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EC退稅試算表Firstrade v3.52
修正內容: - 修正BC21 (Taxable Income) 總和公式的錯誤
- 修正BE15 (可退稅估計) 的四捨五入
- 針對2015~16新發現的1042-S核對問題,調整BB1的解讀信息
- 調整退還稅金配對的算式,將「股息於入帳後再分類為資本利得分配」的情況列入考量
- 股息沒有被國外(非美國)政府預扣稅金(主要是純美國ETF),且有「股息於入帳後再分類為長期資本利得分配 」而產生的可退稅金時 (AY欄=0,AZ欄>0),BC21 (Taxable Income) 會重複計入還未再未分類前的應稅收入,從而導致BC22 (Total Tax) 多算,而BC24 (Tax Overpaid) 可退金額少算,造成損失。就我所知,2016年的VNQ就有這個問題。
- 股息含有被國外(非美國)政府預扣稅金,但沒有「股息於入帳後再分類為長期資本利得分配 」時 (AY欄>0,AZ欄=0),該股息不會被計入BC21 (Taxable Income),從而導致BC22 (Total Tax) 少算,而BC24 (Tax Overpaid) 可退金額多算,造成錯誤申報。只要是投資美國以外股市的ETF幾乎都有這問題,但如果其國外來源收入的比例很高,則金額並不會太大,如果達到100%,或稅務資料沒有輸入國外稅金 (Foreign Tax Paid, 工作表1.的J欄),則根本不受影響。
如果以2016年的VNQ來講,其損失的可退金額大約達到市值的1%,如果在Firstrade持有大量VNQ而又用v3.x版的計算結果進行申報的話,損失不小。因此而少退的朋友是否要用1040X更正,還請自行斟酌;但如果是錯誤申報造成多退稅但又沒被發現,最好不要多事,就先裝作不知道吧。
發現這個錯誤的是一位匿名網友,由於應稅收入總和被離譜的歸零才凸顯出問題。我回溯改版經過,發現在最初建立v3.x版的開發階段還是正確的,但不久BC21的算式莫名的被改掉了。這個算式其實在最早的版本就有,而之後的變動應該是隨著編輯會自動更新,並不需要手動編輯才對,實在搞不清楚為什麼會被改掉。
錯誤雖大,但改起來容易,所以很快更新為v3.50版。不過,在回溯錯誤起源準備寫更新文的時候,又發現BE15的小錯誤,不過這就不影響計算了。另外,順便回顧了2015~16許多朋友分享的試算結果,針對新發現的1042-S核對問題,也調整BB1的解讀信息。另外,在注意到VNQ的同時,又發現到「股息於入帳後再分類為資本利得分配」的情況,會影響ROC退稅紀錄的配對,故需調整退還稅金配對的算式才能正確配對。這些種種累積的小調整還不少,於是又有了v3.52。也感謝網友繼續協助後續除錯。
由於我沒有VNQ,所以不知道這種情形在TD Ameritrade會如何退還稅金,是否也需要調整。如果2016年在TD Ameritrade持有VNQ的朋友看到這一篇,期待您可以提供這方面的信息,或直接提供試算結果,幫助試算表更加完善。
由於本人已經完全離開Firstrade,所以並沒有使用這個試算表,有些錯誤也更不容易發覺。還請使用試算表的朋友保持警覺性,盡量核對一下試算結果,有狀況隨時回報,以盡量減少錯誤發生。
如果有任何建議,或發現問題,都歡迎繼續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