詳見 http://ribtw.blogspot.tw/2015/12/period-of-limitation-on-refun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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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請問今年2015年 還可以拿回2011年的稅嗎
    因為我看綠角大說 2015只能申報 2014 2013 2012的稅
    但是您的部落格本篇好像意思是說 今年2015 一樣可以拿回2011的稅
    請問還可以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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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這不是我說的,是IRS說的。請參見我樓上5/2日的答覆。
      我自己沒試過,也無法擔保,不過我的理解是這樣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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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更正] 先前理解恐怕有誤,還是一次最多退3年稅為妥。
      詳見 http://ribtw.blogspot.tw/2015/12/period-of-limitation-on-refun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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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請問 我在今年3月30日寄出相關文件(包括護照正本)去申請ITIN 及辦理退稅,至今已兩個月,仍未有任何回覆。
    請問 會需要這麼久嗎? 需要打電話去 IRS問嗎?
    因為最近需要用到護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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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急的話就只能打電話問了

      之前S.J大有提醒IRS的信息說NRA退稅可能會延遲達六個月,但這不知是否影響ITIN的申請 http://www.irs.gov/Refunds/Nonresident-Aliens-Filing-Form-1040NR-for-Refund-of-U.S.-Source-Income-Withhe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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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請問VT是否也可以退稅?大約可以退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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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從最好到最差是0%~約70%~100%看個人選擇的退稅方法和IRS的處理方式,沒有簡單確定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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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請問過期的退稅支票何時會再收道新的?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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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抱歉漏看留言了,不過很抱歉,我也不知道IRS的處理方式到底是怎樣,只是從網友的經驗分享知道有人自動收到更新的支票。

      不過,如果直接跟irs聯繫,肯定是可以申請到新的支票。 我自己是沒用過,也沒看過經驗分享,但根據IRS網頁<http://www.irs.gov/Help-&-Resources/Tools-&-FAQs/FAQs-for-Individuals/Frequently-Asked-Tax-Questions-&-Answers/IRS-Procedures/Refund-Inquiries/Refund-Inquiries-2>或比較白話的<http://www.ehow.com/how_6787739_do-income-tax-refund-check_.html>,都指出可以透過電話聯繫IRS或自己下載FORM 3911填妥並簽名寄回1040NR投遞地址。不過,裏頭提到的免付費電話1-800-829-1954只能透過Skype之類的網路電話使用,想用國際電話直撥要打付費電話1-267-941-1000 (東部時間 6:00 a.m. to 11:00 p.m.),但費用當然要自己負擔了。不過,就我所知800-829-1954好像是查詢退稅進度的自動語音專線,有沒有辦法處理這個問題就不知道了。我以前因為別的問題是用過另一支免付費電話1-800-829-1040 (Mon~Friday 7:00 a.m. to 7:00 p.m. local time.當時用Skype的local time看起來是西部時間) 這隻甚麼稅務問題應該都可以處理,不過選項如果選不對也是會在各種自動語音轉接裡面鬼打牆。我那時是請朋友幫忙,所以也不記得選項的要訣,不過這裡有建議可以參考<https://ttlc.intuit.com/questions/2647542-i-know-the-irs-phone-number-is-800-829-1040-but-how-to-do-you-get-someone-to-actually-answer-the-line>

      這個以前有打算要專文分享,不過拖來拖去就無疾而終,藉這個機會分享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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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 謝謝您熱心回覆 我也有在irs網站留言 可是沒說要用 3911 . 我會寄去 再分享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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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應該比較多人會選擇打電話吧,速度比較快。
      那就期待您的後續分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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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 我9/2寄出護照到美國國稅局!但今天10/6日還沒收到護照和ITIN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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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根據IRS的規定<http://www.irs.gov/instructions/iw7/ch01.html#d0e226>

      Allow 6 weeks for the IRS to notify you of your ITIN (8 to 10 weeks if you submit documents during peak processing periods (January 15 through April 30) or if you are filing from overseas).

      所以如果2個半月都沒下落,再打電話去問吧。

      對了,您有填妥1040NR和W-7-一起寄出吧? 如果沒有把報稅表格一起寄上,是不會通過申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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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 請問RIB大大
    我和我爸要辦理報稅,我爸是繼承人,報遺產稅,我是受益人,可能報遺產繼承稅,因此要申請ITIN。我爸和我的申請理由要寫什麼? 我們二人都沒有報稅表格,要去哪兒找? 因為我要去美國辦理台灣報稅文件的認證,需要出國,用護照影本辦理ITIN是選有照片的那一頁的影本,經外交部認證,這樣就行了嗎? 彩色的影本會增加過關機會嗎? 需要附上說明文件嗎? 怎樣寫?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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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先聲明我沒有處理美國遺產稅的經驗,不確定整個程序和文書需求。甚麼都不知道的話,可以透過電話尋求IRS的協助,知道要填甚麼單子的話,相關空白稅單和填寫說明IRS的網站一定都有,用Google找也很方便。

      純就ITIN的申請來說,IRS和台灣外交部都沒有要求彩色影本,有沒有彩色並沒有區別。就是有照片那頁沒錯,外交部的規定參見 http://www.boca.gov.tw/content?mp=1&CuItem=4990

      單純為了報稅申請ITIN的話,除了規定的W-7表格和 證明文件,即護照正本或認證影本,還有需要填報的稅單,此外並不需要說明文件。當然您想寫也可以,那只是單純的補充說明而已,直白的寫就行,沒把握就免了吧,我就沒寫過。重點是稅單一定要填妥附上,沒有稅單為證,說明天花亂墜也沒用。當然,如果稅單有需要的文件也都要備妥附上,ITIN的申請理由當然是為了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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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感謝RIB大大
      我請人幫忙打電話給IRS,都是語音,對我的問題沒有相關的解說
      我要去找找需要給什麼稅單
      再次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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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雖然我沒有自己打過,但聽來的經驗確實需要避開一些僅有自動語音答覆的選項,很多朋友也成功了,所以應該是可以解決。不過看來有類似困擾的人很多,有興趣可以看看這裡的討論或許可以提供靈感http://www.taxboard.com/forums/wapzyx.html
      IRS關於遺產稅的說明
      https://www.irs.gov/Filing/Estate-&-Gift-Tax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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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感謝RIB大大的訊息
      請問您有在FIDELITY開戶嗎? FIDELITY算券商嗎?
      因為受益人的關係,我有了FIDELITY
      現在已經轉成現金,之前有股票,債券、基金沒有注意是否有
      我是打算關戶的,可是美國NJ州的限制,短期內辦不到
      我覺得這也是要注意的事情,假如像RIB大大是直接以外國投資者的身分開美國券商戶頭,應該不會有這種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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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恕我雞婆,原po看起來都得買機票跑美國一趟,遺產金額應該不算太小,所以要不要考慮直接找美國會計師處理,應該比較妥當吧。其實台灣很多會計師也都有美國執照,Google查一下應該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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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1.Fidelity有網路券商沒錯

      2.必須走法定的繼承程序時,就只能照規定一步步走,這和用什麼身份開戶應該無關

      3.雖然我盡量就我所知的部分提供參考意見,不過J大的建議其實也是我想說而沒說出口的想法。要是我遇到類似狀況,應該會交給專業人士吧。當然,終究沒說也是有原因的。我反過來想──都已經需要親自跑一趟了,想來對問題的難度已經有所了解才決定的,所以也就沒有澆冷水。有時即使看似白忙一場,但自己費心研究的過程也不會都是白費的。當然,如果願意把自己的經驗和大家分享,那就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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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感謝J大和RIB大
      是打算再跑美國一次,因為台灣報稅,文件都要認證
      現在先就美國的稅要報好,在等會計師回覆。
      最近講到要有ITIN報稅,可是我看W-7,找不到相符的申請理由。RIB大提供的二點,IRS真人對答,我缺乏條件
      後面的遺產稅,看得一頭霧水
      請問GOOGLE找會計師要用什麼關鍵字?
      我在等的會計師是人家介紹的,可是他只想做一部份,剩下的他有介紹另一位,但是我英文不好,恐怕無法溝通
      RIB大講到心得,目前有的,就是跟AIT打交道要先預約。AIT官網有預約表,去登記時間,不同的認證項目有不同的時間。人直接過去,警衛會先攔你,即使你能進去,工作人員很可能也無法理你,因為他們的時間都被預約走了。AIT官網要詳細閱讀,很多資訊都在上面,也包含翻譯社。美國公民就不同,持護照就能直接進去。這些是花了一個星期摸出來的

      講到FIDELITY,我是請他們找中文翻譯。他們的服務電話是語音,人家教的密技,一直按0,就有真人來了。老實說他們的服務不錯,只是語言不通,帳戶又都是英文,吃不消。我問過台灣的FIDELITY,他們說他們和美國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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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謝謝分享信息。

      美國遺產繼承不是只有遺產稅的問題,美國的法律程序規定較嚴格,就我看過的說法,沒有事先規劃的話似乎都要經過法院,所以需要請律師協助。不過怎麼找我就沒研究了。

      如果純粹就報稅協助來講,人到美國的話,聽說可以直接到IRS辦事處請求中文協助。即使美國當地,也有很多不通英語的人需要協助,IRS網頁的中文資訊這幾年看起來也越來越多。

      申請ITIN理由就是b. Nonresident alien filing a U.S. tax return所以ITIN申請根本不急,等搞定遺產內容、填妥稅單,再連稅單一起遞交W-7才申請得下來,想要報稅之前先另外申請,IRS是不會裡你的。您可以參考綠角大的文章(本文有連結),雖然報的稅不同,但ITIN的申請方式是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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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外交部的護照認証影本已經到手了,可是沒有稅單。請問認證影本有期間限制嗎?能等到我稅單有了,還可以使用嗎? 上次去美國以前聽說要AIT認證,所以花了一星期跑AIT,結果警方要求要去法院,法院不理會AIT的文件,照他們的程序重新辦理。我不知道以後是否法院就不必再去了? 看來一些流程我都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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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對了,FIDELITY在轉移帳戶給我的時候,有一張文件是w-8ben,請問RIB大大,這是稅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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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呃,12/3兩個留言我記得回復過,不知為何不見了。再回一次吧...

      認證影本的有效期間應該和正本相同,而且IRS用完也會寄回,真有需要還可以重複用。

      W-8ben是開戶時聲明自己是沒有在美國居留的外國人(NRA)身分的文件。券商(付款人)需要根據稅法的規定,對不同身分的客戶的收入 (受款人)而有不同的預扣稅金(台港都30%中國10%)、提供不同的所得稅報稅文件(NRA 1042-S,美國人1099等)。這份文件只會在你有收益時影響券商的預扣稅,和報稅沒有直接關連。所以報稅時,NRA才需要另外透過W-7申請ITIN,進行更嚴謹的身分證明程序(W-8ben的護照影本不須認證)。

      其實IRS是期待NRA只要透過券商從收入源頭扣繳預扣稅就好,最好不需要另外報稅,以減少IRS的工作負擔。反之,如果沒有W-8ben,如果所得超過報稅門檻又沒向IRS申報所得稅,是會被處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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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 我透過台灣劵商複委託買的美股可以退稅嗎
    因為今年買進ASHR結果被大除息每股8.4元
    光稅繳了12萬台幣,請問有機會退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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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各家狀況不同,簡而言之,只要能拿到1042-S,就能退稅,沒有就不行。

      這狀況和透過共同基金投資美股是一樣的。只要受託投資的法人沒有提供最終受益人1042-S,則IRS並不會知道那些稅金是您付的,當然也就無從退稅。而這些預扣稅就只能當成投資成本的一部份。順帶一提,像MSCI指數有分為NR (net return) TR (Total return) 之分,就是因為對外國投資人來講,預扣稅一般是躲不掉的成本,所以要用稅後配息計算報酬的NR指數,而對本國投資人來講則 要看TR指數。如果您有注意晨星用來評估基金報酬所用的指標指數,美國股市基金都用TR指數,而涉及國際股市的都是用NR指數。其實,能夠以NRA身分自行申報股息的退稅反而是例外的狀況。

      如果不能退稅,其實投資高配息基金確實會增加很多投資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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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非常感謝你的詳細的回答

      所我我下一步是跟劵商要1042-S,劵商不給的話就沒任何辦法補救嗎
      之前問過劵商,那時說需在配息前
      於複委託保管銀行開個子帳戶,下個年度配息就可以退稅
      但已經配過息無法追回。
      這上面指的是1042-S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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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應該是的。不過子帳戶一般要每年另外付費,這個支出完全跑不掉,而退稅除了ROC(很少) QII(不知優惠到何時)不保證成功退稅,所以其實不很建議這樣做。

      我只知道凱基是不必子帳戶就會主動給1042-S,富邦是要開子帳戶才行,其他券商沒問過。說起來要開這個1042-S對券商來講應該也是很麻煩的事情,因為過去一般的說法都是不能退稅。在這種情況下,券商要另外收管理費也不奇怪,凱基能夠免費提供反而是罕見狀況。

      至於美國券商則是相反的狀況,他們客戶大多是美國人,所以根據IRS規定,提供納稅人相應稅單本來就是義務,現在又都是電腦作業,只是多幾個要處理的客戶,根本沒差。

      我想,大概過去在意退稅的大多會選擇美國券商,願意多付點費用、少花心思的人就選複委託,凱基的服務似乎也沒造成甚麼競爭壓力。另外,雖然我沒有實際經驗,但也有人說可以選擇透過倫敦交易所買愛爾蘭註冊的ETF,也可免除預扣稅,但個人其實不很推薦。這裡有匿名網友的分享和我的回應,<http://ribtw.blogspot.com/2014/04/schwab-joint-account.html?showComment=1427902367080#c4182037336207877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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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好奇看了一下ASHR,除息每股8.4元... 這是淨值的20%以上,這是啥詭異又可怕的狀況.. 應該看一下ETF provider有沒有啥說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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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這8.43股息中(總配息率23.19%),其實只有0.33是真正的股息,6.76是短期資本利得,1.34是長期資本利得,雖然基金公司似乎沒看到甚麼正式評論,但這顯然表示ASHR在過去一年賣了不少股票,這應該與其投資的中國A股市場過去一年的暴漲暴跌有關。

      之前的回應還沒認真細看,深入一看,不退稅的外國投資人這回恐怕虧得超級大。因為這裡頭的短期資本利得 6.76其實是免稅的,但恐怕除了Firstrade(不預扣)和TD Ameritrade(隔年會退還)之外的券商,都會預扣30%的稅而且不會退稅,這部分不能退稅的話,等與平白損失5.58%的資產,好慘。如果沒有超過免稅額採用個人免稅額退稅成功的話,還能多退0.33的部分,不過這部分只差0.27%,比較沒有那麼恐怖,算是一般狀況。1.34長期資本利得正常是不會預扣稅,影響就不大了。

      順帶一提,曾在某外商的複委託帳戶宣傳資料中提到(未經證實),開立subaccount的話,要外加年費,但可以免除某些預扣稅,但這不知是否完整涵蓋短期資本利得、ROC、QII的部分。但這還是與使用個人免稅額退稅和主張國外市場ETF為國外來源所得的退稅方式有段落差。至於國內券商複委託的Subaccount如何我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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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想起來這裡可以查etf的資金流動
      http://www.etf.com/etfanalytics/etf-fund-flows-tool

      查詢結果,從2015-6-1到2016-1-4流出$649.95m,目前aum $400.11m,換算為股數則大約從20m變成15.7m,而2015-5還有$159.92m的淨流入,而流出最集中的6/11~7/17流出$671.50m真慘的追高殺低。

      一般來說,因為etf的交易機制,長期持有者比較不會像普通共同基金會因為其他投資人的賣出而蒙受損失,但在這種極端狀況還是檔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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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非常感謝你的回答

    不好意思我再問一下

    假如今年照劵商說的來不急開子帳戶去退稅
    今年(2016年)去開子帳戶可以追回去年(2015年)ASHR這筆預扣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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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請直接問券商吧,而且最好有書面往來確認。因為從一般道理說,帳戶資料應該是沒辦法回頭改的。如果子帳戶的資料不必做任何修改就行,那年費是在收著玩的嗎?

      理論上,只要有合理的原因,1042-S也是可以更改的,只是看麻煩的程度和券商願不願意而已(還要報到IRS去),這詳情我也沒研究。時間限制也是個問題,IRS一般稅單的修改期限是3年內,但1042-S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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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請問一下,國外投資人退稅表格1040NR與券商提供的報稅文件1042-S

    我要如何取的這兩個文件?還是每年固定幾月會寄給我?

    搞不好清楚表格如何取得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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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42-S請參考http://ribtw.blogspot.tw/2013/03/1042-S.html
      看前面概論就好。

      2015及歷年1040NR和填寫說明見
      https://www.irs.gov/uac/Form-1040NR,-U.S.-Nonresident-Alien-Income-Tax-Return
      (內文也有連結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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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請問Rib大
    現在收到的firstrade 1042s是最終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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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我不會再收到Firstrade的1042-S了。
      2.不管聽到別人甚麼狀況,事實上每個人狀況都可能不同。要確認,請自行對帳。帳對了,不管是不是最終版,據以報稅都沒問題。帳不對,就算券商不主動給更正版,也該主動爭取更正。不過對帳對某些人來講可能有困難。
      3.券商的1042-S都要同時報給IRS,所以就算報稅之後又有更正,理論上IRS有可能主動就幫你改了,如果IRS不查,那麼通常也可以不用去管。
      4.如果券商錯很大,全部客戶1042-S預扣稅總和高於券商實際扣繳給IRS的錢,從2015年開始,IRS會就差額的比例,減少可退稅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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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請問我都還沒收到TD與firstrade的1042-S表格,我是去年七月開始就有交易了,還是會在晚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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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線上下載最晚3/15就該發佈,沒收到依法是扣繳義務人(券商)要罰錢的。
      印刷版本平信寄送,有時會晚上一個月。
      如果沒有配息收入、沒有預扣,也不會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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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是登入帳號裡面有可以下載嗎?我mail都沒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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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firstrade難講,但TD應該不會遲,你確定網站上沒有嗎? 基本上應該都是在券商的網站上就可以download.. 印象中好像也不會有e-mail另外通知,如果都是用APP交易的,那大概也真的不會知道到底發佈了沒。

      還是沒有的話,老話一句,先問券商的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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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這兩家都不會特別mail通知,自己要留意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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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這兩家都不會特別mail通知,自己要留意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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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 2015 1040NR最後面多了一個欄位:
    3. Are you claiming treaty benefits pursuant to a Competent Authority determination?
    If "Yes," attach a copy of the Competent Authority determination letter to your return.

    請問一下,這是什麼意思?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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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像台灣沒有treaty問題這當然都是NO
      有Treaty再自行研究吧,這應該是取得Treaty身分的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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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 我2013年申請2010, 2011, 2012三年退稅,支票是合併只給一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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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 由於2014年的退稅遲遲沒有下來,就仔細研究了i1040nr的exemptions說明。它提到[You can claim exemptions only to the extent of your income that is effectively connected with a U.S. trade or business.]。於是又去IRA查了ECI的說明,它提到[NOTE: If your only U.S. business activity is trading in stocks, securities, or commodities (including hedging transactions) through a U.S. resident broker or other agent, you are NOT engaged in a trade or business in the United States.],以及[NOTE: Certain kinds of income, which are normally treated as ECI or FDAP for income tax purposes, may not be treated as ECI or FDAP for withholding tax purposes.]。所以會不會以免稅額為由申請退稅是不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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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如果真被拒絕,就會收到通知,還沒下來也沒通知,就是沒完成審查

      不是只有ECI退稅沒下來,我NEC退稅也沒下來。

      您有收到通知吧? 超過180天沒下來IRS就要開始給利息。3%以現階段來說還挺不錯的。

      我猜想,恐怕FATCA的實施,多了一堆需要預扣稅的狀況,恐怕為IRS增加很多麻煩。

      去年10月IRS有個Notice說,從2015年開始,如果扣繳人實際上繳稅金比其開立的1042-S預扣稅總和少,則IRS將有權直接按其差額的百分比調降納稅人申請的退稅金額。2014還沒這規定,我怕IRS恐怕要花不少功夫和那些申報、扣繳狀況或1042-S狀況百出的的扣繳人打交道,免得搞退稅搞到國家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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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 TD Ameritrade已經不用去申請DDA number了,可以直接退稅到帳戶。
    https://www.tdameritrade.com/client/taxdeposit/index.html

    1. Direct deposit

    Enter the following information on your Form 1040 and Form 1040A:

    For Routing Number, enter the routing number 021912915.
    For Account Number, enter the TD Ameritrade brokerage account number. (To find your account number, go to Client Services > My Profile > Personal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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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太好了。謝謝分享信息。早該這樣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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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 感謝Rib大大的分享~
    自己在研究報稅時發現一個問題
    申請退稅的前提是,主張收入低於個人扣除額,進而申請退稅。
    但是在IRS網站中提到某些納税人不能享受標準免稅額
    其中[一位有非居民外籍人士]
    https://www.irs.gov/Chinese/%E4%B8%BB%E9%A1%8C551--%E6%A8%99%E6%BA%96%E5%85%8D%E7%A8%85%E9%A1%8D

    表示國際投資人並不適用 個人扣除額。
    關於這點 Rib 大大有什麼看法?

    我去年有成功退稅經驗,但是看到IRS的訊息總覺得不踏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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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的意見都已經寫在文章中了啊,請搜尋本頁【有人說不能退稅?】段落。
      這不是新問題了,沒甚麼新的看法。
      看完如有不同想法,或是覺得沒講清楚,都歡迎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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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一時不察,其實留言網頁的內容其實根本和本文無關。但我前一留言還是保留未刪除,因為基本上還是懷疑個人免稅額退稅的問題。

      留言的連結是"標準免稅額"英文為Standard Deduction,並非Personal Exemption。Standard Deduction在台灣叫做標準扣除額,和個人免稅額無關,這個也和是否ECI無關,非美國人並沒有任何扣除額沒錯。Personal Exemption對應的是台灣的免稅額,也是按撫養人數計算。

      順帶一提,美國人也和台灣人一樣,在自己國家,所得低於免稅額+標準扣除額(如果有)則可免申報所得稅,只是美國還有些更複雜的條件。我其實有點覺得,這恐怕才是低於個人免稅額申請退稅幾乎都過關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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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 感謝Rib的分享
    想請問如果我去年2014使用ECI的方式,退稅款如果還沒下來
    今年使用NEC報稅的話,是否可以與2014年一起申報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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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如果您2014年已經報過稅,只是退稅還沒下來,可別自作聰明又遞交另一份申報書,那只是徒增變數。

      IRS有收件就會處理完,除非他沒收到或弄丟,那就會要求你重新申報,否則千萬別這樣做。只要網頁上查詢得到,就是在進行中,搞不好本來都快完成了,這時又丟一份,會不會重頭開始? 還是來封通知請你確認前後重複遞交兩份申報書到底是怎麼回事? 這都是我亂猜的,但您能說沒這個可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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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比較麻煩的是,原本在Get Refund Status可以查到2014資料的。後來卻又查不到了,實在不知道情形如何,想說今年報2015的時候,再重新報一次2014的,然後附上一個說明,說去年報過了但是沒有結果,而且Firstrade在去年七月的時候更新了1042-S,所以重新再報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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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個人真的不建議重新申報。

      Get Refund Status只要有查到過,就是收案沒問題。遲遲不下來是IRS的問題,延遲超過180天的部分要給利息。按正規程序,如果有新的1042-S影響退稅金額要修改,也要等原來的審完,IRS沒有處理到這個問題,再遞交1040X修改。我真的不知道再遞交一次1040NR會被怎麼處理,IRS也有特別提醒不要這樣做。

      按照目前我聽過的分享的狀況來說,有人預扣稅金額填錯 (是真的填錯,不是Richard分享的那種明明沒錯) IRS是自行調整退稅金額,然後給封通知書確認有無異議,我覺得這應該是小錯誤常用的程序。就算更新了1042-S影響退稅金額,可能也是這樣辦理。

      現在Get Refund Status開始變得查不到,是因為網頁查詢只針對當年報稅的資料,所以到某個日期應該就會切斷去年狀態的查尋吧。不過我自己的是還查得到。真擔心有問題可能還是去電詢問比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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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綠角大那裏到網友分享可以查了,上IRS網查 Tax refund 情形,結果寄出了!! 金額比我自己算的多 2.48%.... 我之前都是請IRS電匯到 charles schwab , 目前還沒收到。
      PS1. 我仍是用 ECI 申報
      PS2. 套句綠角的說法,拿到退稅要想成 bonus , 未來不一定都拿的到,即使拿不到,但仍比台灣高額內扣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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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謝謝分享。看來您也有Schwab的1042-S,但並沒有像Richard兄一樣被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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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今天收到 IRS 的支票了....上面有特別註明多的 2.48% 是利息。不知道是不是為了告知利息錢,IRS 這次不幫我直接匯到Schwab,而是寄支票來。 ps. 是的,不知為何我並沒有像Richard兄一樣被扣...

      刪除
    7. 用IRS利率3%估算,看來利息不是從180天之後才算開始,而是超過180天之後,從申請日開始算

      搞不清楚IRS為何不顧Direct deposit指令

      Richard那個災情說不定就單純是某IRS雇員搞烏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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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我也收到支票了,但就一帳支票, 沒有任何說明。金額也怪,看起來只有利息... 我是請他退到嘉信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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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阿眼花看錯了。是退全額+利息! NEC 成功+1。 Thx Rib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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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嚇我一跳。記得您也是有Schwab的吧,可憐的Rich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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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今天用嘉信APP的mobile deposit把退稅支票存入,大概不到5分鐘吧,帳上就看到存入的金額了。再次感受到美國券商服務的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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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 請問Rib大
    我爬了許多文 但找不到今年報稅的期限
    有看到TD裏面提到期限4/18
    但不知道那個是給有美國收入的人 或是給所有人的期限
    謝謝您的解惑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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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呃,本文開頭沒看到嗎?

      那是針對美國人和有業務往來的外國人。單純外國人證券投資是6/15。但如果只是單純退稅,其實這個期限的意義不大,因為兩年(或三年)內還是可以退稅。但如果想退2013年(或2012)的稅,則6/15就真的到期無法再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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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Rib 大您好

    請教您2個問題
    1. 我還沒收到2014年的美股退稅. 請問您收到了嗎? 如還沒,是寫給IFS確認進度嗎? 感謝!
    2. 目前美股的遺產免稅額為$60,000. 如果我猝死, 我的家人要將資產轉移回台灣, 就會被課稅. 請教您的建議, 會如何事先安排? 感謝!!
    林萃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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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 還沒。其實大可不必問,如果網頁查詢是在處理中,就算打電話去問也還是處理中,毫無幫助。陸續已有人收到退稅。不退也會有通知說明稅單不通過的原因,到時再問還來得及。

      2.最保險的方法當然是不要超過六萬。可以用家人戶名義增加免稅額度,或是累積到一定程度轉入台灣複委託帳戶以降低在美資產(但這要注意選擇不收部分資產轉出手續費的券商,例如TD Ameritrade)。也有人主張買高額意外險,因為除非意外身故,應該都來得及撤回資金。有人則是買歐版的ETF,這在美國算海外資產,也不課遺產稅。

      當然,您有興趣的或許不是這些正規的方法。
      這篇文章裡您或許可以找到一點靈感,http://ribtw.blogspot.tw/2014/04/schwab-joint-account.html
      但需注意,各種 "變通方案" 其實都經不起追究,風險還是要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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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一個想法,TD 匯款單的名字先簽好,香港開個戶頭。
      如果猝死家人把錢匯到香港再慢慢領,可能可避遺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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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這方法的兩個風險,雖然發生機率如何我也不知道,只是純就理論來講。當然,資產越高發生機率就越高。

      1. 一次性大筆提領,券商來電要求確認身分,這個可能不是那麼難回應,但也是多了一層困擾和風險

      2.申報遺產時,因為歷年累積大量匯出資產未列入遺產申報,被 "合理懷疑" 隱匿海外遺產未報。不要以為台灣沒能力去查國外的帳就高枕無憂,國稅局大可直接要求補稅,再看你怎麼打官司,到時需要舉證的可是繼承人而不是國稅局的"合理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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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第2點還真的沒想到國稅局可以這樣子來呀

      不過遺產是不是只需選擇美國或台灣其中一地申報即可?總不會一頭羊剝兩層皮吧!?

      這樣假設1000萬遺產, 台美都申報500萬, 那兩邊稅的級距也不會那麼高....想起來似乎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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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台灣税率低,目前也沒級距,扣除額也低
      美國税率高,美國人扣除額高,但外國人扣除額極低
      在台灣海外遺產也要報遺產稅,只是國外稅額可以抵稅,而非擇一申報
      和您想像的大不相同。實際狀況如何要就個案算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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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感謝 Rib大 熱心快速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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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請教若股利所得低於免稅額, 被扣的百分之30, 要填哪一份申報書才能退稅 ?好像不是1040NR ?
    另我二十幾年前去美國念書有申請SSN#, 現在還能用嗎?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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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你在台灣查得到的說法,包括本文在內,都是講1040NR,就不知道您在這篇文章留言說 "好像不是1040NR" 到底是想問甚麼...

      SSN照說沒有過期這回事,但能不能直接用來報稅我也不知道。

      我會想到的疑慮是,NRA申請ITIN時,IRS會審查身分是否確實屬於NRA,但如果直接使用以前的SSN報稅就跳過這個審查程序,然後在報稅時主張自己是NRA,雖然1040NR第五頁也有關於NRA身分確認的問題,但相對於ITIN對證明文件的嚴格要求,這樣是能否被接受我也不知道,請自行詢問IRS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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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請問Rib大
    我在1040NR中的72行的總和為0,內容描述如下:
    " if line 71 is more than line 61, subtract line 61 from line 71. this is the amount you overpaid"

    由於我的收入總額未達免稅額
    想請問這個代表我沒辦法拿回任何退稅嗎?
    還是仍然可把預扣稅款(30%)取回呢?

    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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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不知道您的邏輯或填表哪裡出問題,72行為0是您說的,收入未達免稅額也是您說的,但這兩個信息根本就矛盾

      當然,從常情來講72應該不會是零,人家就寫得很清楚了 72=71-61不知道你是錯在哪個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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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謝謝Rib大的解析
      我知道問題出在我參考綠角大2008年的這篇文章
      http://greenhornfinancefootnote.blogspot.hk/2008/06/filing-for-tax-refund-with-form-1040nr.html

      這是在算已經被預扣跟應扣的金額不符的退稅
      所以並沒有把"免稅額"填入這表格中
      現在已經清楚囉 感謝Rib大的快速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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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原來如此,自己發現問題所在是最棒的事,綠角大文章裡也有提到後來他改變申報方式才能取回全部預扣税,不過沒注意看還是會漏掉

      其實請大家就按照報稅的基本原理去想就是了。美國報稅很多也只是名詞不同,扣除額、免稅額、已扣繳稅額、可退稅額這些觀念還是跟國內綜所稅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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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回覆
    1. 恭喜恭喜。

      不知是否願意分享一下您難得的經驗? 或許可以提供其它朋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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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 你好! 首先感謝你的分享. 要請教的是, 我今年才突然發現我過去買賣美股所收到的股利被扣了好幾百塊的稅, 若要申請2012以來的退稅的話, 1040NR表格是用2015嗎? 還是要填在各年份的表格? 因為2012表格才有 "beginning xxxxxx, 2012, and ending xxxxxx, 20xx" 的欄位可以填寫?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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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報哪一年的稅就用哪一年的表格。您說的那個欄位倒是不用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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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 向Rib大大致敬!

    我是去年3月開始在TD開戶嘗試以資產配置來求取平均獲利、最低費用的投資方式‧
    從開戶、投資、退稅申請等Rib大大的文章對多都助益良多,非常謝謝您!

    我的狀況是NRA、只在TD開戶、總收入<個人免稅額,昨日以ECI方式申報‧日後有任何結果樂意和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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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如前述(NRA、只在TD開戶、總收入<個人免稅額),2016/6/3申請ITIN與ECI方式申報退稅,今天(2016/7/27)收到IRA的ITIN函件,當晚在TD網站的帳戶內已經看到完全如所求的退稅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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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恭喜。看來今年大家都很順利,綠角大那邊回饋信息很多。還有人分享好像2014嘉信部分被刪退稅也補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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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應該算不順利的,3/28 EMS寄出,現在連Refund Status都查不到資料,不知是否太早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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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哪有太早這回事啊,擔心的話打電話去問問吧,這確實不算正常狀況。

      當然,這也不是沒發生過,而且我猜虛驚的狀況居多。我自己就有一次,錢都入帳了上面還是查不到。還有一次錢都入帳了,才又收到信說甚麼ITIN號碼不符的。反正IRS也不是不會出錯,大概前者是忘記登錄,後者是某一部分覺得有問題發查詢信件時,結果跑通知流程和寄發過程中,可能又發現沒問題就逕行退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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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8. 感謝您詳細的分享,您的部落格資訊非常豐富實用,不知可否在此請教一下,有關1040NR欄位的填寫,我的情況很簡單,預扣稅30%有code:06,34,52,我是不是將這些金額加總填入欄位10a, 23, 36, 37, 39, 欄位40填4000, 因為預扣金額大約120美金所以免稅,那欄位41,42,45,53,61填0,最後62d,71,72,73a填已經預扣的30%金額,不好意思,因為網路查到的資訊都是比較舊的, 怕自己填了不該填的欄位, 希望您能幫忙解答, 非常感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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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只能說很多人是這樣填而且也順利退稅沒錯。之所以沒有更新的資料,就是沒有甚麼需要改變的地方,而且大家都不是專業,確實也不見得適合直接建議別人這樣填。至於NEC的部分我可直接發文圖示,是因為那就是IRS建議的內容。

      不過您的留言中有一個地方我擔心邏輯有點不對,應該是說【所得低於4000】所以免稅,請求退還預扣稅金。和國內綜所稅一樣,免稅額只能用來扣除稅前收入,不是直接扣抵稅金。很多人剛開始會弄錯這個邏輯,包括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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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9. Rib大大你好,請問在1040NR(2015) 63,若我剛好同時申請2014退稅就把金額寫在一欄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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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不好意思,看漏了,一直到現在才回

      不同年份有不同版本的1040NR,請分開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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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 Rib大大, 非常感謝您的回覆,也謝謝您的提醒免稅額的觀念,是我表達方式有問題,我是gross income約400,未超過免稅額4000,我原文中提預扣30%約120,的確是會讓人誤會,謝謝您的提醒! 不過您提的NEC,我還需要再研究,這部分還不太了解,我目前只有投資幾隻美股沒有ETF,只有股票配息預扣30%的稅單,是比較單純,只是查完網路資訊,搞不清楚到底是該填9a還是10a,才希望您能指點.

    在此還是要感謝您,您部落格的資訊真的很像寶藏,可以慢慢發掘.
    祝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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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9a是利息啊,不應該和10a搞混才是。難道有哪裡的討論寫成9a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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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 忘記在哪個部落格看到填9a,不是您這裡的討論區,我才會覺得很納悶,不知該怎麼辦,當時看到的資訊是填2011年的,我把2011年表格找出來,9a是利息所以也覺得很奇怪,這樣看來可能是作者筆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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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 Rib大大, 我在firstrade買的公司債的利息沒有被預扣30%的稅金,但是利息收入超過4000美元,這種情況明年需不需要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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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記名公司債利息外國人免稅,如果您沒有稅法上的美國人身分,也沒有其他應稅稅入,那就不必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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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 Rib 大你好
    目前正巧也是在凱基進行複委託的投資
    最近也透過你的文章來研究退稅相關的資訊
    目前架構大致上已經了解,但是目前沒有實際進行退稅過,仍有一些問題想先請教您

    1. 凱基目前似乎不用申請 sub-account 即可取得 1042-s 文件
    目前得知 sub-account的好處似乎僅有某些配息上手不會直接預扣30%的稅
    因此如果只要我拿的到 1042-s 文件,就可以直接辦理退稅了嗎

    2. 由於網路上我沒有看過凱基實際的 1042-s 表單的完整內容
    請問台灣複委託是否使用ECI退稅的方式較為方便?
    如果要用NEC退稅的話,台灣券商所提供的資訊是否不夠詳細?
    (因為我看Rib大介紹NEC退稅的案例皆是美國券商)

    感謝您平常無私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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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 是的,Subaccount的好處聽起來應該是類似TD Ameritrade的主動退稅範圍,但沒有看過實際經驗分享。

      2.美國券商的1042-S和凱基的1042-S內容與效力並沒有甚麼不同,唯一的不同是美國券商沒有列出Payer,只有Withholding Agent,但凱基的話Payer是CITIBANK,Withholding Agent是KGI,但這個和退稅沒有直接關係

      至於ECI和NEC的差異和美國券商沒有差別,您自己斟酌吧。就我印象中的分享經驗,如果收入沒有超過免稅額,ECI目前還沒有看過公開分享失敗的經驗(但傳聞是有的),NEC日前有網友分享實際失敗經驗,網友私底下慷慨的分享了IRS的通知和相關文件,所以確認是退稅被拒無誤。但超過免稅額的話,兩者都有人分享過失敗的例子。但無論何種失敗,目前都沒有看過有單純外國投資人因為報稅而需要補稅的 (也有網友分享被IRS弄錯要求繳稅,但透過溝通釐清,應該都有順利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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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 最進剛好研究這個問題很久,好奇之下直接去IRS網站看,得到這個結論:
    如果像大家一樣只是用美國券商進行股票交易,“不”算是Effectively Connected Income (ECI)
    https://www.irs.gov/individuals/international-taxpayers/effectively-connected-income-eci

    IRS非常明確地寫出來了:
    “ ...If your only U.S. business activity is trading in stocks, securities, or commodities (including hedging transactions) through a U.S. resident broker or other agent, you are NOT engaged in a trade or business in the United Sta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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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NRA透過trading的資本利得是不扣稅,應該是沒有疑慮。但大家有疑慮的是"股息",這部份IRS上面quote的部份似乎沒有針對這部份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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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那個意思應該不是說 "來自trading in securities的收入" 而是說除了trading in securities以外沒有其他業務往來。

      例如,雖然因為股票交易而成為美國公司股東,但如果除了買入股票沒有其他業務往來,仍然不算有參與該美國公司的業務。

      所以這種狀況下取得的該公司股息稅務上不屬於ECI。

      不過,這位匿名者的留言並非新的信息就是了。主文都已經涵蓋這些討論,除了釐清事實以外,這裡不打算介入任何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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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 某種程度上來說,大家目前討論的主題其實別人早就都遇到過了,加拿大人和歐盟的人都會遇到跟我們一樣的問題(投資美國股市被美國課稅),所以從他們的角度去查資料應該可以找到許多線索。

    目前結論:從課稅角度來看,台灣投資人或許去投資“不是註冊在美國”的ETF比較節省課稅成本。更精確來說,我們需要去投資在愛爾蘭註冊的ETF。這樣的節省幅度可以到0.4%左右(這個幅度值得花心思研究)

    有興趣的人可以仔細研究這篇:https://www.bogleheads.org/wiki/Nonresident_alien_with_no_US_tax_treaty_%26_Irish_ETFs#Estimating_Level_I_tax_withholding_paid_by_Ireland-domiciled_fun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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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謝謝分享,該文對這個主題確實有相當完整的整理,特別是對於愛爾蘭註冊ETF的優缺點敘述相當客觀完整。

      裏頭有個東西或許有些人比較不了解 "Many EU-domiciled ETFs are synthetic." 關於Synthetic ETF 綠角有中文介紹,需要的話可以看
      http://greenhornfinancefootnote.blogspot.tw/2014/10/db-x-trackers-msci-usa-index-etf3020.html

      不過,其實也不是"別人早就都遇到過了"。過去這部分信息其實也很少,只有零星的討論,這篇的創立時間是2015/4/1 (愚人節?)。台灣的討論其實早得多,只是大都集中在退稅上,愛爾蘭註冊ETF只有零星討論。相對的,退稅問題的討論國外幾乎都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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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 英國股市持有美元或英鎊計價的美股ETF配息不會預課30%稅是發行屬地關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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