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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18日 星期四

配息超過或取消個人免稅額後的報稅考量
——退稅? 不退稅? ECI和NEC兩種方法的深入比較解析

對報稅退稅完全不懂的話,請先看美國券商的國外投資人要不要報稅? 能不能退稅?
聲明:以下討論僅針對以NRA身份在美國券商投資的台灣人,家人也是NRA,同時沒有和美國有任何其他業務往來或其他來源收入的情況。本人不是稅務專家,沒有法律會計相關背景,英文程度也不算太好,本文僅僅是整理網路資訊並藉此研究可行的報稅方式。雖然本人確實自2013年開始用NEC方式順利取得ETF國外來源、QII、ROC配息的退稅,但也很難保證是不是有甚麼潛在問題沒有引爆,還請大家自負風險。
參考資料:以下討論的內容如無特別說明,都可以在IRS的出版品Publication 519: U.S. Tax Guide for Aliens (簡稱Pub 519)找到對應的內容。這份文件沒有繁瑣的法條,而是以盡量白話的方式說明報稅的方法,對英文閱讀沒有問題的朋友最好自己看看,說不定會發現本文的疏漏之處。Pub 519會按課稅年度更新,各版本的封面會註明20XX報稅用 (For use in preparing 20XX Returns),IRS網站可以找到最新和各年份的Pub 519,用Google搜尋也OK。每年報稅之前可以到IRS網站確認再,文件裡What's new的部分會有最新狀況的摘要。

針對NRA的收入,按找網路上分享的退稅方式有兩種,即ECI和NEC,其申報方式和計算方法都大不相同。以下分別討論。

將收入申報為ECI
從理論上來說,當我們把Gross Income (稅前收入) 填入1040NR第一頁的相應欄位時,就是將所有收入認定為Effectively connected income (簡稱ECI),也就是與美國有業務往來的收入 (IRS的官方翻譯是「與美國貿易或生意有關聯的收入」)。
一般來說,單純的投資股市債券REITs等等金融商品而來的收入不算是ECI,也就是光只是持有股權並不算有業務往來,但如果這些投資收入確實來自美國相關的業務往來的話仍然可以歸入ECI。雖然稅法對於是否ECI有清楚的認定標準,但IRS在處理上還蠻寬鬆的,就目前看過的,用ECI退稅成功的經驗分享,填報1040NR時都沒有被要求提出證明就過關了,但無法確定是因為寬鬆或其他理由。如果有一天IRS真的要求要提出作為ECI的相關證明,但提不出來的話,那樣收入就會被要求應該當成NEC (Not Effectively Connected)處理,而NEC並不適用個人免稅額的扣除,必須全額按預扣稅稅率課徵所得稅,也就是無法用個人免稅額來主張退稅。

申報為ECI的好處是:收入少於個人免稅額的話,預扣稅可以直接全額退稅,填表簡易 (請注意:2018年已經完全取消個人免稅額,不可能再全額退稅,而且需要使用累進稅率)缺點則是有潛在的爭議性可能會退稅失敗,而且這個問題在股息收入超過免稅額後還會被放大。因為超過免稅額的部分就牽涉到稅率計算,ECI適用的是和美國公民一樣的累進稅率,在2012年$8700以下是10%,那麼我們能對超過免稅額的部分要再要求20%退稅嗎?維持原來的30%稅率而不要求多退嗎?那邏輯就矛盾了。總之,感覺觸動ECI認定問題的風險會大為增加。

實際上也是如此。在單純配息收入低於免稅額申報全額退稅,幾乎沒有聽過失敗的例子。但超過免稅額後就有網友分享退稅失敗的經驗,他在超過免稅額的狀況下用ECI方式報稅,結果被逕行改用NEC計算 (還因為IRS的烏龍,透過電話溝通才免於補稅)。前一段的例子也是如此。不過,網友分享用累進稅率成功退稅的經驗,還有網友將超過免稅額的部分用30%計算應繳稅額,結果IRS主動替他改用較低的累進稅率,調高退稅金額。所以,如果想要用ECI退稅,那麼就應該累進稅率計算稅額,而不是30%,才合乎邏輯。詳細的1040NR填寫說明已有網友分享,需要的朋友可直接參考 (感謝Terry兄提提供連結)。

除了這種申報後直接被調整的狀況,理論上來說,即使過去曾經以ECI方式成功退稅,之後也可能會追查而需要退還 (加上利息)。而且,美國追稅不像台灣死守五年的期限,若IRS認定有不實申報,其實是沒有追索期限的,網路上有人分享在多年之後被IRS追索稅款的例子,不過要強調一點,那只是追回多退的稅金和利息,而不是「罰金」,而且他的身分和單純利用券商投資的外國人也有些不同,或許有其他因素才造成IRS去查稅。目前為止單純投資美國券商看到的例子都是報稅後直接收到判定而已,以網友私下的分享為例,他過去以ECI成功退稅多年,後來在某個收入超過免稅額的年度用ECI申報退稅時被拒絕,但並沒有補稅,也沒有被進一步追查過去退稅
用這種方法報稅還有個關鍵在於應稅所得和免稅所得的區別。最早被分享的做法,是把1042-S列出的全部Gross Income總和作為應稅所得填入1040NR的10a (Dividend),這種算法稅額最高也最沒有爭議。但也有人排除1042-S上免稅收入的類別,只把Income code 06/34/52計入應稅所得。但這有個問題,因為有些NEC收入和ECI收入的免稅規定是不同的,一般說到外國人可以免稅的收入,其實都是針對NEC的,例如大部分利息收入 (Code 01) ,但ECI則是按美國人的標準認定,所以這些利息所得理論上就需要課稅。更麻煩的是ECI的資本利得需要課稅,雖然1042-S不會列出證券交易所得,但Capital gain distributions (Code 36) 在ECI理論上也視為資本利得。如果還是把這些ECI原本可能需要課稅的所得當成免稅所得處理,等於同一個帳戶只有一部份收入算ECI,其他收入仍作為NEC處理,說不定會引來審查人員深究收入屬性,這或許會增加被挑毛病的風險。但是,在低於個人免稅額的情況,兩種填法都有成功退稅的經驗,但高於免稅額時,要選擇哪一種方式還請自行斟酌。

如果券商有主動退還部分預扣稅 (如TD AmeritradeFirstrade)、或是沒有退還但是有將配息中免稅部分進行再分類 (如Schwab自2016年以後),或者是直接持有大量債券、定存單時,1042-S可能會有較多的免稅收入。其中Income code 39確實免稅而且沒有爭議,但如果將Income code 01、36或其他免稅收入用此法報稅時是否可以免稅恐有疑義。如果採取保守的作法,將後二者加入應稅所得加總,或分別將其填入應稅利息 (Interest) 和資本利得 (Capital gains) 對應的欄位。但如此一來,這些原本沒有預扣稅、或是有預扣但已被退回的收入,就會產生額外的稅金,特別是在取消免稅額後,原本利用累進稅率與原來30%平準稅率的差額爭取退稅的效果會大打折扣,有時甚至變得不划算。若仍想設法退稅又不想冒險,可以考慮改用NEC方法退稅。
雖然沒有實際經驗,不過按個人看法,一旦被IRS要求改以NEC申報,以後最好就不要再用ECI申報了。第一次被認為是誤報,IRS提醒後還是這樣報,以後就不知道會被怎麼處理。對有移民需求的人來講,由於會審查報稅紀錄,所以最好採用較沒爭議的NEC方式退稅,或是直接找一位合格的Tax Advisor幫忙,但如果不敷成本,直接放棄退稅還比較實在。

理論上,用ECI申報退稅被拒絕的話,還是可以用1040X修改之前的申報內容,改成用NEC方式退稅。不過,根據網路上看過的說法,申報1040X可能會增加被查稅的風險,如果是已經多年使用ECI方式退稅成功而這次被拒絕的話,申報1040X是否會造成以前用ECI申報的紀錄被挖出來審查,這個風險或許也該列入考量。

如果原本收入低於免稅額用ECI申報成功多次,後因為高於免稅額改用NEC申報,但如果後收入又減少而低於免稅額,能否改回ECI申報?我個人不負責任的看法是:應該也沒什麼不可以,其風險應該和過去低於免稅額沒有不同。如果有勇於嘗試的朋友,非常期待能和大家分享您的經驗。

將收入申報為NEC
NEC申報的好處是比較沒有爭議,目前為止沒有退稅失敗的經驗回報;缺點是報稅方式比較複雜。其實稅單的填寫並不算難,難的是要自己計算免稅金額。

券商會針對全部美國註冊的ETF配息預扣稅金,但這些配息中有些部分NRA其實是免稅的,包括:長期及短期資本利得分配 (Long-term and short-term capital gain distributions)、Return of capital (ROC)、Qualified interest income (QII)、國外來源收入 (Foreign source income)。但無論券商或基金公司都不會替國外投資人計算這些免稅金額,相關稅務文件還要辛苦的自己找,券商沒有任何稅務文件提到這些問題,只有 TD Ameritrade會退回除了國外來源以外的部分 (目前很多複委託券商也會),Firstrade 則指會主動退回ROC的部份 。但從IRS對退稅所需文件的答覆可知,我們可以根據基金公司提供的稅務資料,自行計算每一筆配息可以免稅的金額從中扣除,就能算出實際應稅所得,將之填入1040NR第4頁的Schedule NECLine 1a, 13,x0.3則為應繳稅額填入Line 14,然後再把此表計算出的應繳稅款總和填入Line 53, 60,1042-S預扣稅總額填入Line 61d, 69,兩者相減可得到多扣的稅金,即退稅金額,將其填入Line 70, 71a,就可以申請退稅 (這是根據2013年的1040NR,相關欄位在不同年份可能不同)。

本人確實用此方式在2013年順利退稅,於是據此經驗完成了美國券商NRA投資人NEC退稅總整理詳述退稅依據、資料解析、計算方法,並提供NEC退稅試算表簡化計算過程
不過,美國註冊基金投資非美國地區是否合乎稅法上的國外來源收入,還有些不確定的部分:有人主張美國註冊基金的配息應視為美國來源收入課稅,例如某券商的網頁就有明確的說明,ETF的公開說明書如有相關說明,通常也都會說要扣稅,但並沒有進一步提供IRS的規定依據。就算主動退稅做的最好的券商TD Ameritrade,其退稅已經相當完整,卻獨獨沒有國外來源收入的退稅。更詳細的討論可以參考再論國際ETF配息是否為國外來源?不過,從個人的經驗來看,我提供的NEC退稅試算表應該很明顯可以看出我將美國註冊ETF的配息列為國外來源收入,如果真的不行,應該可以很容易地修改我的退稅金額。如果不想觸及此爭議,只要在使用NEC退稅試算表時將國外來源收入設為0就行了
即使總收入未超過個人免稅額,如果對ECI報稅方式心存疑慮,也可以考慮用NEC退稅。雖然不能扣除個人免稅額,但全部免稅項目加起來可以扣除的金額也不少。投資美國已外地區的ETF配息幾乎可以全退,美國債券型ETF可退6~8成,不過美國股票型ETF則幾乎都不能退
預先規劃以增加免稅額
其實如果條件許可而且預先有規劃,要把配息收入一直壓在個人免稅額以下並非不可能。雖然台灣人的NRA身分不能申報配偶和扶養親屬以增加免稅額,但如果利用家人的身份另外開戶,然後分開報稅,就可以取得更多免稅額而維持比較簡單的稅務狀況。另外,如果還是超過免稅額時,還可以將只能使用ECI退稅方式的美股部位都集中在一個人名下,其他人則使用NEC退稅,將可以達到最佳化的退稅效果。如果有需要,也可以藉此規劃資產轉移 (贈與),順便作為遺產規劃的一環 (有些美國券商的資產轉移手續較台灣方便,而且可以設法避開美國的贈與稅 (但美國外國人遺產稅只有6萬美元的免稅額,請參考這裡的說明),但仍須遵循台灣的遺產及贈與稅法,並沒有額外的避稅的效果。刻意伺機逃漏是另一回事,請注意國際匯款是會留下紀錄的)。
日前詢問Firstrade,NRA的開戶年齡是滿18歲,但不同名帳戶之間不允許直接做資產轉移,只能分別注資,比較不方便而且增加匯款成本。國內銀行同家銀行不同名的外幣帳戶是可以做資金轉移的,而且對於贈與稅的舉證上更加便利,不過要注意詢問下費用問題。有些銀行設定好網銀就可以免費轉帳 (如台銀)。不同銀行間的外幣轉帳要經過中間行,費用會高點。
TD Ameritrade對NRA的開戶年齡限制是滿19歲,不同名帳戶之間可以做資產轉移,十分方便。其實際操作和美國贈與稅的相關說明,詳見以家人名義在TD Ameritrade開第二個戶頭Schwab我沒有實際經驗,不過詢問的結果是18歲就可以開戶,不同名帳戶之間的資產轉移只要填寫書面申請表回傳就可以。
如果是家人共同開設聯名帳戶,由於券商只會針對開戶時排在第一為的持有人開立整個帳戶的1042-S表格,所以如果沒有特別處理過,聯名帳戶並無法增加免稅額。但是,按法規其實是可以要求券商就聯名帳戶的個別持有人分割所得分別開立1042-S,但如何跟券商爭取還沒有看過實際經驗分享。如果券商許可,也可以考慮另外再開一個聯名帳戶,但改變共同持有人的順序,然後分配好兩個帳戶的投資部位,讓配息都不至於超過免稅額。雖然操作上會增加不便,但只要按一般開戶程序進行,阻力應該比前者低很多。關於聯名帳戶的其他考量,請參考 Schwab 聯名帳戶經驗分享與稅務討論,分割1042-S的詳細討論可參考美國券商聯名帳戶如何申報多個免稅額?

若不退稅,對報酬的影響有多大?
或許有些朋友看完這些討論後,覺得實在很麻煩,反而希望單純投資而不用想那麼多。其實仔細算一下,30%的稅率聽起來很高,但因為這只針對配息的部分課稅,對報酬率的實際影響其實沒那麼大。即使不退稅,在美國券商投資的成本還是低於在台灣購買海外基金
一般ETF如果用年配息2%來估算,不退稅的話,30%的稅會增加0.6%的成本。投資組合常用的被動投資指數型ETF中,Vangurad與其他美國債券ETF總開支均不超過0.2%,國際債券是0.5%。根據晨星網站資料,台灣核准的海外基金中,股票型基金總開支幾乎都在1.8%以上。所以美國註冊的股票型ETF就算加上預扣稅,每年仍有1%以上的投資成本優勢,更何況這些海外基金如果投資美國股市,其股息一樣會被扣稅,只是隱含在基金營運成本中不容易發現罷了。關於這部分,綠角財經筆記有更深入的探討。台灣核准的海外基金中,全球債券型基金比較低的是0.9%,大部分落在1.1-1.5%區間,投資成本差異沒那麼大。不過,台灣根本沒有好的純政府公債基金可以買,而且都是主動投資且有匯率操作,用在資產配置時其實不好掌握,而美國註冊的債券型ETF則有更合乎資產配置需求的產品線,想要自行規劃資產配置和匯率風險時非常方便。

高配息的ETF因為預扣稅而增加的成本就比較多,以6%來算會增加將近1.8%的成本,就不划算了。所以,投資高收益債、新興市場債等基金,其稅務成本就需要仔細思量了。此外,某些ETF可能因為種種原因突然大量配息,此時沒有退稅確實損失頗大。
若以整體投資組合估算,以股8債2美國國際對半分的簡單配置來講,若以NEC退稅成功,可以將整體稅務成本降低將近6成。ECI退稅則要看超過免稅額多少,如果低於個人免稅額,則稅務成本為0 (2018年已取消個人免稅額)。
如果是在TD Ameritrade投資,由於會主動退還QII的預扣稅金,所以其美國債券型ETF的稅務成本會減少為0~0.4%,即使是高配息的高收益債也會大幅下降到0.4%。另外,短期資本利得分配和ROC的預扣稅金也會主動退還,但這部分比較沒有固定比例可以評估。此外,Firstrade也有短期資本利得分配不預扣稅金、退還ROC的預扣稅金,但這部分金額比QII少很多,相對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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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外投資人要報稅嗎? 能退稅嗎?
美國券商NRA投資人NEC退稅總整理 (含退稅試算表/報表)
NEC退稅稅務資料抽取試算
再論國際ETF配息是否為國外來源?

114 則留言:

  1. 這邊有些討論的文章
    http://www.ptt.cc/bbs/Foreign_Inv/M.1366370853.A.6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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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謝謝提供信息,不過我看不太懂他摘錄的,也沒有看完全部討論。

      我覺得rigel兄對國外來源退稅問得更清楚明白,基金公司也有公開Foreign source%,再加上自己的詢問結果,我就覺有可行性了。至於對不對,試試看不就知道了嗎?研究問題是為了行動作準備,不是用來說說就算了。

      綠角大的退稅方法雖然老是被諸多批評,但我最佩服的一點是他都是根據實際經驗成功後才和大家分享的。我以前也老愛討論來討論去,但就是沒行動,現在我決定效法綠角大的精神。

      其實2010年YoYo在綠角大那裡就分享了認定基金國外來源配息的法源和他"據此從多年前向IRS申請退稅",我有去查原始條文確實也如他所說,只是我實在也沒能力通篇了解,所以就沒有多著墨。有興趣的話不妨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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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一種類似 DRIP 的 FRIP :

    靈活性再投資計劃
    https://chinese.scottrade.com/zh_TW/online-brokerage/FRI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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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Rib 兄 :

    我週五
    收到我的證券公司寄來通知
    SoftBank 將以 7.65 元收購 S (Sprint) (expires on 07/05/2013)
    S 現在收盤價是 6.97 元

    差價 (7.65-6.97) / 6.97 = 9.756%

    不知有無用處 ?
    謹 供您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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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請教一下
    如果打算用NEC來申報退稅
    以VNQI為例
    假設配了100 USD的股息
    會自動被預扣了30 USD的所得稅
    參考vanguard 2012_Secondary_Layout.xls中VNQI的Foreign Source Income %為50.89%
    這意思可以理解為下面的這段說明嗎?

    100的股息有50.89其實是國外公司配的股息, 因此不是用30%的稅率
    實際上只有49.11才是美國公司配的股息
    真正應該被收取的所得稅是49.11*0.3 = 14.733
    因此跟IRS要求退稅30-14.733=15.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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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今年是這樣弄沒錯,只是目前結果尚未分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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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感謝說明

    不過還想再深入的請教一點
    for example
    VTI配息100, VEU也配息100
    則1042-S的gross income會看到200
    同時都被扣30%的稅金
    所以會被預扣60 USD
    但是其中的30其實是可以退回來的

    可是即便可以算出IRS應該退稅的金額
    但是在1042-S form上面看不出US or non-US source income
    這要如何舉證呢?
    請broker調整1042-S form嗎?
    還是覆上帳戶的配息細項, 但是IRS會認可這樣的文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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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目前沒聽說有任何券商願意這樣改。

      如何舉證其實文章裡頭有初步提到,但是否真的可行,要等結果出來才知道。我也是第一次用NEC申報,所以在獲得確認前並不想講得太細,萬一根本行不通,那豈不白費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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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了解您的顧慮了
      那還是等待IRS得確認後在跟您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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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請問 Rib 大去年用NEC報稅成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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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目前還沒收到退稅,但今天去電IRS確認說是退稅沒有問題,只是不知為何沒有收到,IRS會需要再幾個禮拜追蹤這件事,然後才會寄退稅支票給我。我想,還是等我收到支票,再做正式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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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我今年超過免稅額,但還是按綠角大方式申報。後來発現Rib大文章,可惜已申報寄出,一直擔心會有問題。剛查IRS Refund資訊,已被接受並被更改提高refund。差異可能在我是以30%計算,IRS可能是以Tax Table計算。如Rib大見解,超過免稅額時,被IRS 以NEC認定的風險將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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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謝謝您分享寶貴的經驗,也恭喜您順利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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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我是個統計白癡,用 Rib 大的檔案搞了一陣子卻還是不太會用,眼看時間慢慢逼近,最後還是用ECI方式去報。
    今年第三次報稅,第一次超過免稅額。我把三家券商有被預扣30%的gross income加起來後,自行用 http://www.irs.gov/pub/irs-pdf/i1040tt.pdf 的 tax table 計算應稅總額,預扣總稅額減掉應稅總額後,請 IRS 匯入嘉信支票帳戶(我算到小數點第二位)。5/4掛號寄出,6/11匯入戶頭,數字一字不差。給大家參考,希望以後報稅大家都繼續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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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恩恩, 這也支持了前面oomatsu兄的說法。

      目前留言提到超過免稅額用ECI申報的朋友,1位被改為NEC,2位順利退稅。如果超過免稅額還是用ECI的話,確實就應該用累進稅率計算才對,會不會被要求改NEC基本上還是看運氣。

      話說回來,就算不到免稅額用ECI申報,也一直有人擔心會被要求改NEC,而超過免稅額被要求改NEC風險比較高是我個人的見解,不一定是事實。我會再稍微調整一下內容的語氣,改得中立些。

      無論如何,從Kevin兄失敗的例子來看,就算ECI申報被駁回,頂多被當成申報錯誤而索回稅金---也就是原本就預扣的稅金。就算是日後追回要加利息,也就是利息而已,也不需要有太多心理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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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請問 RIB :

    若是持有非美國公司 在美國發行的 ADR , 譬如 AMX 或是 TSM
    請問 如果 我參加它們的除息
    它們不是美國公司 ,

    我 會 被 預扣 30% 的 稅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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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有些ADR公司所在國家會對國外投資者預扣稅金,且各國稅率不同,這部分一定會被扣,但因為不是IRS拿走的,所以也無法退稅。

      ADR理論上被IRS認定為國外來源,所以IRS這邊對NRA投資人不要求預扣稅,但如果券商沒弄對仍然扣了預扣稅,這部分毫無爭議確定可以退稅。之前看過的例子好像券商沒有預扣稅,不過還是要跟券商確認會比較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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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補充一下,可ˇ以查到VWO持有台積電的ADR。而我因持有VWO被券商先預扣的稅,去年跟IRS申請退稅(NEC),也100%退了回來。 這點應該也可以支持Rib大的說法。

      但如同Rib大所說,台積電ADR被台灣政府拿走的稅,是拿不回來的。這點我很好奇,有人知道台積電ADR付給台灣政府的稅率嗎? 不知道台灣投資人持有台積電股票或持有台積電ADR,在稅負(給台灣政府)有無差異? (感覺上應該是有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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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抱歉,VWO的部分可能是有爭議的,固然我本人也申請退稅成功,但也有認為VWO的股息應為美國來源收入必須扣30%稅金的。但如果直接持有ADR則其股息是國外來源收入這個沒有疑問。此一區別或者可以債券類比,NRA直接持有美國債券其利息免稅,但美國債券基金的利息要課30%稅。差別是關於債券ETF的看法沒有爭議,但投資國外ETF的部分可能有爭議。

      根據財政部「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因投資於國內其他營利事業,所獲配之股利淨額或盈餘淨額,由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時,按給付額扣取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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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順帶查了一下,網路上關於各國預扣稅率比較完整且更新的資料好像就是這個「https://www.djindexes.com/mdsidx/downloads/withholding_tax.pdf」,
      不過投資ADR的話,還牽涉到美國和各國的租稅協議,實際上的的預扣稅可能會比較低。

      網路上有個實例「http://mikeon88.freebbs.tw/viewthread.php?tid=2231」正解為法國預扣稅30%,但因為美法間的協議退回15%,其實截圖裡面的說明就可以看得出來,而該論壇回應的內容幾乎都沒講到重點。

      國外部分:法國政府課稅的對象是發行ADR的美國法人,所以和投資ADR的人是哪國人無關,也無法申請退稅。同一個ADR每個人扣的稅應該都是一樣的,但是不同的ADR,隨著母公司(母國稅法規定)和發行公司(是否合乎租稅協議規定)的狀況不同,就可能有不同的稅率出現。

      美國部分:領到ADR股息的如果是NRA按規定免稅,圖中也沒有NRA預扣稅出現。如果是美國人或美國住民,IRS會按一般股息課稅,故會再剝一層皮,但國外預扣稅可報扣抵(credit)或扣除(reduction)。事實上所謂租稅協議就是兩國政府協商合理的方法分抽稅金,免得剝皮剝得太離譜,對雙方都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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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那看起來所得稅率超過20%的台灣人,若想要持有台積電,可能透過ADR的方式還可以省下一點稅。不知道這樣理解有沒有錯?

      我是沒買過ADR,但從那個網路實例看來,問題多多,感覺還是少給自己找麻煩好了。(真的很難想像美國券商還要替法國政府預扣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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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直接持有台積電的話,台灣納稅人除了拿股息外也會拿到扣抵稅額,所以還要考慮扣抵稅率,(所得稅率-扣抵稅率)-20%-ADR Pass-Thru Charge Rate然後還要考慮折溢價的問題,剩下才是省下的稅率。

      說麻煩倒是不會,預扣稅本來就是降低課稅成本的機制,名義上是投資人繳稅,實際上是直接從發放公司統一扣繳,券商這邊只是把收到的扣繳後股息和扣繳信息轉給投資人而已。就像IRS拿我們NRA的預扣稅一樣,是直接由券商負責扣繳,若非申請退稅,我們並不會和IRS有任何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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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謝謝 RIB !
    感謝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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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我買過很多次TSM
    買TSM 比買台股之台積電
    有一大好處是
    沒有台灣0.3%證交稅

    可以省下很大的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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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不過TSM (ADR)應該有ADR Pass-through Fee,看起來是每年收的,就是不知道這個比例多少。我是沒找到TSM的ADR prospectus.

      http://www.schwab.com/public/schwab/nn/m/q207/adr.html

      相對來說,證交稅是一次性的,而且賣出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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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回覆
    1. NEC申報的話,可以透過主張VT裡的國外來源部分給予退稅,按2013年的資料是可退65.864235%,2014年將會有新的數字。如果你想這樣退稅,其實會需要有自己找到這個數字並加以運用的本事。這個部落格提供的一些資源雖然可以提供幫助,但您還是需要自己學習並完成資料整理和輸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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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請問 之前買美國BMI的保單貼現,,income code 51, Gross income $4200.65 , total withholding credit $1260.20 , 被預扣了30%的稅 , 資本利得超過了2014免稅額$3950 這部分可以辦理申請退稅嗎? , 如果可以那是要用哪一種方式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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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如果想退稅就只能用ECI方式,按Instructions forForm 1040NR裡面提供的的累進稅率計算稅額,不過按去年留言的朋友有人成功有人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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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Rib大,請問我用1040NR去申請了,結果退稅失敗,IRS還要跟我收一個費用26.24美元,Interest charges,06/15/2015~10/05/2015,Days(112),Interest rate(3%),Interest factor(0.009247598),Amount
      due($26),Interest charge($0.24),並且要我在10,26,2015前回覆,問題是我11/13/2015才收到信,請問現在該如何處理,要付錢的話是要如何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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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請打電話確認,通知單裡應該也有連絡電話吧

      那些金額的意思恐怕是請您補稅$26,並加計遲繳利息$0.24,繳費方式請看<https://www.irs.gov/Chinese/%E4%BB%98%E6%AC%BE>

      由於不知您稅務細節,所以也不知$26補稅從何而來。如果台灣人NRA身分報稅,照說應該不需要補繳。到底是IRS認定錯誤或有其他狀況,也可在IRS電話中釐清。照之前網友分享的狀況,IRS出錯的狀況也不是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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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Rib大,請問IRS把我的預扣稅款total withholding credit $1260.20 給刪除了,是哪裡有問題嗎?我的稅單1042S上第7項Federal tax withheld ($1260.2)第10項Total withholding credit ($1260.2),申請單1040NR第62d項和71項也填入了($1260.2),,,72項/73項\則是($1260.2-$26=$1234.2)...但是IRS的回信中卻把我62項改成$0,,,Total payments and credits $0 ,,,所以還要我補繳$26的稅(line36=4200,,line41=250,line61=$26),看出了IRS有將我的資本利得$4200,扣除個人免稅額$3950之後,應稅收入=$250,,,對應稅金=$26,,,但問題是我之前被預扣30%的預扣稅金&1260不見了???這是哪裡出了問題呢???該怎麼處理???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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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那就是IRS搞錯了,之前有網友碰到類似的狀況,打電話溝通後就沒事了,不過退稅當然是失敗了

      http://ribtw.blogspot.tw/2013/05/schedule-nec-1042-s-6.html?showComment=1373190122401#c514522238351283121

      我猜想,會不會是因為用ECI申報的關係,所以容易出錯這種錯誤。因為真正有ECI收入的人,可以填寫W-8 ECI (而非W-8BEN),就不必預扣稅。所以用ECI報累計稅率的案子,就容易誤以為沒有預扣稅。不過,單純的證券交易房地產投資儲蓄存款等Fixed or Determinable Income稅法上被認定為非ECI (即NEC/NECI),所以開戶時不可能用W-8 ECI,只能用W-8BEN並乖乖預扣稅。這也是網路上會有人反對ECI報稅、認為不是正確申報方式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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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Rib大,,我這個保單貼現投資的資本利得,代理的公司有說可以辦理退稅,之前也有人委託辦理成功的退稅,(聽說也是以資本利得扣除個人免稅額的方式計算應繳稅金,然後多繳的預繳稅金即為可退稅金額),但是代辦費要$500美元,而我自己申請卻問題重重,請問您知道這中間的差異在哪嗎?是報稅的方式弄錯了?還是如果打電話給IRS要如何說才能有退稅的可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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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首先還是要聲明,我對投資保單貼現產生的收益之稅務問題毫無認識,更沒有相關專業資格,所以無法提供實際的稅務建議。

      如果純就IRS的回覆和原始1040NR的落差來看,可以試著打電話跟IRS說明,修改的1040NR遺漏了1042-S載明的預扣稅。按理來說,只要說明這一點應該就沒問題了。就這一點來說,並沒有牽涉任何稅務問題,而且看起來,目前來講IRS並沒有反對您把收入列為ECI。不過,電話提出異議過程中,會不會有其他變數不得而知,畢竟我不了解外國人投資保單貼現涉及的稅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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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請問您後來有退稅成功?我購買的BMI的保單貼現是2015年兌現的,上週拿到1042S,今天寄出1040NR申請退稅,看起來我寫的方式跟您相同,不知您後續是否有再做什麼處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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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Rib大,感謝你提供這些試算表,我是開設FT,也將2014年的交易配息下載成CSV FILE,並且也有了劵商提供得1042-S;但是可能我比較愚鈍,當我將CSV 資料貼入至帳戶記錄後,下一步又該如何呢?我又該如何將1042-S的資料填入試算表,最後哪裡可以知道可以退稅多少?又該如何將哪些數字填入報稅單?還是哪篇文章已有這些SAMPLE,再請幫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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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您既然取得試算表,應該有看到<http://ribtw.blogspot.tw/2014/04/FT-NEC-2013.html>的說明吧?1042-S填入計算結果 (BA~BF欄) 按Income Code標示的淺綠色格子裡就行了。1040NR的填寫說明在推薦文章「NEC退稅詳解與退稅試算表/報表」連結的文章的最後一個段落。

      沒有Sample,但哪一格要填甚麼數字應該寫得蠻清楚的。真的需要圖示再說一聲,我還蠻懶得抓這種圖的。如果其實您只是擔心弄錯,可以把再分類報表或是填好的試算表和1040NR輸出成XPS或PDF檔案,再提供連結給我,我可以幫忙看一下。

      您的1042-S完全沒問題嗎?我們一堆人都等著FT更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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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謝謝你的信任提供個人資料,經確認,Firstrade把所有國際市場ETF的預扣稅都沒算進去,所以那個預扣稅總額是錯的,要請Firstrade更正。我大約2週前就已經去信,但目前尚無回應。

      不過,對帳試算表的預扣稅總額比較不精確,我另用退稅試算表算過,對帳試算表的C2格的預扣稅總額還要減去0.28才是正確數字。您可以再和12月對帳單的數字比對看看,如果沒錯,和FT反映時就可以提出正確數字。

      至於Income較實際多的問題是FT的老問題了,如果用NEC退稅,那個沒有關係,如果用ECI退稅,就會增加稅額,其實所以那部分配息應該是投資國際股市時各國的預扣稅,所以我們並沒有真的拿到手。但如果用ECI退稅,想扣除這個部分,就要舉證其為國外預扣稅,同樣的麻煩,還不如用更穩妥的NEC退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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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昨天比較忙。今天2篇留言在此一併回附。

      新版對帳試算表只能在Google試算表底下用,不能下載為Excel檔案,否則很多計算都會失效。詳情請見該文說明。

      您的1042-S表格沒問題,他只是沒有把長期資本利得列出而已,所以如果要用ECI報稅,就以Code 06的收入報稅就行了,更正後的版本已經不含國外稅金了,減少更多麻煩。

      ECI超過免稅額的話是要用累進稅率計算稅金,已有人分享1040NR填寫實例[http://joechenus.pixnet.net/blog/post/174749769],不過如何報稅的決定還是要自己來,本文就是在討論可能要注意的考量因素,還請自行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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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Dear Rib
      謝謝你的幫忙
      不好意思沒有看清楚你的文章說明
      我已再使用GOOGLE試算表計算一次
      終於可以使用了
      但是還是有差異,這代表1042-S還是錯的嗎
      其實這次我是要使用NEC的方式報稅
      不好意思前一次提問誤寫為ECI的方式
      這部分真的搞不是很懂,再麻煩你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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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NEC也沒問題。那個差異只是因為這個版本沒有把長期資本利得分配(Code 36)列出而已,這部分原本就免稅,所以沒有影響。NEC試算表會另外整理一份配息摘要,處理這些問題。

      不過,目前NEC試算表正在更新中,暫時無法使用,TD Ameritrade的這1-2天就完成,Firstrade可能還要等1-2個禮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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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其實我過去幾年都是有超過免稅額的, 而且我都是採用你所謂ECI的方式, 在超過免稅額的部分課以10%,其他的部分就全部退回來,目前也沒有遭遇到問題. 因為這種做法除了較簡單, 並且所有數據來源都是券商提供的, 沒有涉及我們自行提供的數據, 除非IRS認為退稅本身的合法性有問題, 否則一切照表格公式算, 沒有什麼爭議性. 其實透過這種方式, 如果可以讓整體稅率將到10%以下, 其實對投資人的就相當有利了, 我並不指望拿回全部.

    不過, 就如同退稅這件事本身仍然有正反兩種說法至今沒有結論, 說實在的總是個揮之不去的陰影. 因此我也想對於您所說的NEC方式深入了解一下. 不過恕我愚昧, 看了半天有些東西我還是無法完全理解:
    1. 一般美國公司, 或完全投資于美國公司股票的股息, 是否無論如何也免除不了被課30%, 不在NEC申報退稅的目標內? 因為這部分是我非常主要的投資部位.
    2. 採用NEC方式, 需要逐項根據基金公司的資料, 自行列舉出我們認為不該被扣的項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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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謝謝分享經驗。

      1.是的,這部分就連法人也是如此,之前是有人提到用大陸地址和台胞證開戶,可申請較低(10%)的預扣稅率。

      2.是的。這篇只是比較兩種方法的差別,NEC詳情請看右上角的連結「NEC退稅詳解與退稅試算表/報表」。

      簡單說,NEC中的國外來源收入也可能是有爭議的,這部分一定要靠自己。完全無爭議、IRS明文可退的稅只有Return of Capital (Reits、TIP和新興債基金有,但量不多)、Qualified interest income (美國債券基金可退很多)、Short term capital gain (債券基金較常見,但股票基金也可能有量不多),TD Amertrade這幾項都有自動退還預扣稅,Firstrade則退還R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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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請問使用中國大陸地址或台胞證退稅,在一開始券商預扣的部分就只扣10%了嗎?還是一樣預扣30%,剩下多繳的部分再自行申請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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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這我沒實際操作過,您可能要去PTT問。

      如果只講理論的話,那就是預扣10%,退稅原理倒沒有甚麼差別,只是預扣較少,到時退的自然也比較少。不過,如果都要自行退稅了,除非您真的就是以大陸為居住地,不然還是要考慮有沒有必要弄得這麼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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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屬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之外僑,個人綜合所得稅應納稅額如何計算?其可以享有的免稅額及扣除額限額為何?
    http://iff.immigration.gov.tw/ct.asp?xItem=1249035&ctNode=34393&mp=iff_ch
    重點摘錄如下:
    屬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之外僑,在年度中途離境而不再返華者,其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應按當年度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日數占全年日數之比例換算減除。

    雖然拿台灣來跟美國比,不同標準下是亂比;但在台外國人在稅務上的待遇,應該可以拿來借鏡...免稅額爭議程度,可能比國外來源收入來的大...

    很遺憾至今仍沒有熱心具美國會計師身分者出面背書合理的退稅方法...

    最後,很感謝版主熱心分享NEC退稅方式,很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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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謝謝支持。

      所謂預扣,其實就是券商代替投資人把稅金扣下來繳給IRS。TD Ameritrade的稅金退還就是其稅務部門的見解,也就是NEC,QII ROC可退,但美國註冊ETF視為美國來源。個人請會計師辦理,我想也是按簡便、明文規定的方式來,應該不會陪我們這樣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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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請教
    如果在台灣用複委託買,但在美國券商也有戶頭
    可以申請退稅嗎?退到美國券商戶頭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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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只要1042-s列的姓名住址相同,理論上並無不可,但似乎沒有看過實際經驗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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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請問,是否可以這樣操作:
    (1)老婆在TD開戶
    (2)我和老婆在嘉信開聯名帳戶(我是主要持有人)
    (3)報稅時各用一家帳戶申報,也就是有二個免稅額度可用
    (4)利用ACH調節二個帳戶間的資金
    謝謝您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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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RIB 大大,我有諸多問題請教。由於比較複雜,在不佔用版面的情形下,是不是可以提供聯繫郵件,以方便我將我的問題,慢慢描述及請教呢?
    萬分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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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如不涉及私人狀況,都歡迎公開留言。如一定要透過EMAIL,請先留下自己的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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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請問如何將退稅試算表中"國外來源收入"設為0
    我自己改會出現錯誤訊息,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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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請直接把稅務資料中對應的Foreign Source改成0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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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用ECI這個方法,我退到稅了,不過從寄到IRS到拿到支票,花了一年多,中間IRS還來信說還要再看半年,Final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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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5年遞件申請2014年度退稅的狀況是個特殊情形,2016年遞件申請2015年度退稅的目前聽到的都已經在7月底下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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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真的很感謝Rib的EXCEL讓我這次報稅順利成功
    不過現在有另外一個問題
    因為今天度第一次幫老婆申請報稅
    同時寄送申請ITIN的申請書
    但是卻發生IRS先回信給我一個暫時性的ITIN號碼
    而申請ITIN的單位有可能沒有同時收到報稅的申請
    而不同意堤供ITIN的申請
    請問後續要如何處裡呢
    還是要再明年申請退稅時再重新申請ITIN
    同時再一起報兩年度的退稅申請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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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好奇怪,第一次聽說這種事,您也是都寄AUSTIN這地址嗎? 如果是,我想可能是內部的作業疏失吧。

      並沒聽說過有 "暫時的ITIN" 這回事,不知通知是如何寫的? 真要說,目前所有用來報稅的ITIN都是暫時性的ID,五年沒報稅就自動撤銷,也沒有任何身分證明的效力。那麼,會不會您所謂的 "暫時的ITIN" 就是申請得到的ITIN呢?

      以下純屬個人無法負責任的臆測,僅供您參酌想法:

      記得我第一次報稅時,莫名收到ITIN和姓名不符的通知,但其實退稅都已經下來,後來網路查詢方縣IRS自動撤銷此信息,所以並沒有進一步確認。那次事件看來似乎是ITIN明明有下來,但稅單查核這邊發生錯誤認為ITIN有誤,您這好像是反過來了,明明稅單查核這邊有ITIN可用,但ITIN部門不知為何認為ITIN申請被拒絕了,故而發出通知。

      現在麻煩的是看起來退稅並沒有下來? 如果確定退稅被拒絕,個人認為去電釐清是最可靠有效的方法,口語對談有困難的話,根據來函提供的聯繫方式回信也是個方法。我個人實在不喜歡不清不楚的明年再試,不找出原因萬一明年又來一次豈非冤枉?

      其實也可能退稅申請有在進行,只是還沒有下來,這應該可以透過上網和語音查詢確認,如果沒有明確被拒絕,那其實不妨等等看,只要退稅有下來,那麼應該就只是烏龍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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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IRS回覆的是,你有填寫1040NR但卻沒有填寫社會安全號碼或是是不正確的號碼,為了避免延遲你的申請進度,所以我們先提供你一組暫時性的ITIN號碼.....,而我用此ITIN號碼去查詢退稅進度,顯示的是作業暫時停止,因為資料不完備....;我覺得應該是我的作業有誤,照理應該是申請退稅與申請ITIN要放在同一封信件中,但是我卻分成兩封信寄出,有可能收信的差異導致的結果。你所說的網路查詢IRS自動撤銷此訊息是哪裡可以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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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如果是這樣,那問題很明顯,請您補送一次或明年一起申請吧。下次請務必把W-7+護照(認證影本)+1040NR+1042-S裝在同一個信封,一起寄到申請ITIN的那個住址(AUSTIN)。

      當然,您也可以打電話給ITIN拒絕的那個通知的聯絡電話,然後解釋您的狀況,包括那個臨時的ITIN,看看能否提供協助。

      我所謂自動撤銷,就是例如您現在查到的是資料不完備,結果沒做甚麼動作,就發現退稅收到了,查到的也是已經退稅完畢的正常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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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我今年第一次申請退2015的稅,6/4以快捷郵件將W-7+護照(認證影本)+1040NR+1042-S等等資料,合併一起寄到申請ITIN的那個住址,7/26已收到ITIN number郵件通知,但直到目前仍無法在IRS網站查詢到退稅狀態,有點怕退稅資料遺失,請問以您的經驗,首次退稅需要等多久才可查到退稅狀態,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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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直接退稅入戶的人大都在7/27前後入帳了,6/15才寄出的也收到了。網站查詢並非百分之百正確,我曾經退稅入戶都還查不到資料過。不放心等就只能打電話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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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因為我採用支票退稅,可能速度較慢,再等不到就只好問IRS了,感謝您撥空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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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猜也是,等到了9月都沒收到再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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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也沒收到退稅,4/18寄出,已收到ITIN及護照影本,採TD direct deposit 退稅,至今仍無音訊,refund status 也查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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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看來7月底收到退稅終究不是普遍狀態...

      理論上,寄達irs六周仍未能在網頁查到應該是可以打電話去確認狀態了。我自己是覺得問清楚比較好,但irs不只是有語言障礙,電話確實也常要等很久,所以大多數人會選擇等待吧,反正退稅2-3年都還是可以再辦。

      原本1040NR就說NRA申請預扣稅退稅最多需要到6個月,這是法定期限,超過IRS就要付利息。但除了去年普遍性的延遲之外,其實很少真的等到那麼久,今年有些人更快,六個禮拜就退稅入帳了,以前大多是2個多月吧。不過因為承辦人不同,種種耽擱都是可能的,當然去電問過IRS後被通知請重新遞件的也不是沒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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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ITIN效期好像改成三年至少要使用一次
    https://www.irs.gov/chinese/itin%E4%B8%80%E8%88%AC%E6%80%A7%E8%B3%87%E8%A8%8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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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真的耶,謝謝提醒。這個是8/4出爐的新規定:

      https://www.irs.gov/uac/irs-works-to-help-taxpayers-affected-by-itin-changes-renewals-begin-in-octo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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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來分享一下我的退稅情況:
    2015年度退稅: 今年7/20直接匯入TD帳戶(使用NEC方式申報)
    2014年度退稅: 今年8/18收到支票, 有加計利息(使用NEC方式申報)

    去年是我第一次申報退稅, 其實申報金額只有美金個位數, 但因為護照快過期了, 要趕在過期前申請ITIN, 就把這超少的退稅也一起申報了(航空郵資還高過退稅金額咧!), 之後就跟很多網友一樣, 等了半年又半年, 終於盼到了退稅……支票?! 我是希望Direct deposit進TD的呀! 現在看著這張面額不到US10的支票, 真是哭笑不得, 還在考慮是不是要再花NT100寄去TD入帳啊!

    最後再感謝Rib大大一下, 謝謝您如此努力簡化了ECI及NEC的退稅計算方式還有填表說明, 造福我們這些想退稅又找不著頭緒的網友, 如果沒有您, 我可能會直接放棄退稅, 或者等到以後金額多一些再說, 但因為有您的詳細解說, 我可以填好表格寄到IRS去拿回這些錢, 雖然只是零頭, 但是卻能讓我沒那麼害怕海外投資, 這一切都要感謝Rib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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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謝謝支持。這麼小額其實可以考慮寄最便宜水陸信函(75~90天),或沒貴太多的普通航空信函(1-2週),反正也不怕寄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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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請問有部分投資標的,其配息(Distribution)來源分為dividend income、short-term capital gain及long-term capital gain。其中dividend income 應該確定是要課稅的,但是short-term capital gain及long-term capital gain,從字面上來看,算是資本利得而不必課稅嗎?
    另外看到大大上面的文章,美國對於投資的免稅額似乎是逐年提高,往後趨勢是否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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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原本按美國稅法short-term capital gain視為DIVIDEND要課稅,但後來修法後2005年開始也免稅。可是,除了Firstrade沒扣稅以外,大多券商都照樣扣預扣稅,TD隔年會退,其他要自己報稅才退得成。long-term capital gain倒是原本稅法就是外國人免稅,所以券商都沒有預扣稅。

      個人免稅額按通膨調整,如果通縮應該也會調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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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不過大大在上面的文章提到,如果用NEC方式報稅,這些資本利得是不課稅;但如果是用ECI的方式,資本利得是得課稅的。所以如果配息總和少於個人免稅額的話,還是建議先用ECI的方式報稅,以求可以在最短時間內一次退稅嗎?如果這樣不被IRA接受,再改用NEC也不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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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只是就我所知客觀總結,給大家參考,談不上建議。只能說您的邏輯沒錯,但這條路後半(ECI失敗改NEC)能否順利走完並沒人分享過。還有,當ECI失敗,再用1040X改用NEC,到底算是省是還是更費事,還要看ECI失敗的比率高低,所以確實沒有必勝法則。

      此外,除非遇到NEC試算表出錯需要修改,否則有經驗之後,以現有的工具來說,NEC退稅其實也沒有多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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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大大在上面文章提到「投資美國以外地區的美國註冊ETF的配息列為國外來源收入」,但是若該ETF投資地區為全球,又如何區分計算這些配息中,有多少比例是投資在美國以外地區?查詢其持股比例?例如VT這支ETF,有投資美國本土以及美國以外地區。領到配息後,要如何計算其中有多少是免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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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原理和爭議:
      http://ribtw.blogspot.tw/2014/07/international-ETF-dividend-source.html
      要查VT:
      https://ribtw.blogspot.tw/2017/03/2016-ETF-Tax-Documents.html
      或是
      http://ribtw.blogspot.tw/2015/04/tax-info-spreadshee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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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感恩! 沒想到大大對於稅務相關資料收集得如此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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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我使用rib大的方法ECI退税,3.11日航空挂号信寄出,今天收到itin和护照。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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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你好我2015第一年投資美股買了ASHR竟然配息30%左右
    導致我超過免稅額了
    NEC我研究好久真的都看不懂 firstrade也現在拉不到2015的資料了
    超級無助的orz
    請問版大,可以求助你嗎
    或是像上面有網友說的還是用ECI的方式, 在超過免稅額的部分課以10%?
    雖然這部分我也還沒研究怎麼用,但似乎比較簡單?
    先感謝版大蒐集這些資訊幫助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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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ASHR 2015 的大量配息有許多是短期資本利得,照過去慣例Firstrade對於短期資本利得應該沒有預扣稅才對啊? 奇怪...

      要看2015的交易紀錄又懶得翻對帳單,可以去【我的帳戶>帳戶紀錄】查,可以查到最近3年的紀錄。不過這邊格式和NEC退稅試算表要求的格式不同,如果您【NEC我研究好久真的都看不懂】我想要您自己去複製資料調整內容填入試算表大概有困難。

      如果用ECI,並不是【超過免稅額的部分課以10%】而是超過免稅額部分採卻累進稅率課稅:
      https://www.irs.gov/pub/irs-prior/i1040nr--2015.pdf
      第59頁開始有稅額快速查詢表
      這比NEC簡單很多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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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原來有對照表呀,當初用ECI報稅時,超出部分是自行x10%, 所以有小數位出來, 跟對照表有小小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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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可是我的ASHR是年終到年底買的,賣出時還是虧錢的T.T
      大部分稅額還是06
      36佔一小部分
      感謝版主回覆
      我會試著用ECI看看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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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他配息就是每年12月配息一次,所謂短期資本利得分配,是派發基金本身買賣股票的資本利得,和您自己的買賣損益完全無關。

      客觀來看,恐怕就是ASHR在2015/6開始的暴跌過程中大量資金流出(半年內發行股數減少1/4),而由於ASHR是採取Cash creation/Redemption,所以ETF需要大量賣股票因應,才會累積大量短期資本利得。而您雖然在年底入場,但因為一年才配息一次,所以還是遭到池魚之殃。這部分也是投資小範圍、流動性容易有問題的市場需要注意的風險之一。流動性好的市場採取的是in-kind creation/Redemption,贖回時拿到的是股票,ETF不須賣股求現。這部分不了解的話建議您看看綠角的文章:
      http://greenhornfinancefootnote.blogspot.tw/2012/03/etfcash-creationredemption-of-etfs.html

      原本美國稅法規定,短期資本利得分配視為股息,所以才列為06,只有長期資本利得分配才算36並且免稅,但後來有修法,外國人的短期資本利得分配也免稅,並建議改列為36,但很多券商還是列為06,Firstrade也是如此,但Firstrade也是我看過唯一直接免除短期資本利得預扣稅的券商 (2013年起TD有扣但隔年會退還) 。雖然列為06,但實際上並沒有預扣稅。但或許也會有例外狀況出現或者後來開倒車也不一定,所以建議您還是確認一下交易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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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To Richard:
      如果級距對,您的算法就沒錯。他那個表是完全免除計算的,IRS可以不計較小數點以下的四捨五入。實際上這種表格也只能取到整數位,不然篇幅太大列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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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報告Rib大, 2016年申報2015年的稅務時, 原本是以綠角的方法(ECI)申報, 超過個人免稅額, 因為我的投資都是非美國境內(EWM+VWO), 原本以為可以完全退稅, 後來收到IRS寄信告知以超過免稅額的部分課以10%(我的所得就在這級距), 同意就按照IRS的方法退稅. 後來看到你的申報方法, 同年的申報再按照你的方法再重填一次,同時附上IRS的通知信件(CP10), IRS也接受, 調降我的total tax(CP21C), 2017年7月6日收到2016年申報的2015年NEC的稅.感謝RIB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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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您這分享太棒了,真是寶貴的經驗。您再決定重填時,有先和IRS再次溝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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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匿名很快回復了,而且很有誠意地留下電郵供聯絡,不過其實描述的信息已經頗為明確,所以我只節錄非私密的內容於下。這分享對於國際ETF的退稅主張也是一大支持,因為這樣的案件想必是比一般案件要更加仔細審查:

      有打電話跟IRS溝通, 我一直強調我所投資是非美國的ETF, IRS沒教我方法, 只是告知我只要提供佐證的資料給他們, 他們會做審查, 的確就按照我重填的表格(完全按照RIB的方法), 退稅金額只差$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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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報告Rib大, 2017年7月30日收到IRS的CP12信件, 調整我的2016年1040NR表格填寫line 63 (2016 estimated tax payments and amount applied from 2015 return)也就是2015年1040NR將ECI改為NEC的金額. Line 74 (Amount of line 72 you want applied to your 2017 estimated tax)為我2016年1040NR表格申請的金額.金額數字沒有改變,只是退稅金額要明年才能領到(如果明年沒有欠稅的話).
      2017年我也有收到IRS寄出的Form 1099-INT, 我是寫在Line 9b (Tax-exempt interest. Do not include on line 9a), IRS並沒有做修改,因此沒有扣稅.
      另外補充說明,我2015年以前的報稅都是按照綠角的方法(ECI)申報,沒有超過免稅額,都可順利全額退稅.
      再次感謝RIB的無私分享,不只讓我長知識同時也節省更多的成本.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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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好複雜...也就是說您雖然拿到2015改成NEC申報的退稅,但似乎IRS不是直接退那筆稅,而是把該筆退稅灌到2016 1040NR來退,但原本2016年您申請的退稅並沒有直接一起退,而是改到LINE 74,等申報2017 1040NR時處理?

      我很好奇,是您主動要求這樣處理? 還是IRS自己決定這樣處理? IRS是逕行處理後才通知您,還是有先詢問或告知您會這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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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IRS是處理後才通知(收到退稅後約兩周才收到通知信), 若沒有意見就不必理會.2016 1040NR的退稅金額就變成明年的credit. 打電話過去IRS確認若沒有欠稅, 明年可領到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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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謝謝分享。您的經驗很特別,相信對有在關注的朋友會很有參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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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請教
    NEC身分報稅,1040NR表, PAGE 4的"Enter amount of income under the appropriate rate of tax (see instructions)"
    所謂的rate of tax,到底要去哪裡查?
    我的收入只有股利與利息,我讀了instructions了,但好像看不出來。
    好像是跟國家有關,因為有個範例用加拿大做例子,但不知在哪裡可以找到台灣的?
    感激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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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沒有特別協議的國家都是30%,台灣就是如此。
      其實你的1042-S上不就清楚的標明稅率了?
      而且1040NR instructions應該有提供近一步了解的文件不是嗎?畢竟只是一份填表說明,不可能全部交代。外國人稅率可以直接看https://www.irs.gov/pub/irs-pdf/p5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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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網路上有人說詢問IRS後得知台灣是10%
      也就是說還可以退回20%的稅金,因為預扣是30%(1042-S就是扣30%),那位分享經驗的網友,也確實退了20%的稅。
      如果是30%
      不就沒得退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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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10%是中國人。據說有人拿台胞證作證明申請10%預扣稅或以10%稅率申請退稅。

      至於台灣人30%如何退稅的問題,還是請您看看文章吧。總不成我又把文章在這裡貼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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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想請問Rib,家父去年有一筆保單貼現下來,今年收到1042s表格,想辦理退稅,但是他有綠卡(只是一直待在台灣)法律上來說,只要沒有申請放棄,他還是算us resident。關於報稅,我不知道該怎麼在turbotax上填表。BMI 在撥款這筆保單貼現下來時已經預扣30%的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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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resident alien也是填1040NR,而turbotax恐怕沒支援1040NR。

      保單貼現是viatical settlement嗎? 這個沒經驗,也不知道IRS對這個態度如何。不過要填1040NR的話,既然有1042-S,上面就會有Income code,就根據上面分類去填就行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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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R大!昨天我上另一堂理財課,建議完全不要報退稅,因為未來更多的風險之類(我也不知道是什麼)。有了ITIN,是不是之後都有報稅義務?謝謝您~
    (NEC報稅這文我看了不下10次以上,還是很不敢開始,您,有打算開課嗎?跪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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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有沒有ITIN和需不需要報稅完全無關。

      沒那個資格開課。想嘗試,我願意分享經驗,不想嘗試,也是個人選擇。放輕鬆點,這件事並沒那麼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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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你好,請問一下,我2015年從TD開戶投資,2017年底資產轉FT,從沒報稅過,請問我可以在2019年申請退前三年的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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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您好,想問2018已經完全取消個人免稅額,ECI不可能全退的情況下,NEC是可以全退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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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 以前曾經上過報稅專班 當時是用ECI退稅 也很順利
    結果後來發現有很多爭議之處
    搞得我後來都不敢申請退稅,nec又太複雜了
    退稅其次,主要是想重新辦itin來辦美卡,因為之前itin一直沒使用五年了應該失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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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不想有任何爭議的話,現在還是有簡單NEC退稅方法的。

      如果你的1042-S有01、37的類別,而且有預扣稅的話,這些類別的預扣稅是可以申請無爭議申請退稅的,TD和很多國內複委託券商都會自動退還這兩個類別的預扣稅而無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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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版主您好,想請教一下您的看法,在youtube上看到某理財網紅,建議觀眾不要申請美股退稅,原因是如果某年開始有申報,但後面幾年沒申報,最嚴重時可能有刑法責任。但個人有不同看法,個人股息30%是預扣稅,一般狀況下,只可能被美國政府多扣,不可能少扣,所以即使後面幾年沒申報,也只是自己損失,美國政府並未有損失,這樣是有什麼刑責風險呢?且採用NEC,爭議又相對小,想請教版主您的看法?謝謝。(另一留言附上連結,就不幫他們推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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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不知道他在說甚麼。

      問我的看法可能也沒甚麼意義,我已經把知道的分享出來,供大家各自判斷、決策,也沒辦法提供額外保證。

      如果很容易不安,其實省事換心安也是個考量。目前FT、IB都有提供QII、ROC的退稅,如果要徹底安心,台灣合格的複委託券商也都有退稅,長期投資成本OK,還有定期定額,完全走國內法規,繼承程序方便又可以直接承接完整投資組合。不是短線頻繁交易或是堅持自行退稅的話,美國券商的優勢已經很有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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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 RIB大您好,根據您的文章提到,以國外券商VS複委託,若透過國外券商不打算申請退稅(即"每年"損失總資產0.6%),跟目前國內複委託很多會自動退稅(僅在買入及賣出時收"一次性"手續費1%,甚至很多買入優惠手續費為0.25%),兩者相比,似乎國內複委託有很大的優勢,若不考慮再平衡的條件下,想請教您的看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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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這篇文章很久沒更新了,提供的建議未必符合當前狀況。特別是國內複委託競爭激烈,費用調降,有些也沒有低消限制了,如果考慮國際電匯費用,純就交易成本來說看個別狀況已經未必高於國外券商的免交易費。現在國外券商主要的優勢還是有1042-S可以自行申請退稅,但如果不考慮自行報稅,複委託是很值得考慮的管道。當然,配息再投入服務和比較優的報價、交易/帳務管理介面也是國外券商的優勢,但這部分影響力相對比較小。

      稅的方面,如果不考慮自行申請退稅的話,目前主要複委託券商都已有自動退稅,國外券商以前TD Ameritrade也有自動退稅,但被購併後,按嘉信過去的狀況是沒有自動退稅,這時反而而國內複委託反而比較有利沒錯。不過還是要等2023的1042-S出來才能確定。但自動退稅只影響債券類和有ROC的類別(如REIT),股市投資則因不會退稅沒有差異,所以實際影響多大要看資產配置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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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不好意思,想再請教一下幾支比較明確的標的,如果目前在嘉信有VTI 、VXUS、VGIT、BWX,如果嘉信沒有自動退稅也不考慮自己辦退稅,是不是首選將VGIT(美國公債)轉移到國內複委託、次選是將VXUS(非美國股票)轉移到國內複委託,整體會收到較多自動退稅?謝謝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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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自動退稅這幾隻裡面只有VGIT會退比較多,BWX偶而含有極少的QII會退,其他都不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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