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以來因為"American Jobs Creation Act"的關係,Interest-related dividends和short-term capital gain dividends都可以免除預扣稅。這免稅規定有落日條款,本來2011年底就已經失效,但因為2013年初又再度延長到2013年,而且回推適用,所以2012年還是用得上。
- Short-term capital gain dividends (短期資本利配息)
- Interest-related dividends (利息相關配息)
TD Ameritrade部分:雖然因為我有些ETF的QII不明無法確認,但已知部分試算結果(如BIV TIP IEI),TD確實已經把QII通通退稅了。剩下的部分用類似ETF的QII比例推估,也大致相符。仔細看1042-S,退稅部分大多列入Code 01,Other interest,也是相符的。
這對大家該是好消息吧,不過想用QII多退稅就沒門了。奇怪的是更麻煩QII都退了,簡單的S/T Gain卻沒退到,或許是因為美國人這部分是直接當成一般股息處理的,所以沒注意到這個問題吧。
Firstrade的退稅類別、標的、金額通通不符,應該沒有退QII的部分。晚上可以再發信去Firstrade請求退稅了。
有興趣近一步了解ETF國外來源收入和QII配息資料的朋友,可以參考ETF海外來源收入+QII相關連結和簡要說明。
感謝Nova兄在綠角財經筆記的訊息幫助我找到Vangurad的資料。其他TD Ameritrade退稅情形可參見綠角財經筆記2013美國券商TD Ameritrade的自動退稅。
我也覺得QII的部份券商應該是要退。因為該是我們的不退就等於券商把錢汙走,這可是大事。
回覆刪除是說現在算預期報酬率的方式就要變了,要去考慮到QII的部份。希望American Jobs Creation Act可以延續呀!
來到貴寶地請多指教。
也不算汙走啦,人家IRS還是讓你退的。不過這個真的應該比外國來源有機會爭取退稅,當然最理想就是直接不預扣,這樣還可以及早再投入。
刪除退稅部分我還在等IRS回音,很怕就聽到一句,請找Tax advisor。
話說回來,如果QII已經都退了,估計就算再用Foreign source退稅,恐怕和用ECI的個人免稅額差不多了,很可能我最後還是會選擇ECI的報法。
不過在TD Ameritrade所投資的標的裡頭BIV有一筆配息沒有退QII,就是Payable Date在12/31/2012那一筆。
回覆刪除VNQ也是一樣,Payable Date在12/31/2012那一筆配息沒有退ROC(Return of Capital)
我也寫信問客服。得到的答案是,這兩筆配息入賬日是在01/02/2013,所以算2013年度的。
但是這個說法不合理,因為我VNQ在2011年最後一次的配息入賬日也是在2012,但是在2012的2月份就退了ROC
不曉得你的BIV是不是也有相同的情況?
TD這個年末這筆配息是算到明年的帳沒錯,對一下帳就知道,這筆應該沒有計入2012的Gross Income才對。TD的1042-S數字沒問題,應該不會對不出來。
刪除同一筆帳,Firstrade就算在2012,只是一毛也沒退就是了。
由這個現象來看,這種跨年的配息似乎是有彈性處理的空間,所以就算兩年處理方式不一致、甚至不同ETF不一致也不算錯誤,只要兩年的帳目合得起來就行了。
這個問題2年後我才追根究柢找到正確答案,S.J大說的「VNQ在2011年最後一次的配息入賬日也是在2012,但是在2012的2月份就退了ROC」不過,實際上該筆配息的PAYABLE DATE是2011/12/30,我想,TD Ameritrade可能12/31就已經收到配息了,只是晚入帳而已,所以還是算在2011。
刪除不過,如果遇到這種狀況,還真是挺麻煩的,NEC退稅試算表目前可沒辦法處理這個問題,以後碰到了再看可以怎麼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