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3日 星期一

Firstrade 1042-S 對帳試算表 v2.10 使用說明
——與交易紀錄、對帳單帳目核對,以及1042-S表格詳解

過去幾年Firstrade的1042-S表格錯誤層出不窮,不時出修正版常有人擔心何時才能安心拿來報稅,真的發現錯誤想更正又很難溝通,有時還越改越錯,連下載用來核對的交易紀錄有時也會出錯 (和對帳單不一致)。更糟的是,有人發現錯誤,好不容易凹到券商願意提出1042-S的計算明細,核對結果好幾筆配息紀錄居然和對帳單根本不符,也不知道怎麼搞的烏龍。
或許大多數人從來沒確認過1042-S的對錯,反正照著報稅也沒被挑錯。但如果能夠清楚確認1042-S的正確性,應該可以讓人更加安心。如果配合本文分享的對帳試算表,掌握訣竅之後,只要把帳戶交易紀錄的CSV檔案和1042-S的數字輸入試算表,就會可以輕鬆進行比對。如果有錯,也能夠幫助您迅速掌握清楚問題點,方便與券商交涉。
  1. 開啟1042-S 對帳試算表 (2014改版) 並建立副本  說明 
    熟悉試算表操作的話可以直接使用,有問題再查看以下的說明
  2. 輸入帳戶記錄 (CSV下載) 和1042-S,完成初步比對  GO 
    3/15日 (假日順延) 之後即可核對,兩者相符即確認1042-S無誤
  3. 與年末~翌年3月對帳單交叉比對,確認問題來源  GO 
    對帳單最少出錯,可用以區分問題是出在CSV,還是1042-S
  4. 與各月份對帳單比對,找到問題點  GO 
  5. 研究該月配息紀錄,即可查出問題月份,進而確認問題點
請注意!本試算表有很多Excel沒有的功能,只能在Google試算表底下使用,要建立副本才能輸入資料,若無Google帳號需先建立。請只在淺綠色格子填入資料,其他格子不要亂動以免造成錯誤。

2015年4月7日 星期二

NEC退稅試算表改版說明

這陣子終於開始測試今年的NEC退稅試算表,結果發現一些去年沒碰到的新問題,正在修改中,為了避免屆時版本紊亂,所以有些連結暫時失效。不便之處請多包涵。

本來只是有些小地方要改,但後來覺得還是增加一些可以自行調整的設計,以增加適用性,所以可能還要再多等一陣子。

不過,在此之前,應該會先發表新的1042-S對帳試算表,將採用類似「NEC退稅試算表」的架構可以提供比較準確的計算,也比較方便核對。特別是最近Firstrade 1042-S的問題仍未解決,或許能幫上一點忙。

2015年2月10日 星期二

QII、Short-term Gains配息2014年仍然免稅

在美國券商投資之配息超過個人免稅額免稅額(personal exemption)、或是有其他原因需採取NEC方式報稅時,才會需要本文的信息,其他朋友可以不用理會。對退稅問題還不了解的朋友,請直接看 "美國券商的國外投資人要不要報稅? 能不能退稅?"。

根據2015-1-12發布的2014 Instructions for Form 1040NR,QII、Short-term Gains仍然免稅,而2014的personal exemption則增加為$3,950。今年我應該還是會匯集整理NEC報稅相關連結,不過時程未定,由於去年SPDR的QII報表下架很快,所以需要的人可能盡早下載為妙。

2015年2月1日 星期日

[更新] 海外所得申報 / 納稅門檻試算表 v1.02

Google試算表 (需登入Google)  Excel版本

抱歉,初始金額忘記算進成本裡了,如果評估「長期持有之資產累積效果」有填入初始金額的話,成本和獲利率的計算將會出現錯誤。

此更新不影響原文的各種討論。

2015年1月31日 星期六

[更新] 海外所得申報 / 納稅門檻試算表 v1.01

Google試算表 (需登入Google)   Excel版本

不好意思,好像每次總會有點錯誤發生。原文也已更新。
  1. 原試算表「海外所得納稅門檻 (E4)」中的公式要把B2改成sum(B2:B6)才對。這個錯誤並不影響文章內的數據和推論,只有出現其海外所得以外的他基本所得時才會發生錯誤。
  2. 把「自訂海外所得 (E5)」的標題改為更明確的「其他海外所得」,E6則改為計算「剩餘海外所得納稅門檻 (萬)」這樣好像實用一點。不過這個欄位純屬參考,不影響其他格子的計算 (本來就只是填空位好讓表格排整齊用的)

2015年1月29日 星期四

深入探討最低稅負制對海外投資的影響

(2025年說明) 這是104年的文章了,雖然很多參數已經有了改變 (例如:當時基本稅額的扣除額是670萬,目前是750萬,綜合所得稅累進級距已歷經多次調整,應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之項目也所調整),所以試算表的計算結果已經不符現況,但因為基本的稅制和計算方式沒有改變,而且都是往寬鬆調整,所以現況應較當時的計算結果更加寬鬆。如果沒有更好的參考來源,本文仍有一定參考價值。調整的部分從國稅局網站都可以取得最新資訊。
自台灣開始實施最低稅負制、並將海外所得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海外所得就不再像過去完全免稅了。雖然稅制的設計是讓高所得但低所得稅的族群多貢獻稅收,似乎和小散戶不是那麼相關,不過還是應該搞清楚實際情形才好。由於台灣和美國並沒有租稅協議,國稅局無法像美國一樣蒐集納稅人的海外所得,但如果透過銀行匯入大筆金額,就可能被注意到。當然,如果您已經計畫並安排好如何把資產藏在海外不匯回,就不需要往下看了。
討論稅務免不了會出現許多名詞和計算,但本文將忽略計算過程直接呈現分析結果,對這些名詞和計算不清楚的話,可參考文末附錄的說明。本文的全部計算都使用自己設計的試算表,有興趣可以自己複製Google試算表 (登入Google後建立副本) 或下載Excel版本自己算算看。
為了方便討論並兼顧實用性,本文的全部計算都假設「投資抵減稅額」為0,一般所得稅額=綜合所得淨額,且無其他海外收入和其他類別基本所得,並忽略依法可扣除的「規定限額內之海外已繳納稅額」。
海外所得申報之基本門檻
海外所得有2個門檻,沒有達到都可以免申報:
  1. 一申報戶全年海外所得未達100萬,免予計入基本所得額,當然就不用申報
  2. 海外所得若達100萬,則應全數計入基本所得額,若基本所得額未達670萬可免申報 (民國103年調升,往後也會隨物價指數調整)
所以,只要控制好全戶全年從美國券商匯回金額不超過門檻,就不需要申報,也絕不會引起國稅局注意。由於基本所得額包括當年綜所稅的綜合所得淨額,所以綜合所得較高的話,也會降低申報門檻:
表格中的納稅門檻一般比較少提到。其實,需要申報不代表需要納稅。由於基本稅額要超過「一般所得稅額」才需納稅,因此,這裡根據綜合所得淨額計算出需要納稅的最低門檻,只要海外所得不超過納稅門檻,也可以不需要申報。而納稅門檻與申報門檻不同,因為綜合所得淨額越高,一般所得稅額也會隨之增加,所以一開始納稅門檻雖然也隨所得增加降低,但到後來反而會逐漸提高門檻,呈現先降後升,結果就出現605萬這個最低門檻 (當所得稅累進稅率達到和基本稅額同樣的20%時,增加所得造成的申報門檻下降和增加所得稅造成的納稅門檻提高兩者剛好抵銷,所以所得淨額來到20%累進稅率的117-235萬區間後,納稅門檻就停止下降,而到了235萬以上所得稅累進稅率已高於20%,反而開始提高納稅門檻)。也就是說,無論綜合所得高低,只要全戶全年海外所得低於605萬,就可確定不需額外納稅也無需申報換言之,只要我們把全年匯回金額控制在605萬內,國稅局應該絕對不會有查稅的興趣。而605萬足以供應退休生活一年所需,甚至用來支付買房頭期款加上國內儲備可能都夠了。而且,當平均物價指數累積上漲10%,這個門檻還會相應提高。當然,如果還有其他來源海外所得,如境外基金、複委託等,甚至國內的公司、ETF的股利也可能含有海外所得,這些都要記得從門檻裡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